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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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局部通风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规定:
1、矿井局部通风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安装、维护、日常管理、回撤的原则,无施工单位但需要局部通风机的由通防队负责安装、使用和管理、维护、回撤。
2、施工单位根据矿生产计划,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在工作面开工前一周根据作业规程中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向通防科、机电科提交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申请。
3、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经通防科、机电科审核后,根据作业规程选定的型号及矿井实际现有的局部通风机,并结合井下实际情况下发技术交底。通防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安装的地点、风筒铺设的路线、风筒的直径以及安装风电闭锁的相关内容;机电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供电线路的走向、风机开关的型号及数量、电缆的型号(供电必须符合三专两闭锁的要求)。
4、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开关下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5、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通防科、机电科下发的技术交底负责安装局部通风机。
6、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方式,如遇特殊原因,
局部通风机需停止运转时,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由通防科、调度室批准后,编制相应的停风措施后,方可执行。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生产要求。
8、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相关设备,高瓦斯矿井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装置有矿调度室负责安装。
10、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与顶帮间距要符合相关科室下达的技术要求。
11、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时,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保证不漏风。
12、施工单位待开关相关设备完毕后进行试机,若运转不正常有其它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为止。
13、高瓦斯矿井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可靠的供风。
14、施工单位将局部风机安装完成并自检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通防科、机电科、调度室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其中通防科验收内容为风机地点及风机型号是不符合技术要求,机电科负责验收局部通风机供电是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供电系统是否稳定,是否使用“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风机能否自动切换),开关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5、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切换试验。
二、局部通风机使用管理规定:
1、局部通风机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司机,各施工单位电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2、局部通风机的司机或电工必须每天进行一次主、备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并将记录填写清楚,每月初,将上个月主、备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记录交到通防科备案。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装有变频装置的局部通风机,在启用前,由通防科根据工作面的需风量和局部通风机的性能,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通防队安排人员进行局部通风机运行频率的调整。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局部通风机的运行频率,因工作面需风量和供风距离变化,需要调整频率时,由工作面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通防科现场核实后,下达调整通知书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频率调整(通防科派人指挥)。
6、局部通风机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停风安全技术措施,通防部门编制专项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由矿各部门和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后,
方可停风。因局部通风机故障或突然停电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停风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由工作面带班队长(或班组长)指挥在巷道开口处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由本台局部通风机的司机启动局部通风机。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若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设置警戒,并向调度室汇报。
8、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满足一用一备,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并安装由主、备风机自动切换装置,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正常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采掘分开供电,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由该局部通风机的司机在瓦检员和安检员的监护下,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
9、当局部通风机安设完毕后,调度室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负责安设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断电器,安装完毕后,经通防科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局部通风机安装、移设和回收等工作均由该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单位负责。
三、风筒管理制度
(一)、风筒连接要求:
1、矿井原则上使用柔性风筒,在一些特殊地点和工作面可以使用硬性风筒,但是必须由通防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以技术交底的方式确定后,方可使用。
2、风筒必须选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抗静电、阻燃风筒,并且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风筒测试报告等相关证书和报告。
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即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4sm(其中s为掘进巷道的断面积),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m。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长度不得小于5m,在交叉处必须有能够根据风流自动封堵不通风一侧风筒的装置。并且封堵严密、不漏风。机掘工作面迎头出风口的风筒必须保证无破口、风筒不漏风,炮掘工作面的迎头出风口的风筒在前10m可以有不超过3个的破口,破口的长度不得超过5cm。
4、连接直径为φ800mm风筒前,必须采用φ780mm的钢圈,严禁使用铁丝连接风筒。
5、将加工好的钢圈套在有风风筒上,距风筒口100mm处,在将待接风筒压入有风风筒的钢圈以里,然后将套好的钢圈压在有风风筒和待接风筒钢圈的中间(此时必须保证待接风筒的反压边压在钢圈下),然后将有风筒的钢圈向后翻至加工钢圈和待接风筒钢圈之间,并将待接风筒实行反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