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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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9年9月
目录
一、工程概述 (1)
二、编制依据 (1)
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2)
四、环境因素确定 (2)
五、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3)
六、生态环境保护 (6)
七、水土保持 (7)
八、环境清理 (8)
一、工程概述
某输水管线工程管线全长9.2km。
第一标段桩号范围0+000.0~1+793.5,管线长度1793.5m。主要工程内容为直埋2DN1800mmPCCP管道506.5m,直顶2DN1800PCCP管道1068.6m,直顶2φ1800钢管218.4m。沿线设排气阀井3座、排空阀井1座。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15);
(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2014);
(1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13)《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4);
(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2008)。
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和本工程招标文件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做好施工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及附近地区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和破坏,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四、环境因素确定
1、环境影响因素
根据本标段施工的特点,为了有效地管理各施工工序的环境因素,我项目部
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施工战线长、工程任务紧等特点,统一对项目总体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针对各分项工程中所识别的特殊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管理。
确定的环境影响因素共17项,详见表1。
表1 环境影响因素
2、重要环境影响因素
将以上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最后确定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如下:
表2 重要环境影响因素
五、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主要污染包括: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及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厕所排污物等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我们针对本工程的情况和环境要求,项目部在进场的同时,指定具有专业水准的、审查合格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立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下设文明环保施工办公室,按照“谁施工、谁居住、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解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从生产、生活区域抓起,横向问题找部门,纵向问题找个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网络,进而来保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主要的防护措施有:施工、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植被恢复等。
1、生活供水及生活废水处理
(1)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2006的规定。
(2)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应符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定的排放要求,或应遵守DB11/307-2005的规定,不得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水体中,或造成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
(3)根据施工高峰期人数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并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清掏。
2、生产废水处理
(1)基坑排水的排放口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河流中的流速较大处,以尽量满足水质保护要求。基坑的经常性排水,在基坑排水末端设沉淀池,排水量视沉淀池水的浑浊程度而定,做到蓄浑排清。尽量控制水体pH值接近中性时排放。
(2)混凝土辅助生产系统等的废水处理实行雨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将各生产系统经常性排放的废水统一收集处理。
(3)废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污泥需进行必要的脱水(或沉淀)处理后,运至
指定的弃渣场堆存。防止污泥进入排水系统或排入河道。
(4)机修及汽修系统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建立专用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较高的机修废水应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不得任意设置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污口。
(5)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冲毛废水,以及灌浆工作面冲洗岩粉的污水和废弃浆液由专设的沟道集中排放,严禁污水漫流。
(6)由于施工具有临时性、流动性的特点,施工废水处理常常选用小型成套污水处理设备或临时性处理设施。
3、施工区粉尘控制
(1)根据施工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制定除尘实施细则,提交监理人批准。
(2)施工过程中,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除尘实施细则,随时进行除尘措施的检查和检测。检查和检测记录提交监理人。
(3)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空气中允许粉尘浓度限值控制在SL 398—2007表3.4.2规定范围内。
(4)在使用柴油机械时使用合格柴油,使其充分燃烧,规范操作,避免返工,减少废气排放。
(5)制定除尘措施,遵守SL 398—2007第3.4.3条的有关规定,做到:
1)施工期间,除尘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选用低尘工艺,钻孔要安装除尘装置;喷射混凝土采用潮喷工艺,尽量减少扬尘;
3)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以及使用易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
4)经常清扫施工场地和道路,向多尘工地和路面充分洒水;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6)施工场地内限制卡车、推土机等的车速以减少扬尘;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