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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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福彩慈善·助力社区”

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情暖夕阳、耋乐融融”养老关爱项目申报单位: 兴化市城市社工委文峰社区

填表日期:2013年5月

泰州市民政局

监制

泰州市慈善总会

备注:

1. 项目资金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受益对象和公益服务活动为基础编列预算,例如,救助病人,应列出病种、病人数量、人均资助金额;预算的金额和标准应符合实际,并接受社会监督。

2.项目执行所必需的交通、通讯、印刷、会议、劳务、宣传及设备等费用由配套经费支付。

3.项目活动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当列出会议天数、人数,会议所有经费控制在每人每天300元以内,应当保留会议通知、议程、照片、签到表、发票和消费明细等备查。

4.项目活动确需培训的,应当列出培训天数、人数,培训所有经费控制在每人每天200元以内,应当保留培训通知、课程设置、教材讲义、会场照片、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

5.项目活动确需专家费用的,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

6.项目资金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7.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8.申报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栏,备案的社会组织由依托申报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一栏加盖该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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