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案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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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论文
由“杨武事件”引发的新闻伦理思考
专业:新闻学
方向:新闻政策与法规
学生姓名:叶丹
学号:1101291591
【摘要】
近日,由《南方都市报》首先报道的一篇一男子亲眼目睹妻子被联防队员强奸的事件,引发了媒体与网民对于此事件的热议。
被众议的首先是事件本身,舆论指向这名被网民评为“史上最窝囊的丈夫”—杨武(化名);随着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与评论一时鹊起,舆论开始讨伐媒体对杨武事件所做报道的不妥之处,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媒体伦理与道德的争论。
笔者以杨武事件为依托,通过分析贯穿整个事件中的媒体表现,生发出了一些关于新闻伦理的思考。
【关键词】新闻伦理;杨武事件;媒介暴力;二次伤害;人文关怀
引言
11月6日,《南方都市报》接到杨武打来电话,说自己的妻子王娟(化名)被一名联防队员杨喜利(化名)毒打并强奸,而自己当时躲在隔壁的杂物间内未敢做声。
在杨喜利对其妻子进行了长达一小时之久的凌辱之后,他才偷偷报了警。
在此之后,杨喜利的家人竟几次上杨武家威胁辱骂。
也许出于无助,杨武最终决定向媒体求助。
南都接到电话后决定去杨武家了解情况。
记者成希在听完杨武的哭诉后,忍不住说出一句:“你太懦弱了!”这句话,连同对遭受强奸的杨武妻子的惨相,以及其他细节描写,一起出现在11月8日的《南方都市报》上的一篇题为《女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未敢出声》的报道中。
随即,网络上就出现了王娟被杨喜利毒打和强暴的全过程监控录像。
杨武当初决定寻求媒体帮助时一定料想不到,他和妻子的遭遇一经报道,仅仅一天时间,从纸媒迅速传载到网络,迅速引来千万级点击量和评论、转发。
一时间,“联防队员强奸案”成为11月最热门事件。
而杨武也被评为“史上最窝囊丈夫”。
11月9日,《江淮晨报》更是毫无职业道德地刊登了一则名为《“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的浅薄的评论,刺痛了许多仍怀有媒体良知的媒体人的心,也引发了社会的愤懑。
越来越多的媒体赶到现场,文字、图片以及视频被集中传上网络,再加上微博转发,杨武、他的妻子王娟甚至他们年幼的女儿,都清晰地出现在公众面前。
媒体不加技术处理的图片、摄像,强迫式和揭疤式采访,重复无休止地让受害人复述其受害细节过程,不负责任的文字表达,给原本遭受欺辱的杨武一家,带来又一无法抚平的伤害。
于是,当媒体和网民的围观和情绪宣泄达到高潮时,另一种声音在网上出现:请放过“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和他的妻子吧,一个不负责任的社会和媒体,会把地位卑微的老实人变成“世上最窝囊的男人”。
一个迷失了方向的社会舆论,也会把原本善良无助的正常人逼向崩溃的边缘。
在杨武事件中,诸多媒体缺乏人文关怀,缺乏深度思考,有失公正对待的采访、报道和评论引发了一场关于新闻伦理的思考。
中国的新闻界,是到了该好好反省的时候了。
以下是笔者从该事件中引出的一些新闻伦理方面的探讨。
一、新闻伦理
(一)新闻伦理的定义
所谓新闻伦理,就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人员,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行程的调整相互
关系的行为规范,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价值取向、道德表现与日常行为品德规范等的总和。
新闻伦理是业内适应新闻活动特点而行程的要求自己“应当如何”的自律规范,以及公众认为该业在新闻活动中“应当如何”的观念和舆论约束。
它内化于新闻传播主体的品格、习性和意向之中,又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是新闻传播活动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规范性调节体系。
①
(二)新闻伦理意识缺失的表现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市场化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然而在这种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消费时代,在蒸蒸日上的同时,我国的新闻事业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激烈的竞争和利益驱使等因素所导致的新闻伦理失范现象近年来频繁出现。
如媒体对追星女杨丽娟事件的报道、又如邓玉娇案中媒体的失范行为,等等。
在此,笔者谨以最新热点事件—杨武事件出发,列举几点目前国内媒体比较常见的一些新闻伦理问题。
1,报道缺乏真实性,为追求一时的点击率或发行量,扭曲事实真相。
