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主持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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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成:主持好行政处罚听证会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为行政机关作出公正的决定提供保障。但能否通过听证达到上述之目的,则是对听证主持人的一个考验。这里笔者根据在听证中的一些感受和观察从听证前、听证中和听证后三个阶段,谈谈听证中主持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试图通过本文能给大家在以后的听证中一些启示。

听证程序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方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行政程序基本法律制度。

一、做好听证前的准备工作,是主持好听证的基础。

熟悉案情,查阅卷宗。熟悉案情是开好听证会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从而做到不打无把握之仗。注意和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交流沟通掌握情况,清楚当事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了解案件的性质,掌握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案情是否符合听证条件、听证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案情的了解明晰,是在听证之前要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即做到不打无把握之仗。查阅卷宗就是要查看案件的基本事实是否清楚,查看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对需要补充调查的,要立即进行补充。查阅完毕后要及时退卷,同时要准备听证提纲,为开好听证会做好准备。

二、听证会上的不走过场、思路清晰、形象公正、控制节奏、调节气氛、找准分歧是主持好听证的重要环节。

1、不走过场。扎扎实实的做好听证工作,发挥行政处罚的事前监督功能。要克服认为当事人要求听证是多事、找麻烦的心理,去糊弄当事人,潦草听证。应认识到听证有利于行

政机关全面、客观地查清事实,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行政处罚建立在正确、公正、公平、合法和适当的基础上,有利于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近而提高办案质量,这也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树立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

2、思路明晰。思路明晰主要表现在听证的步骤、程序上,听证是有较严格的程序规定的,一般有核实参加人员身份、案情陈述调查、相互质证和辩论、最后陈述等几个步骤组成。这些步骤不得省、不能颠倒,应按顺序依次进行,如核实参加人员身份和宣读听证纪律就不能颠倒。但是有些步骤是重复的,如质证和辩论一般都有几个回合。

3、形象公正。主持人作为本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案件的处理中客观上总是带有一定倾向性的。但主持人在听证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听证的进行,认真客观的听取当事人和调查人员的陈述和申辩,要始终掌握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决不可形成主持人和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共同审被告当事人的局面。为保持听证的公正性,主持人最好请综合执法机关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人员主持,听证中要始终保持一种中立和公正的形象,不偏不倚,切不可暴露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保证听证会的顺利进行。

4、控制节奏、应变及时。听证主持人作为主导听证会进行的核心,一定要掌握听证的进程,维持听证会秩序。保持平和、平静的心态,首先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把握好说话的语速、语调,不可过于急躁,要牢牢掌握住场上的主动权。当一方发言时,一般不要轻易打断,但当发言明显脱离主题时,要注意及时纠偏,并集中一下议题,引导听证会按规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对于听证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随机应变的本领,如在听证中发现了新的情况,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需要继续调查,听证主持人可以作出中止听证或延期听证的决定,责令调查人员重新调查;遇有听证会当事人的一部分或全部无正当理由而缺席时,主持人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听证会是否照常举行;遇有当事人有正当理由难以出席时,主持人可以延期听证。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按放弃听证权处理,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会记录;对于当事人不遵守听证会纪律的人,主持人应令其退席,也可以请城管警察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但听证会应继续进行。

5、调节气氛。听证会总的是要在一种相对严肃和轻

松的氛围中进行。但因为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处于矛盾的双方,在进行申辩和质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对立甚至冲突。遇到这种情况,听证主持人要注意根据场上的情况,适时地进行调节。对发言一方过激的言词及不当的辩论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发言,以稳定双方情绪,避免激化矛盾,并有计划地引导其进入下一轮的辩论。

6、找准分歧。这是听证会的重点。听证中调查人员指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等相关内容,当事人也会针对调查人员的指正,提出一些能够证明其行为合法的证据和理由。重点应当查明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充分等;查明调查人员收集的证据是否客观、真实、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当事人的质证和申辩来查明事实,核实证据。在其质证和辩论中找出双双当事人争论的分歧焦点,为写好听证报告作好准备。

三、主持人及时、全面、客观、公正、明确的写好听证报告是听证的关键环节。

1、认可签字。签字认可主要体现在听证笔录上,《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笔录作为最后决定的唯一证据,当事人是否认可是非常关键的。对于记录中可能会出现漏记或错记问题,应允许双双当事人在会后的核实中补充或更正,但不允许更改对方的话语,在双双当事人确认笔录完整无误时,应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盖章,在其改正的地方要加按手印。

2、听证报告全面、客观、公正、明确。听证结束后,主持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写好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应当根据听证查清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原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然后向本机关负责人提出对听证案件处理的意见。需要注意的是,未在听证会上质证的证据或者经质证无法成立的证据不能作为提

出处理建议的依据。听证报告一定要全面、客观,所提建议要具体、明确,为本机关依法公正的处理好案件奠定基础。

(作者: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陈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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