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资料】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聚碳酸酯项目-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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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 (3)

1.1基本情况 (3)

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3)

1.3建设项目周边概况 (3)

2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4)

2.1能源的种类和用量 (4)

2.2水的来源、用量和再利用 (4)

2.3生产工艺 (5)

2.4污染物排放情况 (5)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

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6)

3.2污水达标排放分析 (6)

3.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6)

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7)

3.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

4环保措施 (8)

4.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8)

4.2水环境保护措施 (8)

4.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9)

4.4 噪声防治措施 (10)

4.5环保投资 (10)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0)

5.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相符性 (10)

5.2清洁生产 (10)

5.3达标排放 (10)

5.4环境风险 (11)

5.5总结论 (11)

1建设项目概况

1.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烯

烃部南侧天津石化预留地内。拟建聚碳酸酯装置北侧和西侧为中石化天津分

公司烯烃部,南侧为独流碱河,东侧为空地。

建设性质:改扩建(是中沙合资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二期工程)

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由主体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组成。

主体工程为2条聚碳酸酯生产线,分别为聚碳联合装置1、聚碳联合装置2,单套产能为13万吨/年聚碳酸酯。每条生产线包括CO单元、碳酸二甲酯/碳酸二苯酯单元、双酚A单元和聚碳酸酯单元。

占地面积:工程占地面积54公顷,其中厂区占地面积50公顷,火炬占地面积4公顷。

土地利用情况:本工程占地均为海退成陆的盐碱荒地,无农作物及房舍,不占用耕地,没有需要拆迁的村庄和居民点。

1.3建设项目周边概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与拟建装置的相对位置见图1和表1。

表1环境保护目标与拟建装置的相对位置

图1 环境保护目标和拟建项目的相对位置

2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2.1能源的种类和用量

拟建项目各工艺单元所需的燃料来自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乙烯装置的甲烷氢,不足部分来自外购的天然气。燃料气消耗量约为2500万标立/年。

2.2水的来源、用量和再利用

拟建项目生活用水来自宝坻地下水,用水量为25m3/h。

拟建项目生产给水来自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混合水系统,即宝坻水和海水淡化水的混合水,用水量最大为150m3/h。.

拟建项目循环水补水来自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化学水站反渗透水,用水量最大为350m3/h。

拟建项目工艺装置产生的蒸汽冷凝液在界区内预处理后再送至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冷凝水回收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回用量为235.3 m3/h。

2.3生产工艺

拟建项目采用沙比克创新塑料(Sabic IP)先进的熔融法聚碳酸酯工艺技术,采用CO、O2、甲醇和苯酚为原料生产碳酸二甲酯(DMC)和碳酸二苯酯(DPC),以苯酚、丙酮生产双酚A(BPA),再以熔融状态的DPC 和BPA 聚合生产高纯度、高质量的聚碳酸酯。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剧毒光气和有毒溶剂二氯甲烷,沙比克创新塑料的熔融法聚碳酸酯工艺是世界先进的环境友好工艺。

2.4污染物排放情况

2.4.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SO2、NOx、苯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的要求。

2.4.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工艺污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界区内新建的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循环水排污等清净废水和污水处理场达标污水经天津石化北排泵站排入大沽排污河后最终排渤海。

工艺污水排放量为80m3/h,生产污水排放量最大为25m3/h,清净废水排放量为82-260m3/h。

2.4.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为液态或固态,一般废物均为固态。危险废物采用焚烧及外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方式合理处置。一般废物处置采用外送处理。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方式见表2。

表2固体废物排放量核算表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考虑本项目所处敏感位置,大气评价范围和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保持一致,即以建设项目中心为原点,从中心到厂界最远距离再外延5km为半径的圆。评价范围见图1。

3.1.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⑴工程排放污染物在评价区以及各评价点的小时最大浓度、日均最大浓度、年均最大浓度占标准的比例较低。

⑵工程投产后,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各评价点的最终浓度预测值均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⑶工程投产后,厂界污染物均能达到标准要求,且占标准限值的比例不高。

⑷装置的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满足要求。

3.2污水达标排放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工艺污水、生活污水经项目界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张家河排入大沽排污河,最终排入渤海。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处置含酚污水,采用均质调节池+两段生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3.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3.3.1噪声环境影响范围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定为装置界区外100m。

3.3.2噪声预测结果

拟建项目厂界上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不会出现超标现象,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厂界距最近居民区荣华里1670米,厂界噪声不会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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