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民生工程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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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资助范围和资助对象为我校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先申请入高中贫困生库,之后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一定要是《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库”内的高中贫困学生。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或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近三年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我校各有352人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A 等84人,B等184人,C等84人,高一117人,高二104人,高三131人,两学期共享受助学金528000元; 2013年秋季和2014年春季,我校各有430人享受助学金,其中,A等88人,B等254人,C等88人,高一145人,高二145人,高三140人,两学期共享受助学金645000元;2014年秋季,我校有460人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A等93人,B等274人,C等93人,高一160人,高二150人,高三150人,共享受助学金345000元。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一、政府资助金资助的对象:面向全县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户籍在本县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
二、申请政府资助金的基本条件(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三、“政府资助金”由省、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四、2012年,我校共有45人获此项资助,共享受金额225000元;2013年,我校共有50人获此项资助,共享受金额250000元;2014年,我校共有70人获此项资助,共享受金额350000元。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滋蕙计划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滋蕙计划由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负责具体操作。
一、滋蕙计划资助范围:
滋蕙计划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本县辖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滋蕙计划采取逐年申请方式,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2013年我校共有2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了此项资助,共享受金额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