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新闻伦理道德,更有悖于新闻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在媒体对杨武事件的追踪报道中,有些媒体竟然捏造事实,称联防队员强奸其妻竟然是杨武夫妻所设计好的一桩“钓鱼案”。
笔者想,这一缺乏证据、仅凭猜测的推断怎可在案情没有得到官方定论之前就放到媒体上来?这种不经调查的做法对当事人双方、对读者和观众、对整个新闻界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2,媚俗之风盛行。
在《南方都市报》报道杨武事件后,各媒体争相赶到事发现场,也就是杨武那仅有几平米的租房中。
《女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未敢出声》中,一句“你太懦弱了”,可谓“引领”了一时的舆论指向,各媒体都拿“窝囊”、“懦弱”说事,不厌其烦,不求新意,只是一窝蜂地媚俗,实在浅薄。
媒体这个大平台,需要的是更多不一样的声音。
而要想站稳脚跟的媒体,也应该具备在人云亦云的环境中保持独立思考的精神。
3,断章取义,夸大言辞,选取“独特”角度。
在一些跟风报道中,有一家媒体竟制作一则这样的新闻:《看着老婆被奸的懦夫是如何炼成的》,看见这样一个标题,着实令笔者有些不寒而栗。
“懦夫”“如何炼成的”这个角度真够“独特”的!另外,笔者在网络上看见一个视频,视频名为“杨武坐视妻子受辱事件”,请注意,这里用的是“坐视”。
事实是,在杨喜利对王娟进行毒打强奸时,杨武在隔壁的杂物间里强忍不敢做声,并没有“坐”着。
这种夸大言辞甚至是歪曲事实的做法令人厌恶。
作为新闻从业者,不能仅截取事情的片面,听风就是雨,切勿断章取义,而应该尽量把报道做得客观、全面和准确。
4,报道失衡现象严重,顾此失彼,舆论矛头常指向事件一方,对另一方的情况缺少全方位的关注。
从11月8日,杨武事件经报道后,舆论就主要集中在受害方一家身上,而关于事件的另一方,犯罪人杨喜利的相关信息却并不是那么全面。
这种通过媒体把关,着重报道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将人们的视线和舆论焦点集中在受害者一方的报道方式,阻碍人们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事件真相,也给受害人一家造成巨大的心理负面影响。
二、媒体的人文关怀和道德关切
在这个媒体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的资讯时代,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各个媒体都绞尽脑汁出奇出新。
而对于类似于杨武事件这种灾难性的社会新闻,新闻价值与新闻伦理之间矛盾的体现笔笔皆是。
尤其是许多媒体对杨武事件的报道缺少人文关怀和道德关切,从猎奇的角度出发,只关注事件本身,片面追求感观效果。
单从纯粹的新闻角度来讲,杨武事件也许的确具备了我们所说的新闻价值,尤其是兴趣性。
但是在这个事件具体的采访和新闻报道和评论中,许多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的做法实在不能令人苟同。
网络上流传一张图片:受害人王娟穿着睡衣侧卧在堆满床单和衣物的木床上,双手捂住脸哭泣,周围是一堆话筒。
这不禁让人心痛,我们的媒体这是怎么了?这样一遍遍重
①冯楠.试论媒介伦理的本质[J].传媒论坛,2010(10),
复地去扰乱原本已经身心受害的一家,让受害人一次次将自己的伤疤一道道揭露于世人面前,请问有谁能够受得了如此巨大的痛苦?果然,不堪屈辱的王娟以“没脸活在世上”为由,几次三番自寻短见。
原本苦难的一对夫妻和他们76岁的老母怎么面对?竟然还有媒体采访杨武的女儿,试图从小女孩的嘴里探出什么能够带动发行量和点击率的信息。
而这些又将给他们四个孩子的成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媒体这种揭疤式采访的做法无异于拿受害者的痛苦来获益。
三、媒介暴力造成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媒介暴力问题屡屡发生。
例如媒体公布新闻事件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引发的人肉搜索,导致当事人的生活和精神受到极大的困扰。
所谓媒介暴力,“即大众媒介传播对受众造成显性或者隐形的,身体上或者心理上伤害的行为。
”②媒介暴力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笔者将浅谈媒介暴力在杨武事件中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媒介逼视”
陈力丹教授提出“媒介逼视”的概念,“媒体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会给处在媒体'逼视'下的被报道的个体带来莫大的压力。
”③杨武事件一经报道,众多媒体蜂拥而至,杨武家仅二十几平的电器修理铺经常挤满了记者、话筒、摄像机。
一次次复述不幸的遭遇,给受害人一家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
