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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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市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初现成效。现对照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方案》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认真自查,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受理工作规范化。一是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化。市级各行政部门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格式文书进行了清理,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均主动在行政文书中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二是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有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档案室;在行政复议科外墙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和办案流程图、在室内张贴办公接待制度;在行政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设置了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受理环节规范化。法制办指定了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严格依法受
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100%;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提供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按照《行政复议法》等26、27条,建有转送制度。四是行政复议与信访联系规范化。联合市信访局发布了《荆州市信访与行政复议工作联系规则》(试行),建立健全了市本级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了信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互转机制;与信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复议、信访案件情况。五是对不予受理行为监督规范化。凡是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予以先受理,依法受理率达100%。
(二)审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答复书规范化。本级政府所有案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作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当事人均按照法律期限和要求提交了答复和证据材料,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二是审理方式规范化。我办明确了4名工作人员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三是调查取证规范化。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加强了实地调查取证和集体讨论,调查取证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单位负责人配合。四是办案时限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所办案件均有合议或审议记录,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
100%。五是调解、和解规范化。加大了和解、调解力度,积极有效解决行政矛盾纠纷。自去年下半年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我办共审结复议案件38 件,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5件,占去年下半年以来受理案件总数量约40%。
(三)裁决工作规范化。一是复议文书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确保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规范。二是行政复议决定规范化。在复议决定书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分析说明,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增强复议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案件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征求多方意见。三是送达文书规范化。一般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2名以上送达人员签字,对于需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送达,确保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
(四)指导监督规范化。一是决定履行规范化。建立了行政复议监督履行、履行问责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每件复议案件结案3个月内组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行政复议监督和纠错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二是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适用规范化。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及时纠
正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今年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被申请人及时反馈整改意见1份。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规范化。定期对下级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我市已多年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四是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制度,对具体行政行为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或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调整的,或具体行政行为在本区域社会影响重大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一律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10日内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备案并对上报备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审查通报。
(五)基础工作规范化。一是机构设置设置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下设行政复议应诉科,具体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专职复议办案人员3人,行政复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19万元。二是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立案受理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与人民法院和信访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三是统
计报表报送规范化。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要求以及上级法制机构要求,主动、及时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并每年及时报送行政复议情况分析报告。四是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规范化。配置了专门的档案室,购置了档案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所有行政复议档案全部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装订、归档。五是行政复议办案器材保障规范化。配备了1辆专门的办案用车和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案所需器材,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器材保障。六是宣传培训规范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宣传行政复议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今年我办已启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同时通过以评代训的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方面仍显不足。由于办公场所条件限制及统一管理需要,尚缺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案件审理室和档案室,听证室条件还比较简陋。
(二)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目前,我办政务系统已建立,但行政复议办理尚未与该系统对接,行政复议办理依然是传统的纸质化办公,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