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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 新华网天津2004年11 月1日电(葛树增、张 梁)受天气原因影响, 10月31日晚至11月1 日凌晨,天津港水域
发生两起船舶碰撞事
故,导致危险货物破
损、落海和油轮碰撞,
天津海事局采取紧急
应对措施,将水域污 染降到最低程度。
宁波甬江口水域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一人失踪
2009年4月16日 宁波甬江口水 域发生一起船 舶碰撞事故, “江甬6”轮破 损,船上10名 船员全部落水。
•
• 其二,“船舶碰撞系指一船或几船的过失造成两 船或多船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而 不论船舶间是否发生接触。”(“collision”
means any interaction between two or more
vessels caused by the fault of one or more of
• 1910年《碰撞公约》第13条规 定;“本公约规定扩及于一艘 船舶对另一艘船舶造成损害的 赔偿案件,而不论这种损害是 由于执行或不执行某项操纵, 或是由于不遵守规章所造成。
既使未曾发生碰撞,也是如 此。”
• 《海商法》第165条第l款规定: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 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 损害的事故。”
• 其一,“船舶碰撞是指船舶间,即使没 有实际接触,发生的造成灭失或损害的任 何事故。”("collision” means any accident occurring between vessels which causes loss or damage even if no actual contact has taken place.)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 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1995年8月18 日起施行)对“船舶碰撞”下的定义是:
“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 域,两艘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 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接接触,造成 财产损害的事故。”
• (此规定不包括责任的确定、不影响船舶 所有人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权利。)
• 2001年9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 定》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 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 偿纠纷案件。
• (二)船舶碰撞新概念
• 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在1987年《船舶碰 撞损害赔偿公约(草案)》即《里斯本规则 (草案)》,第1条规定了“船舶碰撞”的新 定义:
• 碰撞发生后,A轮修理费为30万元,船期损失20 万元,海事局要求碰撞双方各自支付设置浮标的 费用10万元。B轮货物随船全损,价值为500万元
• 船舶备件、物料、燃料约20万元。沉船扫 海费用30万元,沉船打捞费用(局部爆破 清除)300万元。个人物品损失5万元。本 航次运费损失10万元,船期损失60万元(2
舶碰撞案
• 案例“振兴”轮船舶碰撞责任保险赔偿争议案(中国海事 仲裁委员会1999-2002)
•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1条, • 1910年《碰撞公约》第13条 • 海商法第165条,海商法第3条 • 海商法第170条, • 1995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
• 《海商法》第165条第2款,“前 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 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 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
• 《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 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海上移 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或政 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 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 我国的《海商法》第170条规定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 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 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 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 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 用本章的规定。”
• 案例
• 一外籍船舶A轮与沿海运输船B轮在中国沿海发生 碰撞,导致B轮沉没,A轮船首部受损。A轮在中 国投保了船壳险“一切险”,保险价值及保险金 额为400万元。A轮同时加入某外国的船东互保协 会。B船在国内投保了船壳险“一切险”,保险 金额及保险价值皆为900万元。A轮及B轮船壳险 保险条款相同(人保1986年1月1日条款)。
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中的“船舶碰撞”定义
• 2001年9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 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一、1、
• 2008年司法解释
•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 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 《碰撞公约》)第1条规定: “船舶碰撞系指海船与海船或 海船与内河船发生碰撞,致使 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 受的损害,不论碰撞发生在任 何水域。”
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 • 二、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 • 三、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责任基
础) • 四、船舶碰撞的赔偿范围 • 五、船舶碰撞争议的解决
•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ship collision)
• (一)传统概念 • 塞浦路斯斯达迪船务有限公司诉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船
them resulting in loss or damage whether or not contact between the vessels has occurred.)
• 该条同时还规定了“船舶”的定义:“船舶系 指碰撞中所涉及到的不论是否可航的任何船只、 船艇、机器、井架或平台”(“vessel” means any ship,craft,machine,rig or platform whether capable of navigation or not,which is involved in a collision.)。
个月)。本次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经中
国海事法院认定,两船的碰撞责任比例为 50%∶50%。假如A轮可以援引责任限制, 责任限额为500万元;B船的实际价值与保 险金额相同。
Biblioteka Baidu
• 学习本章思考以下问题:
• (1)两船可以就哪些损失和责任相互索赔? 如何计算两船之间的最终索赔额?
• (2)B船沉船打捞费用的索赔,A船是否可 以援引责任限制?A船的船壳保险人根据保 险条款中的碰撞责任条款,需赔付A船的碰 撞责任的数额为多少?
