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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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登记表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盖章)

邮单位详址编

所属辖区县(市、区) 派出所居(村)委会

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

电话分管负责人手机

电话联系人手机

单位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 物业? 保安员人数类型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备案应当提(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

员的基本情况; 供下列材料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

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齐全? 县(市、区)不齐全? 补材料:

公安机关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保安管理专用章)

年月日年月日

齐全? 设区的市不齐全? 补材料:

公安机关

确认意见经办人: 审核人: (保安管理专用章) 年月日年月日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办法

安康市公安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办法 一、备案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招用有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 3、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三、备案受理机关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是受理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的公安机关,接受辖区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

四、备案及撤销备案时限 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现有的已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市局治安支队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备案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保安员、保安服务区域等重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五、备案材料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到公安机关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流程

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流程 一、申请备案单位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进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注册提交材料(联通用户登陆地址:http://124.162.53.232/basys/loginWeb.jsp 电信用户登陆地址:http://222.177.27.202/basys/loginWeb.jsp),注册申请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每个用户名只能对应一个公安派出所提交备案申请。 二、利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根据网站内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操作说明,准确、完整地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信息、分管保安负责人信息、备案保安服务区域信息和保安服务区域配备的保安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文档: 1、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聘书、身份证); 5、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聘书、身份证; 6、备案单位与保安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8、保安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9、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须注明保安岗位设置、巡逻线路设置等情况); 10、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1、岗位责任制度; 12、保安员管理制度; 13、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上传项)。

三、完成信息录入、材料扫描上传等操作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出《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保安服务区域所在辖区派出所。 四、辖区派出所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提交备案的相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由分管民警在网上进行审核操作,将《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交所领导审签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后,附备案单位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交属地区县公安机关治安支(大)队审批,申请材料(除备案申请审批表外)原件退还申请人;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原因并要求定期补证。 五、区县公安机关治安支(大)队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查,由治安支(大)队领导在网上进行审核操作,并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备案申请条件的,要及时将审查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再由辖区派出所告知申请单位不予接受其备案的理由。 六、分管局领导网上审批并在《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签字同意后,治安支(大)队负责制作《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将《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和《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派出所留存联、备案单位留存联)交受理申请的派出所。 七、派出所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备案证。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取得备案资格后,进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联通用户登陆地址:http://124.162.53.232/basys电信用户登陆地址:http://222.177.27.202/basys)进行日常管理。

保安员入职登记表

保安员入职登记表 重要提示: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表登记内容属于员工提供的基本情况,请你务必如实填写,并出示或提供必要的证照、文件予以证明。 二、为审查您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本公司可以依法查证本表的登记内容,如有不实,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保证不设定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的录用条件,但是,对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或禁止的工种、岗位除外。 四、根据你提供的登记情况和应聘表现,经本公司考核后同意录用的,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并共同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在你没有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前,你应自行承担参加招聘而可能遇到的风险。 五、本公司依法禁止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立即辞退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民 族 近 期 照 片 身份证号码 婚 否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利 手 兵役情况 有何特长 通讯地址 电话 工作经历 起 止 时 间 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从最后学历开始至今) 职 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家 庭 成 员 姓 名 称 谓 年龄 家 庭 详 细 住 址 联系电话 推 荐 人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姓 名 电脑编号 电 话 初 审 面 检 身 高 年 龄 身份证 政 审 计生证 学历证 体 检 贴身份证复印件 部门 意见 领 导 审 批 年 月 日 应聘声明: 致 :深圳市中保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贵公司”): 一、本人自愿参加应聘,保证遵守贵公司的招聘规定,并服从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本人已经知晓本表的《重要提示》内容,保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同意,本表中由本人填报的任何一处内容被贵公司查证属于不真实,或者不准确的,本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在本表“健康情况”项中填报“健康”,是指“没有因重大疾病或职业病而就医的经历”的情况。 四、本人同意,贵公司按本表“通讯地址”中填写的地址邮寄文件,以收信日为准,视为本人已经知晓该文件的内容。 五、本人保证,本人被贵公司录用后,本表内容需要更改时,必须七日内,书面将更改事实报告贵公司。 六、确认贵公司,没有向本人收取任何押金,没有要求本人提供担保。 七、本人知晓,根据法规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保安员从业人员资格证和保安员上岗证,是贵公司的录用条件之一。 八、本人同意,在贵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本人的一切风险或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均与贵公司无关。 声明人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备案指南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 经营保安服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 备案办事指南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4号令)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开展保安服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流程公布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二)跨设区市经营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公司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到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的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二、受理备案机关

(一)设区市公安局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设立分公司和跨设区市经营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公 司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登记。 (二)县(市、区)公安局负责协助设区市公安局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三、报送备案材料 (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 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保安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及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4、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法律、行政法规有 资格要求 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分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6、分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 具等材料; 7、分公司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有限公司 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特别声明: 1.申请人在填写本求职申请表时,已保证自己入职时符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年龄的标准,且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 机构、组织、团体无劳动关系:若违反前述承诺,导致本公司被行政、仲裁、诉讼追究相关经济责任的,所有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如有以下情况需要以书面形势向本公司说明: (1)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影响在本公司工作的病史; (2)与其他单位签订了仍然生效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 (3)入职时如有任何兼职行为,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行为;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申请人填写的本求职申请表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授权本公司对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有任何虚假, 本公司可按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同时追究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4.申请人入职后不得将与聘用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未经本公司许可向第三方透露。申请人在职 期间或离职以后,本公司可以依法将申请人在本公司的工作状况对外公布或向有需要的第三方提供。 5.申请人一旦被本公司录用,入职时应出示真实有效的离职证明书,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及 第三方的赔偿损失。 6. 如求职申请表中的信息有变化,申请人应在变更的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公司提出变更申请。 7. 如被公司录用,申请人将认真阅读并遵守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8. 申请人清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申请人将随时关注公司在公司网站、布告栏(包括但不限于)等各种方式公示的更新后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并严格遵守。 申请人填写的以上任何信息虚假或没有履行以上特殊说明义务的,本人同意被公司视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与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人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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