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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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卤化丁基胶塞
卤化丁基胶塞是丁基胶塞的改性产品, 卤化丁基胶塞是丁基胶塞的改性产品, 目的是卤代后提高丁基胶塞的活性, 目的是卤代后提高丁基胶塞的活性,使之 与其它不饱和橡胶产生相容性, 与其它不饱和橡胶产生相容性,提高自黏 性和互黏性,以及硫代交联能力, 性和互黏性,以及硫代交联能力,同时保 持了丁基胶塞的原有特性。 持了丁基胶塞的原有特性。常用的有氯化 和溴化两类。 和溴化两类。
• 2、丁基胶塞清洗不当造成的 、
1)胶塞清洗和烘干的时间过长,弹性胶塞体之间磨擦过度,增加微粒 )胶塞清洗和烘干的时间过长,弹性胶塞体之间磨擦过度, 产生。 产生。 2)胶塞在烘干时机器转速过快,胶塞与筒体之间产生磨擦。 )胶塞在烘干时机器转速过快,胶塞与筒体之间产生磨擦。 3)在干燥时,电加热的不锈钢管因加热管温度过高,冷却后产生可脱 )在干燥时,电加热的不锈钢管因加热管温度过高, 落微粒再次药质字( ) 号文“ ○ 1995年1月5日发布的国药质字(95)第8号文“关于淘汰天然胶塞,采 年 月 日发布的国药质字 号文 关于淘汰天然胶塞, 用丁基胶塞的通知” 作出了逐步淘汰普通天然胶塞包装药品的规划。 用丁基胶塞的通知”,作出了逐步淘汰普通天然胶塞包装药品的规划。 日起淘汰了柱晶白霉素等13种抗生素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 ○ 2001年7月1日起淘汰了柱晶白霉素等 种抗生素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 年 月 日起淘汰了柱晶白霉素等 胶塞。 胶塞。 日起淘汰了生物制品、 ○ 2002年1月1日起淘汰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冷冻干燥注射用抗生素 年 月 日起淘汰了生物制品 血液制品、 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胶塞。 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胶塞。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 ○ 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接触药品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停 》,明确规定从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 年 月 日起停 止使用普通天然胶塞(不包括口服固体药品包装用胶塞、垫片、垫圈) 止使用普通天然胶塞(不包括口服固体药品包装用胶塞、垫片、垫圈) 作为药品(包括医院制剂)包装; 作为药品(包括医院制剂)包装;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 ○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普通天然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 胶塞工作的通知》 胶塞工作的通知》 ○ 2006年1月1日起规定全面停止使用天然胶塞。 年 月 日起规定全面停止使用天然胶塞。 日起规定全面停止使用天然胶塞

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有哪些规定?案例实录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市医院药房及各大药店所售的药品包装材料进行了专项集中检查。

在检查中,有一种溶液型玻璃瓶药品,瓶口的橡胶塞中溶出的异性蛋白指标超过了规定标准,对人体来说是有害的,而且细微的玻璃脱片可能堵塞血管,形成血栓或肺肉芽肿,这种药品的包装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

那么,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有哪些规定呢?律师分析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胶囊剂、气雾剂、水针剂等)。

由于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有的成分可能被所接触的药品溶出,或与药品互相作用,或被药品长期浸泡腐蚀脱片,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本案中,药品的瓶塞是橡胶材料,其溶出的异性蛋白指标超过了规定标准,可能对人体构成安全隐患。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本案中的药品材料可能会导致身体病变,不符合相关规定,应被责令停止使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温馨提示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同时,为保障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标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

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也要注意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

自测小题选择: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

A.药用要求B.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C.保障人体安全的标准。

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2004年07月20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生产和使用新型药包材。

新型药包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经批准后方可生产、进口和使用。

第二章药包材的标准第五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承担药包材国家标准拟定和修订方案的起草、方法学验证、实验室复核工作。

