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理念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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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理念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作者:皇甫家果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32期

摘要将OBE理念应用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实践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是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实现的关键。实践教学改革应当根据实施效果进行反思与改进:通过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完善质量监控与效果评估机制等措施加强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坚持实践课程或实践环节的设计与安排以培养目标为导向;转变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模式。

关键词 OBE 培养目标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皇甫家果,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国际私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11.216

OBE是Outcome-based Education的简称,目前在我国有多种译法,如能力导向教育、目标导向教育、成果导向教育或需求导向教育等,主要是指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取得的学习成果,学习成果是学生通过某一阶段学习后最终所能达到的最大能力,要求学校和教师应该先明确学习成果,配合多元弹性的个性化学习要求,让学生通过学习过程自我实现的挑战,再利用成果反馈改进原有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实施。根据这一理念,法学专业教育应当将关注核心放在“产出”上,重点关注学生“获得了什么”,而不是学校“投入了什么”及教师“讲授了什么”,强调专业与课程的建设应当从最终成果出发进行反向设计。

一、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

根据OBE成果导向理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我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一定的科研及创新能力,并具有较高法律职业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基于这一目标的要求,我院法学专业建构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培养方案制定时,不仅确立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而且有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具体举措加以保障,具体而言就是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突出法律实务课程。这些课程主要有:口才技能实训、职业认知、法律援助、模拟审判、诊所法律教育、职业资格考试实训和毕业实习等。

近年来,我校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完善和修订中,结合OBE教育理念,突出应用型培养目标的要求,强调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使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更为完整系统、科学合理,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主导的目的。2016培养方案再次适当扩大了实践课程及学时的比例,实践教学课程占总学分的比例达到42.04%(2012方案中这一比例为36.3%)。

二、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效果

课程教学是培养目标实现的主渠道,有了完善的课程体系,还要有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具体举措以保障培养方案的实施。近年来,在我校和文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和举措深入人心,教师主动把这一理念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去,学生能够体会到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价值和结合点;司考通过率明显高于同类高校,为学生顺利从事司法实务职业提供了通行证;学生能够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获得实践的机会和服务社会的途径,其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学生的科研、论文写作的水平逐年提升,动手能力不断得以提高。

(一)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日益增强

1.法学专业“双师双能”型教师骨干队伍已成规模。一方面,现有教师中具有“双师双能”教师所占比例达到 65%。另一方面,在学校和文法学院的支持下,法学专业与司法实务部门形成培养联动机制,多名青年教师先后到实务部门进行实务锻炼,另有3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定期到校指导学生。

2.教师编写独具特色的实践教材。2012 年由齐喜三主编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教程》列入河南省“十二五”规划教材,该教材涵盖了法学本科专业的所有实践环节与实践课程,结合法学专业教学中涉及的实践环节与实践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过程设计、实践效果评估等内容进行精心编撰,填补了省内没有系统性法学实践教材的空白,该教材使用后教师实践教学效果和学生实践能力均有了较大提升。

(二)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我院以法律援助为平台的诊所法律教育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学生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体会法律原理、实践法律规程,既提高了法学基础知识的学习能力,又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诊所教师与学生提供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个案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深受社会好评,成为河南省高校和南阳市法律援助的一个窗口。2006-2007年度完成的世界银行市场发展项目资助课题“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和城市贫困人员解决贫困问题”所形成的法律扶贫经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以职业教育和就业为导向,引导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我校法学专业以职业教育和就业为导向,注重提高学生职业、就业能力的提高,每年尽力为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方面的学习与考试。由于职业资格考试实训课程的开展,我院法学专业大三学生在历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均取得不俗的成绩,应届毕业生司考一次性通过率均在33%以上,通过率在全省甚至全国高校名列前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过关率也比较高。

(四)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契机,提升学生法治素养

近年来,我院法学专业师生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参与学生3000余人次。其中,每年的“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 宪法日是我们法学专业与法学会民商法研究分会的必备宣传项目。除此之外,还联合法院、交警支队等单位以“送法进校园”为载体普及青少年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知识,不仅使在校大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而且对社区民众也进行了宣传教育。2015年“12·4”宪法宣传日和2016年“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活动被广播电台全程直播,在南阳市引起较大反响。通过这些活动,既宣传了法律知识,也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

三、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反思与持续改进

OBE教育理念特别强调教育过程中的反思与持续改进。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在实施方面也应进一步改革完善。

(一)加强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实践教学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除了培养方案与课程的设置、课程教学计划的实施之外,还需要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1.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学生实践能力锻炼和提升的最佳场所是法律实务部门,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与实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固定的合作交流关系,方便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学生至实务部门进行观摩、认知与训练。如将法律职业认知、模拟法庭等课程的进行与法院合作,将法律援助课程的进行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等。中国政法大学首创的“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值得借鉴。该模式实现了“即时共享司法资源”,将原始案件卷宗、同步庭审直播及庭审录像等司法资源大规模地“请进来”,进入课堂教学,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这种模式的实施必然以配套的先进硬件设施与丰富的实务部门资源为前提,我校作为地方院校短时间内难以达到这样的条件。但如何通过与实务部门的结合、利用实务部门的资源更加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值得探讨。

2.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在实践教学中,除以学生为主体外,教师也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教师首先要学习理解OBE教育理念,理解“成果导向”在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方案中的体现,结合学生学习成果的要求来安排课堂教学活动。教师应当通过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调研等机会积累实务经验,丰富教学案例与素材,深入社会实践,了解现实需求,在实践教学的方法与技巧方面更加符合就业和应用的要求。

3.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与效果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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