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讲义(PPT,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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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的定义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人才派遣等,《劳动合 同法》出台后将其规范为“劳务派遣”。指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 位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务人员 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 模式。这种用工形式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雇佣关系与劳动力使用关系 相分离。用工单位“只用人、不雇人”,而派遣机构则“只雇人、 不用人”。
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劳务派遣的主要分类
常雇型
• 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建立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不论被派遣劳动者是否被派出,劳务派遣机构都需给付 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履行劳动法规定的雇主责任和义 务。被派遣劳动者同一般劳动者受到解雇保护。
登记型
• 登记型派遣只是在劳务派遣机构需要劳动者时,劳动者 才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机构 也仅在劳动者被派遣期间才向其支付工资。
一、劳务派遣的定义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 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实际用工 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 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 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
拒绝垫付
•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 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受益归责
•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 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北京市有一家专业从事宴会服务的劳务派遣企业,面向四星级以上饭店提供宴会服务的员工,将散落在各饭店的零散宴 会服务敢给整合到一起,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这不仅有效降低了各饭店的成本,也开拓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同 时,又挖掘了潜在的市场需求,创造了就业岗位
• 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员工服务的同时,劳务派遣企业也实现了经营创新,并促进了劳动者的就业和权益保护
中国劳务派遣日益呈现出三大特征: 一是劳务派遣服务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用工范围逐步拓展 三是派遣人员日益多层次化
三、中国劳务派遣存在主要问题
一、行业分布广,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严重。 二、用工双轨制严重影响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
➢ 同工不同酬 ➢ 保险福利待遇低于企业正式职工 ➢ 工资增长难 ➢ 不能如实反映用人单位人工成本情况,数据失真 ➢ 劳动积极性受影响 三、存在不规范操作,引发劳动纠纷。 四、劳务派遣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四、我国三种主要的劳务派遣模式
成建制劳务派遣 依托于各个行业,重点解决行业成建制用工问题
• 有效解除了这些行业对新录用员工在管理上的顾虑,降低了企业的人工成本,而且还鼓励企业更多地 以劳务派遣方式吸纳员工,从而创造出就业岗位,还提高了这类岗位上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维护了他 们的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一、国际劳务派遣的发展状况
劳务派遣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美国,随后在欧洲、日本和 我国台湾地区得到较快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务派遣在发达国 家大多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严格限制直至逐步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
公益性劳Leabharlann Baidu派遣
依托原有的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重点帮助社区内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实现 灵活就业
• 通过社区公益性的劳务派遣企业这种载体,失业人员被输送到各个社区灵活就业的岗位上,并在劳务
派遣企业的协助下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专业化的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机构针对一些特殊行业和企业需求,重点解决专业化强,但相对零 散的用工问题
二、岗位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 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
二、中国劳务派遣的发展状况 • 中国劳务派遣发展特征 • 中国劳务派遣存在主要问题
三、劳务派遣用工的发展趋势及影响 • 发展趋势 • 中国劳动派遣的规范重点
二、中国劳务派遣发展特征
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1979年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向一家日本 公司的驻华代表派遣中国员工,其大致经历了萌芽阶段、服务国有 企业改革阶段和满足劳动力市场一般需求阶段三个发展阶段。
四、劳务派遣用工的发展趋势
目前劳务派遣在国内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派遣规模也 越来越大, 有 93%的大型企业(500人以上规模)不同程度地 接受着劳务派遣服 务。随着国家政策对劳务派遣的逐渐认可,未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会 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国内的劳务 派遣的发展将呈如下趋势:
五、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经营的四大原则
雇员租赁
•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 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同工同酬
•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 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国外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多数由于业务的突然增大,需要临时增 员或者季节性用工、或因员工请假造成临时性岗位缺员。20世纪90 年代以来,劳动用工的弹性化要求愈来愈高,世界各国纷纷对劳务 派遣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普遍将派遣劳动者纳入一般劳动保护 制度体系,与直接雇佣的雇员一样进行相同的保护。
流程
一、国际劳务派遣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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