第八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药包材的注册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九条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进口申请,是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在境外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厂商,其进口申请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资料5-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由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拉环式)、塑料输液容器接口经热合而成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袋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大容量注射液,多用于血管输入(静脉、动脉)、腹膜透析CIPD或手术洗液、其见效快,疗效显著,多用于临床急救。

大输液药品质量要求严格,对直接接触药液的药包材质量要求高:无颗粒、无菌、无热原。

自输液产品发明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与发展,输液产品的包装容器经过了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密闭式几个阶段,其包装材料也从最初的普通玻璃瓶发展到现在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形成了玻璃瓶、PE和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共存的局面。

各个国家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输液容器的使用情况也有所不同,发达国家使用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的比列较大,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仍以使用普通玻璃瓶装输液为主,少量使用PP塑料瓶和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装输液。

传统输液容器为玻璃瓶,玻璃瓶输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近百年发展历程中,玻璃瓶经过了几次变革,至今有多种玻璃瓶输液,^即I型、II型、III 型和非1型、非11型玻璃瓶,无论是何种玻璃瓶,都摆脱不了玻璃所存在缺陷的共性,即口部密封性差、产生脱落、胶塞与药液直接接触机率大、质量重、易破损、不便携带和运输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等。

针对玻璃瓶输液容器存在的缺陷,在6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使用高分子材料制造输液容器。

日本在1965年开始开发PE (聚乙烯)塑料瓶做为输液容器,1972年日本大冢公司开始使用PP(聚丙烯)材料的塑料瓶容器,PP塑料瓶输液的性能特点主要为稳定性好,口部密封性好、无脱落物、胶塞不与药液接触、质轻、抗冲击力强、输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机率减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方便、一次性使用免回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章药品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章药品包装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要求,符合保障⼈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并审批。

药品⽣产企业不得使⽤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使⽤。

第五⼗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

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五⼗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名称、成份、规格、⽣产企业、批准⽂号、产品批号、⽣产⽇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法、⽤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药品和⾮处⽅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该如何处置?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该如何处置?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该如何处置?本章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品包装、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三方面的监督管理作了规定。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增加了对药包材监管条款,删除了原法第三十七条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规定。

药品分装,本应在药品生产企业中进行,《药品管理法》实施初期,由于当时我国制剂生产能力不够,医院配制制剂品种较多,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药品供应,同意药品经营企业分装医院配方用原料药,原法对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要求作出相应规定,是必要的。

由于我国制药工业迅速发展,目前,制剂生产能力已能满足供应,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情况已很少发生,本项规定已经没有必要,因此,删除了原法第37条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释义】本条是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下同)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是制药企业及医院制剂室使用药包材的准则,同时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包材标准及产品的审批职责和对不合格的药包材及违法使用的处置限度。

本条所指须经审批的药包材不包括药厂生产车间和医院制剂室周转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由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特殊性和重要性,从实际出发,增加本条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第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伴随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的全过程。

尤其是药品制剂,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胶囊剂、气雾剂、水针剂等)。

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原辅料及生产工艺不同,有的组份可能被所接触的药品溶出、或与药品互相作用、或被药品长期浸泡腐蚀脱片而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1996.04.29•【文号】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6.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5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1996年4月29日经国家医药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局长郑筱英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的安全和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的全过程。

第二章人员第三条企业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素质合格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

企业应有组织机构图,所有负责人员应用书面形式列出各自的职责,且应有责有权。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必须熟悉产品生产技术业务,有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对规范的实施与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负责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学历,具有生产与质量管理的经验,负责制订企业的质量方针、确定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的方法,从而建立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五条企业生产与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受过中等专业以上的教育或具有相当的学历,必须具有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产品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生产与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共同承担如下责任:(1)书面程序和其它文件的审定;(2)生产环境的监督和控制;(3)保证工厂的卫生;(4)工艺验证和分析仪器的校正;(5)培训;(6)合同生产者的批准和监督;(7)物料和产品贮存条件的确定和监督;(8)记录的保存;(9)对是否执行本规范要求进行监督;(10)对可能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检验、调查。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生产和使用新型药包材。

