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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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珠投集团范[2010]ZB09

号: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_____

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规划设计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式规划设计方案

第三条设计资质、工期和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具有符合合同设计要求的专业资质。

设计周期:

□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

后,乙方在日内向甲方提交第一轮初步方案;

甲方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后,乙方在日内向

甲方提交修改方案;经甲方审核反馈给乙方后,

乙方在日内向甲方提交最后成果。

□正式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

后,乙方在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方案

图;

□须规划方案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反馈意见给

乙方后,乙方在日内完成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不需要规划方案报建,乙方不须提供规划方案报建成果;

□分阶段报建: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划部门批

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日内完成规划

设计部分成果;规划设计部分经政府规划部门批

复后反馈给乙方,乙方在日内完成管线综合规

划成果。

□不需要分阶段报建,则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规

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乙方在日内

完成规划设计所有成果。

技术要求

3.3.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

法》、《广州市城市规划审批技术标准与准则》

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

求。

3.3.2 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

标控制,落实所需配套项目。

3.3.3 其它:

第四条验收标准

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方案设计方向性意见首先应明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有以下几种方式:

(1)发包人以文字或图片方式提供设计方案的方向性意见。

(2)设计人提供文字或图片或初步的方案供发包

人确定以获明确的方向性意见。

(3)以实景或可明确界定的方式获得方向性意见。

本合同采用的方式为上述第种。

设计人提交的正式设计文件应满足发包人提出的内容、图纸规格和图纸的深度等具体要求(以行业的

相关阶段的要求为基础),方案评定的结果发包人

以书面方式复函给设计人,如经三次修改仍未符合

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设计人承

担违约责任。

经发包人通过的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认可,发包人有权对设计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

合发包人的验收标准。

设计人所完成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5.1建设条件分析,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

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考虑地段区位、周围交通条

件、环境质量、配套设施状况及地块内建设现状等

因素,进行建设条件分析;

4.5.2总平面规划,依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条件分

析,进行总平面规划设计,明确下列主要内容:

1)规划总用地和各类用地范围及其面积;

2)道路系统和各级干道宽度以及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及转弯半径;

3)建筑布局、建筑层数与高度控制;

4)建筑物与规划道路退让距离和建筑间距;

5)建筑物及停车场(库)的主要出入口;

6)绿化布局和各类绿地的位置及其范围;

7)各项用地及用地平衡,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各幢建筑的使用功能、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

9)主要建筑的标准层平面;

4.5.3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包括道路等级系列、交通组

织方式、6米以上主要道路的断面形式、控制点坐

标和标高、转弯半径,以及与区外道路的衔接等;

明确停车场(库)的具体位置、面积、泊车位及出

入口;

4.5.4 绿地系统规划,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和面积以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并进行绿化初步设计;

4.5.5 竖向规划,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

标高和主要坡度及地台标高等;

4.6.6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电

讯、煤气等工程管线的综合平衡规划,明确各类

管线的容量、外部接驳、站点设置和其规模、走

向、位置、标高;

4.6.7 若甲方只委托设计人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规

划设计方案阶段,设计人完成成果可不包括项内

容。

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依照城市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设计成果。成果内容如下(方框内打勾者为可选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方框内打√者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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