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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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指导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卫妇社发[2007]253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7.11.21
【实施日期】2007.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的通知
(甘卫妇社发〔2007〕253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促进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发展,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建设规划的通知》(甘发改社会〔2006〕1040号)精神,科学规范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现就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提出以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结构,建立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卫生保健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调整城市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新建和扩建为辅,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
二、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0年,以城区为单位,基本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初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居民,使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年度计划
--2007年底,全省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数达486万,占全省城镇人口的60%。
--2008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4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203个,分别达到规划的70%;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居民人口覆盖率平均达到80%以上。
--2009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