新型药包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经批准后方可生产、进口和使用。

第二章药包材的标准第五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承担药包材国家标准拟定和修订方案的起草、方法学验证、实验室复核工作。

第八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药包材的注册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九条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进口申请,是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在境外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厂商,其进口申请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产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入市场。

这些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接触药品,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再注册也备受重视。

国产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种类和用途极其广泛,包括玻璃瓶、塑料瓶、铝箔包装、软包装、硬胶囊等等,这些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都是制药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些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会影响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导致病人服用出现不良反应和药品失去疗效。

因此,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和管理应该非常严格。

我国国产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和管理一直处于不断改革和完善状态,从《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管理办法》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规定》,再到最近出台的《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管理办法》,都不断提高了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新版的《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管理办法》于去年正式实施,这个法规涉及到了对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审核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包括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审批的范围、注册资料及报送要求、审批程序以及必要的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该法规也注重了信息公开和透明,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信息公示在网站上。

这个法规的出台开创了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管理的先河,使得我们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制度进一步完善。

国产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管理也应该逐步跟进和完善,在管理和注册方面继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

此外,在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和管理方面,我们也可以从国外学习借鉴经验。

在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和审批管理要求也非常严格,并且有着更为详细的法规和标准。

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提高我国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药品质量和病人安全。

总之,包装材料和容器是一种直接接触药品的辅助物料,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1).doc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1).doc

资料5-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由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拉环式)、塑料输液容器接口经热合而成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袋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大容量注射液,多用于血管输入(静脉、动脉)、腹膜透析CIPD或手术洗液、其见效快,疗效显著,多用于临床急救。

大输液药品质量要求严格,对直接接触药液的药包材质量要求高:无颗粒、无菌、无热原。

自输液产品发明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与发展,输液产品的包装容器经过了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密闭式几个阶段,其包装材料也从最初的普通玻璃瓶发展到现在的三层共挤输液用膜,形成了玻璃瓶、PE和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共存的局面。

各个国家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输液容器的使用情况也有所不同,发达国家使用PP塑料瓶及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软袋输液容器的比列较大,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仍以使用普通玻璃瓶装输液为主,少量使用PP塑料瓶和聚烯烃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装输液。

传统输液容器为玻璃瓶,玻璃瓶输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近百年发展历程中,玻璃瓶经过了几次变革,至今有多种玻璃瓶输液,即:Ⅰ型、Ⅱ型、Ⅲ型和非Ⅰ型、非Ⅱ型玻璃瓶,无论是何种玻璃瓶,都摆脱不了玻璃所存在缺陷的共性,即口部密封性差、产生脱落、胶塞与药液直接接触机率大、质量重、易破损、不便携带和运输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等。

针对玻璃瓶输液容器存在的缺陷,在6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使用高分子材料制造输液容器。

日本在1965年开始开发PE(聚乙烯)塑料瓶做为输液容器,1972年日本大冢公司开始使用PP(聚丙烯)材料的塑料瓶容器,PP塑料瓶输液的性能特点主要为稳定性好,口部密封性好、无脱落物、胶塞不与药液接触、质轻、抗冲击力强、输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机率减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方便、一次性使用免回收等。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3号令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3号令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2004年07月20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生产和使用新型药包材。

新型药包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经批准后方可生产、进口和使用。

第二章药包材的标准第五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承担药包材国家标准拟定和修订方案的起草、方法学验证、实验室复核工作。

第八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药包材的注册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九条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进口申请,是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在境外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厂商,其进口申请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生产和使用新型药包材。

新型药包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经批准后方可生产、进口和使用。

第二章药包材的标准第五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承担药包材国家标准拟定和修订方案的起草、方法学验证、实验室复核工作。

