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汇报【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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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汇报

县委农工部: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积极预防和应对h7n9 禽流感,努力实现创国卫目标,积极解决好“垃圾围镇”、“垃圾围村”和背街小巷的“脏、乱、差”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动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下势立茬,真抓实干,全面整治,收效良好。现将近期整治情况汇报如下:领导重视大整治。首先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一名副镇长主管、全镇副科领导全部参与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深入全镇各村(居),狠抓街道塬面,开展了镇域内全方位的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并坚持天天讲,日日抓,使整治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其次是镇长杨占勇同志多次亲自安排布置、检查验收、总结通报卫生整治工作,各片领导多次深入片区卫生死角,现场督促,积极抓搞自己所分包的区域。由于领导重视,使我镇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抓住重点搞整治。我镇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把四街六村、城区结合部、312国道沿线、四个居委会等区域作为重点,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检查边整治办法,不断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问题、议定整治措施,使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出现新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塬面村要清理道路、村庄、沟渠、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对破损道路进行修补,有绿化条件的村要求绿化,按照卫生标准再次整理村容村貌、完善各项工作;

2、要求城区各村(居)首先要对本区域的背街小巷、“六小”门店、居民住户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洁、大整治,并要求搞好卫生死角、垃圾点的清理整理等。截至目前,共出动劳力5000多名,动用机械5台次,清理垃圾15吨。强化措施干整治。一是夯实了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责任制,使环境卫生整治级级有人抓有人管;二是逐级检查抓落实,钉打锉入木,步步抓实效,保证卫生整治不走过程。三是组装了宣传车走街串巷,宣传制度,营造氛围,使环境卫生大整治人人皆知、户户行动。四是强化了保洁员查岗考勤,使其做到了一日三扫、长期保洁。我镇决心借这次整治强劲东风,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再接再厉,不断研定新措施,把大清洁大整治活动抓出应有的成效。

附送:

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环保局: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监管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闽环保控61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全

市各县区环保局及市局监察支队下发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莆环保控17号),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近期我市发生铅中毒事故和鞋材加工厂火灾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确定重点,抓好落实。市环保局根据XX市环境实际情况,将废水排放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废气排放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及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中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的排污单位全部列入此次环境安全大检查范围。并将木兰溪、秋芦溪沿线的排污单位,特别是东圳水库、外渡水库、古洋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排污单位、排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危险化学物品企业和放射源使用单位,以及其它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化工企业、电镀企业、农药、造纸企业和印染等污染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截止到12月10日,全市共出动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人员680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575家,检查城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4处,分发环保宣传册300多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125份,责令停止生产31家,联合工商、公安部门查封“三合一”18家。

(三)制定预案,落实制度。一是检查落实了全市5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

案、应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和指导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完善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制定了企业与县区级环保部门、县区级环保部门与市级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少数企业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企业环境污染设施治理,情愿接受处罚也不投入经费加强治理。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过于老化,长期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二)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201X底组织的环境安全大检查中,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业经市、区政府联合采取行动,畜禽养殖业基本已被取缔,但此次检查中,出现少量养殖场,养殖污水超标排放仍威胁着饮用水源的安全。

(三)部分企业不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有的企业投产多年仍末完成“三同时”验收。

(四)危险废物管理尚待规范,有的企业没有取得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却收集外厂的危险废物并处理;有的企业将危险废物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没有送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有处置资质)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已签订处置合同的38家医疗单位,有15家末续签合同,有多家未按时缴纳处置费。

(五)个别环保部门客观上由于人少事多,交通工具不便,对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进行排查,在查找问题上还不够彻底,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业主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严格环境执法,毫不迁就,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特别是对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沿岸及饮用水源地周边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彻底根治,下大力抓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继续督促医疗单位按时续签处置合同,缴纳处置费,决不能因此影响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将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乡镇卫生院纳入处置范围。

(四)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吸取事件教训,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防患于未然。对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继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还没有检查到位的企业,继续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积极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出谋划策。对拒绝整改,继续违法排污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做到不玩忽职守。(五)把好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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