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山西省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编号: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 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可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bb3880074.html,下载)要求:1、请申请单位填写“材料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提供电子文档。 2、在鉴定评审组到达之前,准备好各种见证材料。 3、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wy64820649@https://www.360docs.net/doc/bb3880074.html, 一、自查 提供:《自查综合报告》一式四份(首次会用); 二、设计单位概况填写下表 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地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组织机构框图。 6、专利和专有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设计装备 提供设计装备(含软件)及必备、常用必备标准、规范配备表 设计装备表(含软件) 硬件包括:网络服务器、台式计算机、手提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绘图仪、晒图机等。软件包括:设计计算软件、绘图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必备、常用标准、规范配备表(至少有1套正式版本) 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安装、检验、验收、元器件、材料等标准。 四、压力管道设计历史状况(认证单位不填此表) 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状况列表说明(参见下表);

注:“设计岗位”一栏填写“设计或校核或审核或审定”。审核、审定人员填写证书编号。 提供: 1、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人员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退休返聘需提供返聘文件或劳动合同。 6、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要社保红章)。 六、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要求: 1、换证单位的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1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 范、设计管理体系及业务培训、考核。 2、认证单位的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取认证前每人至少2次业务培训、考核,1次相关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设计管理体系的培训、考核。 提供: 1、有效期内各年度的培训计划。 2、与压力管道相关的培训记录。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年度考核记录。 4、新上岗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 七、有效期内的人员变动情况(认证单位不填此表) 有效期内人员变化情况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2 术语解释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 相关规定 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特种设备管理的最高法律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 相关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特种设备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附件:申请许可类别样表 1适用范围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锅炉压力容器用)、特种设备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的制造申请。本表目前只适用境内(包括外商在境内设立的制造企业)制造单位的申请。 2封面 2.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制造单位全称,填写的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并且是颁布许可证的唯一单位名称。 2.2设备种类:填写申请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种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锅炉压力容器用)、特种设备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多种类的制造单位,申请时,也应当按此种类分开填写。 2.3申请日期: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申请的日期。 2.4申请类别:选择填写“首次”、“换证”、“升级”、“增项”或换证及增项。 3第1页 3.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填写与申请设备种类制造许可相一致的制造单位的基本情况 3.1.1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的全称,必须和封面申请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 3.1.2所在国:填写申请制造单位所在地的国家名称。因本表暂适用于境内,故可填写为“中国”。 3.1.3所在省: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一般用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等表示。 3.1.4所在市(地):填写申请单位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地、州、盟)的名称,直辖市可不再填写 3.1.5所在区(县):填写申请单位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名称。 3.1.6单位地址及制造地址: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详细注册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本申请书所要求 填写的地址均同此)。制造地址如与注册地址相同时应重复填写;不同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单位有多个制造地址时必须依次填写。 3.1.7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该代码作为安全监察机构信息管理追溯的代号,对于一个申请单位来说,必须保证具有其唯一性。在网上申请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时,代码证为9位数字,其中的横线不用输入。 3.1.8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境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生产单位必须受国家监管并且取得相关资质。在我国境内从事境外特种设备的生产,也必须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资质。比如锅炉、压力管道元件、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等。 申请基本条件如下:相关企业应当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生产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生产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生产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 (六)能够保证生产维修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以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并且满足生产需要的资源条件: (1)法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检验规程等; (3)设备设施,包括生产(充装)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 (4)工作场所,包括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等; (5)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等。 生产单位的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允许承租。工作场所承租的,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其租赁期限应当覆盖申请许可证的有效期,并且能够提供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生产单位资源条件要求的生产设备(厂房附属的起重设备除外)、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一般不允许承租。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怎么办理