第八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药包材的注册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九条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依据《药品管理法》和《13号令的验收通则》的有关内容。

一、从事药包材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省药包材检验所专业技术培训,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是否熟练。

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药用要求,洁净度是否达到与所包装的药品生产洁净度的要求。

三、直接接触药品、不洗即用的药包材的制造设备其表面是否整洁干净,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无污染。

四、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

五、是否按现行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药包材生产所用的主要物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六、按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是否齐全、性能良好。

七、药包材生产车间、工序、岗位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

八、洁净室是否定期消毒,消毒剂是否定期更换。

九、药包材生产企业是否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十、生产管理文件是否有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

十一、质量管理文件是否有申请注册证的报批材料、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批检验记录。

十二、生产管理中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是否保存至产品售出后一年。

十三、《验收通则》要求的质量管理部门九项主要职责执行情况如何。

十四、药包材生产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检,能否证实与《验收通则》的一致性。

十五、自检是否有记录,是否形成自检报告,是否有改进措施和建议。

十六、药包材使用单位是否使用无《药包材注册证》和国家已淘汰药包材,是否存有供货单位《药包材注册证》复印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doc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doc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二节药包材生产申请与注册第十七条申请人提出药包材生产申请的,应当在完成药包材试制工作后,填写药包材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对生产企业按照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的要求组织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抽取供检验用的连续3批样品,通知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审。
第三节药包材进口申请与注册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提出药包材进口申请的,应当填写药包材注册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
第二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5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和检验通知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发给不予受理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应当在80日内组织完成技术审评。
第二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完成技术审评后20日内完成审批。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符合规定的,核发药包材注册证;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生产和使用新型药包材。

新型药包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经批准后方可生产、进口和使用。

第二章药包材的标准第五条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六条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承担药包材国家标准拟定和修订方案的起草、方法学验证、实验室复核工作。

