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分销合作框架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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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销合作框架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四川蓝光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时间:自_______________ 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委托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现有在售住宅项目进行分销。双方业务合作重点内容如下:

一、参与分销项目: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项目资料:销售明细表(包含面积、价格、栋座

单元、房号、户型等信息)、价格优惠政策、项目按揭政策、平面图、DM 单等;

三、甲方指定项目经理参与乙方组织的对该项目营销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客户确认单》是认定

该客户为乙方推介客户的充分且必要依据。乙方《客户确认单》(一式四

联)在甲方项目经理处进行确认。如甲方项目经理查实甲方无此客户信息,即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并第一时间在《客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不得借辞拒绝或拖延签字确认,甲方、客户方各执一份,乙方留二份存档;

五、乙方推介客户,当天未购房,但在3个月内购房的,认定为乙方推介客户,超过3个

月的,视为非乙方推介客户;

六、乙方推介客户之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须提供有效证明) 3

个月内在甲方处购房,认定为乙方推介客户;超过3个月的,视为非乙

方推介客户;

七、因乙方推介客户为降低首付款或贷款利率等原因而以他人名义签订

《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认定为乙方推介客户;

八、乙方推介客户与甲方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视

为乙方成功推介该物业。甲方均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依据《客户确认单》

主动与乙方核对;

九、已确认的客户资源,若从客户确认日起三个月内,未签订购房合同,

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客户资源的继续跟进,则该资源为甲方资源,并由甲

方负责跟进;

十、由于特殊原因该客户资源不能在三个月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乙方与客

户签订《意向性协议》并上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司负责人批准。

客户确认流程

十二、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客户,成交后由甲方支付销售佣金(成交金额X

2% )给乙方;

十三、如果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客户在没有乙方经纪人的陪同下前往在售

项目,甲方应第一时间确认客户来源,并及时告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

一旦乙方客户直接甲方成交,而甲方没有在事前告知乙方,视为乙方客户

成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成交金额X 2%);

十四、销售佣金按月结算,乙方每月30日前将本月《佣金结算单》(附件二)交予甲方,甲方于3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于次月15 日前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时,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票据。

十五、销售佣金结算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成功实施销售:一次性付款的须付清

全款;分期付款的按照当期实付款金额支付佣金;按揭贷款的须付清首付款,以此认定为满足结算条件。(若客户发生退房的,所结算佣金在下次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佣金结算单》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

客户确认单

蓝光嘉宝易居项目确认单

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到访时间:

来访次数:1 □ 2 □ 3 □经纪人姓名:

易居门店名称:

项目经理确认:

备注:《客户确认单》第一联易居公司留存

《客户确认单》第二联合作项目留存

《客户确认单》第三联客户留存

《客户确认单》第四联易居门店留存

佣金结算单

201年 月四川蓝光嘉宝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分销佣金结

算明细如下:

乙方确认(签章): 附件二

甲方确认(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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