对于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的企业应该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制造许可,否则的话国家是不允许开展销售活动的。具体的办理流程也是需要有关企业熟悉的。 办理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如果企业觉得十分繁琐,没有专门的人负责的话,也可以找到一些代办机构,这样流程就简单很多了。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D级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D级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D级压力容器) 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D级压力容器) 二、办理部门:(一)下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 1. 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 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 利用分析设计方法(SAD)设计的压力容器。 (二)下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受理、审批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三、许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 四、许可条件: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分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审批人员;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 (五)有与涉及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装备和手段; (七)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学会、协会、咨询性公司、社会中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与设计、制造、安装无关的单位不能申请设计资格。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具体许可条件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五、许可程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包括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发证前公示、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需要取得设计许可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受理、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自查报告; 4.质量保证手册。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试设计 对所申请的设计范围没有相应设计或者制造经历的,应当进行试设计。试设计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四)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携带经批准受理的申请资料,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发证前公示。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锅炉(D级)。 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危险性高,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严重,它的制造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规范和要求,出口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也必须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标准和制度。 制造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才能在我国境内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活动,申请该证件的各项许可条件如下: 一、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质,具有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建立并且有效实施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等,具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以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并且满足生产需要的资源条件,包括: (1)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等; (2)工作场所,包括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等; (3)设备设施,包括生产(充装)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 (4)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检验规程等; (5)法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生产和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允承租。工作场所承租的,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其租赁期限应当覆盖申请许可证的有效期,并且能够提供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四、生产和充装单位资源条件要求的生产(充装)设备(厂房附属的起重设备除外)、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一般不允许承租。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一)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自检报告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自检报告& 申请单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电话(区号):传真: 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加盖单位印章) (参考格式)1、单位简史 2、单位资质情况及主要业务范围 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同时说明压力容器设计机构) 4、单位总体人员情况。 说明什么时间取得了《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期间经过几次换证。目前换证的准备情 况如何。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证书编号 评审机构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第一类压力容器批准设计的类第二类压力容器别和品种范围 第三类压力容器说明单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压力容器设计机构概况。 1、设计质量保证手册的制订(或修订)情况(《手册》需符合按TSG R1001-2008《压力 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件C中C1的规定)。

2、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的制订(或修订)情况(《管理制度》需符合按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件C中C2的规定)。 3、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的制订(或修订)情况。 4、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1、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基本情况 1)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简介; 2)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总数及其分布情况,其中批准(审定)人数、审核人数、校核和设计人数以及各级设计人员的职称情况。 3)持有《压力容器设计审核人资格证书》的设计审批人员的情况。 1 第 1 页共 4页 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职务 设计年限/ 有效期内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设计岗位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历 (审)核年限主要业绩1 2 … 2 第 2 页共 4页 2、有效期内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包括新上岗人员的培训考核); 3、有效期内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变化情况。 1、压力容器设计用标准、规范 1)与申请的设计级别相适应的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配备情况; 2)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信息的来源; 3)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信息的执行情况。 2、硬件装备 设计装备能满足设计工作需要的情况,设计装备的先进性。 3、相关的软件有关与压力容器设计计算相关软件的拥有及使用情况, 4、计算机应用情况。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doc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X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unit licensing of special 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19年月日

目录 1 总则(1) 2 许可条件(2) 3 许可程序和要求(4) 4 附则(9) 附件A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样式(10) 附件B锅炉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2) 附件C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23)附件D气瓶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条件(45) 附件E压力管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62) 附件F安全附件生产单位许可条件(89) 附件G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99) 附件H 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11) 附件J 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23) 附件K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33) 附件L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40) 附件M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52)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的许可,适用本规则。 1.3 许可实施主体 实施特种设备许可的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 1.4 许可范围 许可范围包括许可类别、许可项目和许可参数级别,其具体含义如下: (1)许可类别,包括设计单位许可、制造单位许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充装单位许可; (2)许可项目,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锅炉制造、压力容器制造、安全附件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境外特种设备制造、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安装(含修理)、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项目下再按照设备种类、类别、品种及相应的参数级别,分为若干子项目; (3)许可参数级别,按照特种设备参数及其危险程度,并且根据许可工作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级别。 1.5 许可目录