第八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药包材的注册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九条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进口申请,是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在境外合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厂商,其进口申请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择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择
②玻璃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玻璃中碱性离子的释放(影响药液的pH);玻璃中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影响药物的安全性);不一样酸碱 度药液导致的玻璃脱片等
3、采纳的药包材是否跟药物发生生物的、化学的、物 考察项目除外观色泽、含量、pH值(粉针考察酸碱度)、澄明度、有关物质、不溶性微粒、无菌、细菌内毒素等常规的稳定性考察指标
度药液导致的玻璃脱片等
2直、接这接个触药药包有品材的已橡包经装使胶材用料于(和上天容市器同选剂择然型品翻种的口包装胶。 塞、卤化丁基胶塞)、异戊二烯胶垫、 铝塑组合铝盖、合金铝盖跟纯铝盖等。 药包材跟药物相容性试验的考虑要点
1)种类
常用的药包材种类有塑料、玻璃、金属跟橡胶。
2)考察项目
①塑料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水蒸气、氧气的渗
入;水分、挥发性药物的透出;脂溶性药物、抑菌剂向塑料
的转移;塑料对药物的吸附;溶剂跟塑料的作用或透出;塑料
中添加剂的溶出(如PVC袋中的DEHP);塑料加工时分解物对
药物的影响(如PET瓶中的乙醛对胶囊壳的影响);塑料容器
制备不良时产生的微粒;塑料中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等。
②玻璃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玻璃中碱性离子的释放 (影响药液的pH);玻璃中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影响药物的 安全性);不一样酸碱度药液导致的玻璃脱片等
③橡胶材料药包材重点考察项目:橡胶中各种添加物
的溶出;橡胶对药物的吸附;橡胶填充料在药液中的脱落;橡
胶塞等制备不良时产生的微粒(落屑)等。 1、药品包装的功能
1、采纳的药包材首先应取得药包材产品注册证并符合 对注射剂产品,进行药物相容性试验应根据药包材的性质、药品的性质,评估可能发生的反应,建设合适的检测方法,可跟稳定性试
验(影响因素试验跟加速试验)一同设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专家讲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专家讲座
• 有些丁基胶塞因为硅化处理时,硅油量使用较大,硅油在高温灭菌时 分散进入药液中,形成不溶性微粒,在显微镜下检测这些微粒都是不 规则透明状微粒,但这些药液存放一段时间后,因为硅油重新聚集, 不溶性微粒检验又会合格。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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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丁基胶塞微粒超标方法
• 处理方法 • 1、属于丁基胶塞厂家生产原因时,能够更换供给
• 清洗设备:控制胶塞清洗斗转速与胶塞滚动幅度
极为主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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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胶塞使用过程问题--瓶壁挂水珠
现象:在输液瓶颈周围有少许小水珠粘附在瓶壁上 • 产生原因:
这是因为丁基胶塞生产中有一道不可缺乏工序是硅化,在胶塞表面上 涂有一层硅油,这些硅油在高温高压灭菌时会有很小一部分硅油脱落 沿着瓶壁流下并粘附在瓶壁上。水分子因为本身表面张力作用会在硅 油表面聚集起来,这就是我们看到水珠挂壁现象。 丁基胶塞硅化目标有两个: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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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塞和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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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1、安瓿、输液瓶(袋),假如不是针对不一样药品采 取不一样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选择,经常会有药品 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组份被溶出及玻璃脱片现象 ,而 细微玻璃脱片是堵塞血管形成血栓或肺肉芽肿隐患。 2、天然橡胶塞中溶出异性蛋白对人体可能是致热源, 溶出吡啶类化合物是致癌、致畸、致突变必定原因。
1. 防止胶塞在运输过程中间因为相互磨擦而产生橡胶微粒,从而影响 药品澄明度
2. 增加胶塞滑腻程度,提升胶塞上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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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胶塞中硅油安全性
1. 即使有时我们眼睛所看到挂在瓶壁上水珠比较大, 其实这 是因为水分子表面张力比较大,非常轻易在硅油周围聚集 起来, 而真正脱落硅油是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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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为重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丁基胶塞使用过程的问题--瓶壁挂水珠
现象:在输液瓶颈周围有少量小水珠粘附在瓶壁上 • 产生原因:
这是因为丁基胶塞生产中有一道不可缺少的工序是硅化,在胶塞表面 上涂有一层硅油,这些硅油在高温高压灭菌时会有很小一部分硅油脱 落沿着瓶壁流下并粘附在瓶壁上。水分子由于自身表面张力的作用会 在硅油表面聚集起来,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水珠挂壁现象。 丁基胶塞硅化的目的有两个:
○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普通天然胶 塞工作的通知》
○ 2006年1月1日起规定全直接面接停触止药品使的用包装天材然料优点: 成份单一,质量稳定,惰性强,安全性高
