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前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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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4)
一、总则说明 (4)
二、谈判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5)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和无效 (7)
五、评标及商务谈判 (8)
六、中标人的确定及合同的签订 (8)
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10)
一、工程概况 (10)
二、招标范围 (10)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规范 (10)
四、工期要求 (10)
五、投标报价要求 (10)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管理要求 (12)
七、工程款支付 (12)
八、承包要求 (12)
九、结算价款调整 (13)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14)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7)
一、商务部分 (29)
响应书 (3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1)
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报价汇总表 (34)
二、资信部分 (35)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36)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37)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8)
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3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说明的其他证明资料40
三、技术部分 (41)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说明
本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法规及本谈判文件的约定组织实施,
并择优选定中标人。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的2015年散煤治理煤改电户线改造工程。
1、采购人:天津市和平区供热办公室。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经采购人确认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
(一)合格的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能够依据本谈判文件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没有虚假陈述的情形。
3、不存在串标、围标、行贿、联合体投标、隐名代理投标、挂靠资质等违反本谈判文
件规定的行为。
(二)投标费用
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现场考察
供应商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
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供应商将被视为对可能对投标事宜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位置之性质及情况、周围环境,以及现场的通道、工作空间及其它一切有关事项
等均已完全了解清楚并已将一切影响价格之现场环境因素包括于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统一
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完全掌握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已充分了解工
程现场存在的风险。
二、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组成及效力
1、本谈判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含补遗书)。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
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2、谈判文件是采购过程及合同履行过程的有效依据,本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补充资料及商务谈判的最终结果连同成交通知书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谈判文件规定或对谈判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解答及修改
1、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3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天前,将答复以补遗书方式向(以发出日期为准)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
2、如采购人以任何原因对本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2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方式向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应在收到补遗书后12小时内以传真方式确认收到。
3、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商务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应以以下内容大纲编写:
(1)商务部分:
1)响应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
5)投标报价汇总;
(2)资信部分:
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说明的其他证明资料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供应商须对其重新更新,以证
明其仍能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供应商已经不
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技术标
技术标主要从以下内容进行评审: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等内容。内容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说明;
2)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
3)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4)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5)质量保证措施;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8)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二)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之日后60个日历天内有效。
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
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即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共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
文本一份。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供应商应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可以视其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无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