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概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 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 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沿用至今。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它是由美国9个商业团体制定的,最早于1919年在 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 后来于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 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命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 易定义修订本》。
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以下六种。 (1)EX 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价。 (2)FAS(Free Along 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价。 (3)C&F(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 (4)CIF(Cost Insurance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价。 (5)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6)FOB(Free on Board):运输工具上交货价。 (注意:上述FAS、FOB与国际商会中的这两种术语不同)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形式为Incoterms
,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 制定的。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
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进行过 多次修改和补充。现行的《2000通则》是国际商
会根据近十年来形势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在 《1990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 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作用
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如:表明一定的交易条件 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由谁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手续; 买和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如:由谁承担
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
第四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 对《2010通则》中几种主 要
贸易术语的解释
第三节 对其他贸易术语的解释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 1.含义 贸易术语是用来说明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的
划分以及价格构成等的专门用语,常用其英文字母 缩写表示。如FOB、CIF等。 它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卖方交 货和买方接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装运港交货:FOB、CFR、CIF 货交承运人:FCA、CPT、CIP
E组:EXW F组:FCA、FAS、FOB C组:CFR、CIF、CPT、CIP D组:DAF 、 DES 、 DEQ 、 DDU 、DDP
..........《2000通则》 DAT、DAP、DDP
.........《2010通则》
(2)由原来的四类调整为两类:适用于任何运输和水运 适用任何运输:EXW、FCA、CPT、CIP、DAT、DAP、
DDP。 适用水运:FAS、FOB、CFR、CIF。
(3)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 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上船后的一切风ຫໍສະໝຸດ Baidu。
第二节 对《2010通则》中几 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对某一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 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 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 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关于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 :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它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 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 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 则》,共包括22条。
2.买卖双方的义务
(1)卖方义务 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
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装船通知: shipping\shipment advice)。
-------------(交货) ②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费用和风险) ③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 ,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证件、手续) ④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 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单据)
13种贸易术语
4. Incoterms 2010的变化(2010年1月1日生效)
(1)贸易术语由原来13种变为11种: 用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目的地交货)取代了DAF、
DES和DDU; 用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
散站交货)取代了DEQ。
卖方主张是不合理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因为在FOB项下,风险发生转移的时间在
装运港将货物船上时,货物在装运港装上 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 担。本案中的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吊装过程 中,是装上船之前的风险,所以应由卖方 承担。
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 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 符的规定。
(2)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 用。
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 ,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 有了强制性。
1. 含义 (1)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习惯称为装运港船 上交货。是指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 的船上。
(2)风险转移界限:为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时。 (3)适用于水上运输。 (4)交货地点为装运港口。FOB+装运港口
欧洲一公司与非洲一公司签订了FOB
合同,由欧洲公司向非洲公司出口一批 货物。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 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 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到 目的港后,买方检验并发现该损失,随 即向卖方索赔。卖方答复买方,对该损 失概不负责,该损失应该由装运港的装 运部门负责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