缺点: 价格高,增加了生产成本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二、过渡及历史
管制注射剂瓶
• 类别
1、钠钙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日常所用的玻璃制品大多属于此类,耐冷热冲击小,一般在80度左右。
2、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与钠钙玻璃的主要区别是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三氧化二硼5%-8%
3、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与钠钙玻璃和低硼硅玻璃的主要区别是具有很好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三氧化 二硼8%-12%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例如:
1、安瓿、输液瓶(袋),如果不是针对不同药品采用 不同的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选择,常常会有药品包 装材料和容器中的组份被溶出及玻璃脱片现象 ,而 细微的玻璃脱片是堵塞血管形成血栓或肺肉芽肿隐 患。 2、天然橡胶塞中溶出的异性蛋白对人体可能是致热 源,溶出的吡啶类化合物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 肯定因素。
1. 避免胶塞在运输过程中间由于相互磨擦而产生橡胶微粒,从而影响 药品澄明度
2.物理性能:中硼小瓶尺寸公差非常小如16管外径 公差标准是正负0.14mm,色泽晶莹剔透,强度非常 好,与生产设备更好匹配;低硼硅公差大且批批之 间不稳定,如16管外径公差正负标准是0.3mm,颜色 较暗偏绿,很难与进口设备或高端设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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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塞的过渡
○ 1995年1月5日发布的国药质字(95)第8号文“关于淘汰天然胶塞,采 用丁基胶塞的通知”,作出了逐步淘汰普通天然胶塞包装药品的规划。
• 清洗工艺:供应商所提供的丁基胶塞都是经过清 洗的产品,在使用前,只需将胶塞适当漂洗。目 的是清除胶塞在运输、搬运中产生的微粒。
• 清洗次数:有试验结果显示,清洁程度随清洗次 数呈曲线变化,并非清洗的次数越多越好,会出 现洗得次数很多,反而更脏的情况。应根据验证 选择适宜的清洗次数。
• 清洗设备:控制胶塞清洗斗转速与胶塞滚动幅度
○ 2001年7月1日起淘汰了柱晶白霉素等13种抗生素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 胶塞。
○ 2002年1月1日起淘汰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冷冻干燥注射用抗生素 粉针剂使用普通天然胶塞。
○ 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 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 使用普通天然胶塞(不包括口服固体药品包装用胶塞、垫片、垫圈)作 为药品(包括医院制剂)包装;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卤化丁基胶塞
卤化丁基胶塞是丁基胶塞的改性产品, 目的是卤代后提高丁基胶塞的活性,使之 与其它不饱和橡胶产生相容性,提高自黏 性和互黏性,以及硫代交联能力,同时保 持了丁基胶塞的原有特性。常用的有氯化 和溴化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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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胶塞的清洗
4、高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与钠钙玻璃和低硼硅玻璃的主要区别是具有很好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在线热 膨胀系数和三氧化二硼的含量上与中性硼硅玻璃也不相同。三氧化二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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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硼与中硼西林瓶的区别
1.最重要的区别是其化学性能:低硼硅小瓶的内表 面耐水国家标准是2.6mm,中硼硅小瓶内表面耐水 国家标准是1.3mm,简单说“耐水”就是小瓶在制瓶 厂后续加工过程中吸附在小瓶内壁上钾钠等的有 害的碱性氧化物,氧化物越少耐水就越好,耐水好 对药的PH,酸碱度,澄明度,稳定性等各种指标就非 常好。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别是注射剂产 品,其质量和由包装材料和容器引起的安 全性隐患要高于口服剂型,所以对注射剂 产品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 选择,不仅要考虑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能 满足药品本身应能达到的无菌保证水平的 要求,同时更要关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 材料和容器与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主要内容大纲
• 一、重要性 • 二、过渡历史 • 三、现状与管理要求 • 四、选择原则与要求 • 五、其他需考虑内容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胶 塞和西林瓶
一、重要性
• 由于包装材料、容器的组成、药品所选择 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药品包装材 料和容器中有的组份可能会被所接触的药 品溶出、或与药品发生互相作用、或被药 品长期浸泡腐蚀脱片而直接影响药品的质 量;而且,有些对药品质量及人体的影响 具有隐患性(即通过对药品质量及人体的 常规检验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
丁基胶塞的组成
• 1)生胶:丁基胶塞的主要成分 • 2)硫化剂:与橡胶起交联作用的物质,作用是使橡胶分
子由线性结构变成网状结构,又名交联剂。 • 3)硫化促进剂:加在橡胶中能缩短硫化时间和降低硫化
温度的物质。 • 4)活性剂:在橡胶中加入活性剂能增加促进剂活性,从
而减少促进剂用量或缩短硫化时间,改善硫化胶性能的物 质。 • 5)增塑剂:在橡胶中加入增塑剂用来增大分子链间的距 离,减少分子间的作用力,并产生润滑作用,使分子链间 易滑动,从而增加胶料的塑性。 • 6)填充剂:按效果分为补强剂和非补强填充剂。 • 7)着色剂:常用的有红色、白色、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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