• 新华网天津2004年11 月1日电(葛树增、张 梁)受天气原因影响, 10月31日晚至11月1 日凌晨,天津港水域
发生两起船舶碰撞事
故,导致危险货物破
损、落海和油轮碰撞,
天津海事局采取紧急
应对措施,将水域污 染降到最低程度。
宁波甬江口水域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一人失踪
2009年4月16日 宁波甬江口水 域发生一起船 舶碰撞事故, “江甬6”轮破 损,船上10名 船员全部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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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船舶碰撞系指一船或几船的过失造成两 船或多船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而 不论船舶间是否发生接触。”(“collision”
means any interaction between two or more
vessels caused by the fault of one or more of
• 1910年《碰撞公约》第13条规 定;“本公约规定扩及于一艘 船舶对另一艘船舶造成损害的 赔偿案件,而不论这种损害是 由于执行或不执行某项操纵, 或是由于不遵守规章所造成。
既使未曾发生碰撞,也是如 此。”
• 《海商法》第165条第l款规定: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 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 损害的事故。”
• 其一,“船舶碰撞是指船舶间,即使没 有实际接触,发生的造成灭失或损害的任 何事故。”("collision” means any accident occurring between vessels which causes loss or damage even if no actual contact has taken place.)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 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1995年8月18 日起施行)对“船舶碰撞”下的定义是:
“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 域,两艘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 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接接触,造成 财产损害的事故。”
• (此规定不包括责任的确定、不影响船舶 所有人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权利。)
• 2001年9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 定》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 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 偿纠纷案件。
• (二)船舶碰撞新概念
• 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在1987年《船舶碰 撞损害赔偿公约(草案)》即《里斯本规则 (草案)》,第1条规定了“船舶碰撞”的新 定义:
• 碰撞发生后,A轮修理费为30万元,船期损失20 万元,海事局要求碰撞双方各自支付设置浮标的 费用10万元。B轮货物随船全损,价值为500万元
• 船舶备件、物料、燃料约20万元。沉船扫 海费用30万元,沉船打捞费用(局部爆破 清除)300万元。个人物品损失5万元。本 航次运费损失10万元,船期损失60万元(2
舶碰撞案
• 案例“振兴”轮船舶碰撞责任保险赔偿争议案(中国海事 仲裁委员会1999-2002)
•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1条, • 1910年《碰撞公约》第13条 • 海商法第165条,海商法第3条 • 海商法第170条, • 1995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
• 《海商法》第165条第2款,“前 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 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 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
• 《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 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海上移 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或政 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 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 我国的《海商法》第170条规定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 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 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 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 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 用本章的规定。”
• 案例
• 一外籍船舶A轮与沿海运输船B轮在中国沿海发生 碰撞,导致B轮沉没,A轮船首部受损。A轮在中 国投保了船壳险“一切险”,保险价值及保险金 额为400万元。A轮同时加入某外国的船东互保协 会。B船在国内投保了船壳险“一切险”,保险 金额及保险价值皆为900万元。A轮及B轮船壳险 保险条款相同(人保1986年1月1日条款)。
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中的“船舶碰撞”定义
• 2001年9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 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一、1、
• 2008年司法解释
•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 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 《碰撞公约》)第1条规定: “船舶碰撞系指海船与海船或 海船与内河船发生碰撞,致使 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 受的损害,不论碰撞发生在任 何水域。”
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 • 二、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 • 三、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责任基
础) • 四、船舶碰撞的赔偿范围 • 五、船舶碰撞争议的解决
•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ship collision)
• (一)传统概念 • 塞浦路斯斯达迪船务有限公司诉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船
them resulting in loss or damage whether or not contact between the vessels has occurred.)
• 该条同时还规定了“船舶”的定义:“船舶系 指碰撞中所涉及到的不论是否可航的任何船只、 船艇、机器、井架或平台”(“vessel” means any ship,craft,machine,rig or platform whether capable of navigation or not,which is involved in a collision.)。
个月)。本次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经中
国海事法院认定,两船的碰撞责任比例为 50%∶50%。假如A轮可以援引责任限制, 责任限额为500万元;B船的实际价值与保 险金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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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本章思考以下问题:
• (1)两船可以就哪些损失和责任相互索赔? 如何计算两船之间的最终索赔额?
• (2)B船沉船打捞费用的索赔,A船是否可 以援引责任限制?A船的船壳保险人根据保 险条款中的碰撞责任条款,需赔付A船的碰 撞责任的数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