特种设备许可证如何办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

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如果你需要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安徽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楷锐公司隶属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经安徽省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互认制度设立的国家认证咨询机构,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认证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咨询服务团队,主

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的从业是需要许可证书的也被称为TS认证,该认证包含了特种设备的制造、设计、改造、维修、安装等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可进行申请的,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才可进行申请: 一、人员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接作业人员,焊工的持证项目及数量应当满足产品制造需要。采用焊接机器人的,其焊接项目可以记入焊工的人项数。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应当满足实际产品的检测要求。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 TOFDⅡ级人员不少于 2 人。 二、生产设备要求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设备、成形设备、机加工设备、钻孔设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起重设备等,以及必要的工装,并且按流程合理布置。 三、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检测平台、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验仪器、耐压试验装置等; 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工作外委的,相应的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验仪器不要求; 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测量装置,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合格。 四、工作场所要求 具有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耐压试验场地;

管材、板材、焊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当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或者检测专用场地,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保存底片的专用场所,以及满足无损检测仪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场所。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民用核制造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及设计文件许可程序和要求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及设计文件许可程序和要求(试行)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及设计文件鉴定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三、设计单位资格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 (三)有与设计相适应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装备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认真执行; (六)有一定的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能够保证设计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学会、协会、咨询性公司、社会中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与设计、制造、安装无关的单位不能申请设计资格。 设计单位的具体许可条件见相关的设计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一)下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利用分析设计方法(SAD)设计的压力容器。 (二)下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包括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需要取得设计许可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受理、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试设计 对所申请的设计范围没有相应设计或者制造经历的,应当进行试设计。试设计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四)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在进行生产之前,需要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繁琐,企业怕麻烦怎么办?当然是找代办机构来做了! 不过在选择代办机构之前,也需要来了解一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确保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承压蒸汽锅炉(A、B、C级);承压热水锅炉(A、B、C级);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A级):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特种元件。 4.电梯:乘客电梯(A、B、C);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A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6.客运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 8.相关部件、安全装置: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电梯部件;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锅炉(D级)。 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补偿器(B级);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载货电梯(B、C);液压电梯(C级);杂物电梯(C级);自动扶梯(B、C 级);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B、C级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B级的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桅杆式起重机;C级旋臂式起重机。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特种设备分类及安装许可(2019)

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 管理部门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特种设备用语的含义和范围规定 (一)锅炉 1. 含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 2. 范围规定: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含义: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2. 范围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 1. 含义: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2. 范围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 三、几种常用特种设备的分类 (一)锅炉的分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锅炉分为: 1. 承压蒸汽锅炉,工质为水,输出水蒸气。包括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品种。 2. 承压热水锅炉,工质为水,输出热水。 3. 有机热载体锅炉,工质为有机热载体(导热油),输出液相或气相热油。包括有机热载体气相炉、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4. 锅炉部件和锅炉材料。 (二)压力容器的分类 1. 按设计压力p划分,分为:(1)低压容器(代号L): 0.lMPa≤p<1.6MPa; (2)中压容器(代号M): 1.6MPa≤p<10.0MPa; (3)高压容器(代号 H): 10.0MPa≤p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号〕51质检锅函〔2003 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 一、基本格式×××-×××××××××× 有效期年份

顺序号 地区代码 设备代号 证书项目代号 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 (一) 证书项目代号 由四个字母表示 ) 设备代号二( 由一个数字表示

0 注:因检验检测人员没有设备代号:故在此为地区代码 (三)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 划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GB/T2260-1999省级地区行 政区划代码采用。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1) (见附录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00表示。表示、境外用编号中 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 ) 顺序号(四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则表示为, 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如果超过999 。A20 三、举例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年。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炉制 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7 -则表示为:TS2121980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许可证有效期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 2007年。至2007 -则表示为:TS2711200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 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 2006,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2006 -TS1210700则表示为: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年。,许可证有效期至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2006- 3 -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 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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