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word精排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2-06-05

供应链管理师

(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供应链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供应链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实施。本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参与单位有: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阿里巴巴集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京东集团、顺丰集团、中工经联赋能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

四、本《标准》的主要审定单位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北京物资学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大学、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百世集团等单位,及王小兵、陈李翔、邵清东、赵志群、杨志广、蒲焕灵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实施。

① 2020年11月13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流服务师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2号)公布。

供应链管理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供应链管理师

1.2职业编码

4-02-06-05

1.3职业定义

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方法、工具和技术,从事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的协同,以控制整个供应链系统的成本并提高准确性、安全性和客户服务水平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书面表达与商务沟通能力,数字运算能力等。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累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9.2鉴定(评价)方式

鉴定(评价)方式包含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三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取机考,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还要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

1.9.4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场所进行,室内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以及计算机、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技能考核应在具备相关模拟操作功能的场所或工作现场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多媒体设备的室内或工作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守法合规,诚实守信。

(2)资源整合,协作创新。

(3)精益生产,提升效率。

(4)协同管理,实现共赢。

(5)注重安全,保守秘密。

(6)防范风险,持续发展。

2.2基础知识

2.2.1职业基础知识

(1)供应链管理基础知识。

(2)采购管理基础知识。

(3)物流管理基础知识。

(4)绩效管理与风险管理基础知识。

(5)数据管理基础知识。

2.2.2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1)职业安全知识。

(2)职业健康知识。

(3)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7)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按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3.1三级/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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