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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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经济秩序,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由购货单位或销货单位签发的,由购货单位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经其开户银行同意承兑的一种商业汇票。目前部分银行的实际做法是由付款单位(即购货单位)持商品交易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由其开户行对交易合同、申请人(即付款单位)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审核后向付款单位签发,由该银行对本行签发的汇票承兑,交付款单位,再由付款单位交给收款单位。

第二章出票

第三条出票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手续时,经办人应将同购货单位的交易合同,交易的增值税发票,申请承兑的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第四条为维护资金安全,经银行签发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联行出纳在审查收款单位的相关手续后亲手交给收款单位,并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同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

第三章收票

第五条销售业务员在收到购货单位的承兑汇票时,必须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是否连续、完全(见图一,图一的背书是连续、完全的)。所谓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和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应依次前后衔接;所谓背书完全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同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若不记载被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背书人名称则称为不记名背书,也叫空白背书。我国票据法禁止采用空白背书。因此背书不连续的(见图二,图二的第三背书人和第三被背书人应分别为C和D,而不是D和E)必须拒绝接收,背书不完全的(见图三,图三的第二背书人和第二被背书人应分别填上C 和D,不能是)原则上应当拒收。

2. 检查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是否出现错误(见图四、图五,其中图四第二被背书人应是“娄底市五江实业有限公司”,而实际背书时少了一个“市”字,图五第一被背书人应是“重庆华南物资有限公

司”,要同第二背书人的财务章相符,而实际背书时将“资”字误写

成了“质”字),或签章(包括骑缝章)是否清晰,如果是购货单位

背书错误或签章不清晰的,则要求购货单位及时出具证明,连同该承

兑汇票一并带回;如果是前几手背书出现错误或签章不清晰的,最好

是暂时不收,待购货单位向相关前手索回证明时再去收取,或者是收

受该承兑汇票,跟踪要求购货单位向相关前手索回证明。

3. 检查票面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为无效票据,应

拒收。

4. 查看票面记录,如果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应拒收。

5. 票据上贴有粘单的,每张粘单的第一背书人应在粘口处加盖

清晰的与该背书人一致的骑缝章,骑缝章不规范或不清晰的,要求购

货单位出具证明。如是前几手出错或不清晰的,处理方法同“2”。

6. 检查票面及全部粘单是否整洁,有无污损或涂改现象,如果

污损或涂改,应拒收。

7. 检查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套写,即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是

否用复写纸复写,如果没有复写最好拒收。

第六条业务员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复印三份(包括票

面和背书)且在复印件上写明收到谁的货款、收票人、收票日期,连同汇票原件交给联行出纳。出纳收到汇票时应及时在其中的一张复印件上签上“原件已收”,并注明收票人姓名、收票日期,交给交票人。同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

第四章保管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因票面金额大,必须及时送存街心工行保管,不得将票留在其它任何地方过夜(包括财务办的保险箱)。

第八条联行出纳应严格保管好街心工行保管箱的钥匙和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密码不得泄露给任何人。

第九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任何业务时,必须由公司派专车前往,不得搭乘其它任何交通工具。

第五章付票

第十条联行出纳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申请单后,应认真审核付款申请单和收款单位的“法人收款委托书”及收票人的身份证。审核无误后,将应交付给收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纸上,由收票人在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收”,并签上收票单位名称,收票人姓名和收票日期交财务作账,再交付票据原件给收票人。联行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

第六章贴现

第十一节贴现也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它是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其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

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行为。

第十二条联行出纳接到领导要求贴现的通知时,应立即查询各银行的贴现利率,选择利率最低且速度最快的银行贴切现。按拟贴现银行的贴现要求迅速做好相关资料以最快的速度办好贴现业务,确保公司的资金需求。

第十三条联行出纳应仔细、准确地算出贴现利息,不得多付利息,以减少公司资金流失。贴现利息计算公式:贴现利息=本金×贴现月利率/30×贴现天数。如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加三天划款期。如承兑汇票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则到期日顺延至假期完毕开始上班的第一天。销售部门的相关人员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扣除贴现利息时可参照执行。

第七章到期托收

第十四条联行出纳应随时观注库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时间,在银行承承兑汇票到期前一个星期向开户银行提示托收,填写托收凭证。

第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去银行收妥款项,取回回单。

第八章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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