直至杨武跪倒在地,哭着求记者离开,他哀求道:“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你怎么被强奸的?”话筒直接逼向几近崩溃的王娟。
这样不堪的问题怎么能从一个职业记者口里问出,我们的新闻记者是怎么了?“他们夫妇来自农村,可能不知道媒体强行进入私宅涉嫌违法,不知道报道中对性犯罪的受害人必须给予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的新闻伦理,也不知道即使在庭审阶段也需要对此类案件进行非公开审理。
这样一个新闻,被毫无尊严地,粗暴地曝光于他们的邻居,父母,孩子面前。
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反抗暴力,对自己最脆弱的保护,只能用袖子掩住脸,来避开采访。
”这一段话来自著名传媒人柴静一篇《没忍住》的文章。
也许她“没忍住”的,是对同行缺乏职业素养和人性道德行为的不满吧。
这种性犯罪新闻如果不是当事人自愿的,媒体应尽量避免重复采访,出于基本道德,不要让受害人重复回忆受害过程和细节,尊重当事人的隐私保护,不要用“媒介逼视”的手段给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这种二次伤害可能比她所受的实际伤害还要严重和难以恢复。
(二)“媒介审判”
杨武案这一性侵犯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时,在传播中就已经出现媒体所做的“案情通报”,有些媒体称王娟和杨喜利“双方之前通奸多次”。
这样的信息是否准确?这样的信息是否有足够依据?这样的信息是否在征询当事人的同意后发布的?
在一段视频采访中,记者问杨武“为什么不去救你的妻子”、“你为什么不正当防卫”,言语中带着责备。
试问,我们凭借什么以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冷漠且带着责备的态度去采访当事人?记者采访杨武前,是不是已经确认杨武就是个“懦夫”,所以记者采访里问的问题都是为帮助证明杨武就是个懦夫。
这种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先导的报道方式是有失客观的,是无助于追求事实真相的。
“你太懦弱”,一个记者登载在报纸上的直接判断,像刺一样扎在人心里。
在采访中,记者常不免以自已的经验揣度别人,评判别人,纠正别人。
但是却很少问,“为什么是这个人在这个事件中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当中因果,我们了解多少?”媒体的这种“媒介审判”,是对传播权利的不当使用。
媒体的话语权是人民给的,而不是特权,然而很多媒体和新闻工作人员已然将“权利”当做了“权力”,以新闻传播的手段来制造热点、舆论,影响
②马小璐.蒲莳.郑少云,等.媒介暴力问题研究笔谈:关于媒介暴力的界定[J].2007(3).
③郝雨,等.媒介暴力的正负效应及社会控制[J].南通大学学报,2009(9).
社会的价值导向,甚至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
二、人本责任和媒体公信力(结语)
(一)人本责任
(二)媒体公信力
三、媒体良心和道德关切(结语)
结语
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担负新闻职业责任,更基本的是作为一个公民、一个人的人本责任。
那些对杨武事件没有善意,只有刻薄的报道,令围观的民众都怒不可遏,那受害人所承受的伤害和压力,可想而知。
那些受害者被强奸的细节真的是新闻所需吗?那种逼近受害者面孔的特写镜头真的是追求现实感所需吗?并非所有事实,都适合进入大众传播。
媒体不能仅仅追逐商业利益,舍弃媒体良心。
也许有些媒体认为观众有知情权,但是广大受众真的有窥探这种事情的需求吗?
面对新闻价值和新闻伦理的两难境地,新闻工作者该如何取舍?笔者认为,首先,不妨问问自己,如何受害人是你的朋友或者家人,你希望媒体怎么做?新闻职业伦理和我们日常的道德很难严格区分开来,新闻记者的采访就是和人打交道,我们的媒体也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媒体的道德底线不应该是市场竞争所需,而应该是社会大众所能够接受的道德底线。
所以,当面对两难时,还要冷静客观分析,这样的新闻到底是不是观众和读者所真正需要的,它会给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报道出来,要以什么报道方式和角度报道才能避免当事人受到二次伤害,并且引导正确的、符合社会普遍价值观的舆论。
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传播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无论市场怎么发展,媒体都必须坚持行业自律和媒体伦理,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和经济利益贱卖新闻人的职业道德。
随着网络媒体越来越发达,公民的媒介素养也成整体性地提高,作为专业的新闻媒体,在这种公民意识已经觉醒的时代,更应该秉承新闻人的素养,尊重新闻本身、尊重新闻当事人、尊重新闻受众,才能长久维持媒介在公民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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