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安全知识供电电网保护(贾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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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煤矿井下电钳工的职业特殊性

一、煤矿作业的特点

我国大部分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为井工开采。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井下作业,条件相对艰苦。

★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

★煤矿事故总量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易造成群死群伤。

★煤矿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不高,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除此以外,还存在煤矿机械化作业程度偏低、工人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等特点。

二、煤矿井下电钳工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防止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险情

三、煤矿井下电钳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1、井下电钳工的职业道德

每一个从业人员,不论是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其内容是多方面的,难以一概俱全,煤矿电钳工的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热爱矿山、热爱本职工作。

★自觉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加强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爱护设备设施,正确、规范操作,认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虚心向师傅、同事学习,弥补不足,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井下电钳工的安全职责

保证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行时井下电钳工的基本职责,因此井下电钳工必须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条例和指令。

★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和机电质量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内的设备运行和维修质量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到工艺安全和操作安全。

★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范围内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完好标准及常见事故的处理方法。

★严禁甩掉漏电、过电流、接地等各类保护装置。

★必须对本岗位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运行和故障处理填卡制度

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具有预防事故和应急抢险救灾的能力。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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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护

一、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称为职业危害因素。

在煤矿企业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震动、

不良气象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可产生于煤矿生产的全过程,如岩尘、煤尘、水泥尘和混合性粉尘等。生产性粉尘可引起矽肺病、煤矿尘肺病和水

泥尘肺病。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2)有害气体。在矿井空气中,由于多种原因可存在CH4、CO、CO2、氮氧化物及

H2S气体等。这些有害气体能引起缺氧窒息、急性中毒及肺气肿、中毒性脑病等。版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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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煤矿生产性噪声和震动主要来源于机械化生产。噪声可引起

噪声聋,震动可引起局部震动疾病等职业危害。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4)不良气象条件。矿井内气象条件的基本特点是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

小不等和温差大等。这对工人的健康有很大影响。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5)放射性物质。煤矿井下氡及其字体往往比地面高,对工人健康有一定影响。

另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容易造成职工腰腿痛和

各种外伤等。

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 121号,以下简称

《试行规定》)确立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职业安全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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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我们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中,始终把人的职业健康放在

第一位,当健康与生产、健康与效益、健康与生产进度相冲突时,必须把人的健康放在第

一位。做好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煤矿职业危害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在

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

安全职责,防微杜新,防患于未然,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

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理论基础必须建立在“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煤矿的职业危

害是可以预防的,如果我们按照科学规律办事,就可以做到最大限度地限度地保护劳动者

的健康,使他们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不至于受到职业危害的损伤,享受到物质文明带来

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是用劳动者的健康或生命以及用牺牲环境污染来换

取物质和财富的积累。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

并冲锋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职业危害防治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

我们党在总结了近年来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因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职业危害防治

方针的新发展。煤矿企业必须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切实落实“综

合治理”的方针。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察、企业负责的制度,按照源头治理、科学

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煤矿企业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三、职业病与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但从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

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确诊、报告等作了明确的确定。《职业病

目录》规定的职业病为10大类115种,具体名单为:尘肺(13种);职业放射性疾病(11 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 种);其他职业病(5种)。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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