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督查联动机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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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督查联动机制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系统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政府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高效运行,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以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为督查主体,市政府督查室联动参与,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

其中,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是具体工作落实的承担者;市政府督查室是具体工作落实的执行者;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具体工作的落实者,三者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市政府督查室全体成员、督查专员。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调度当月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分析存在问题,三是安排部署下一步督查落实工作重点。

会后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会议安排,编印《政务督查》或《会议纪要》。

二督促调度制度。

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督查专员按

照督查责任分工,通过下发督查通知、现场督查等形式进行督促调度。

需要市政府督查室配合时,经联席会议同意,明确专门督查人员配合。

工作任务目标进展情况需要通报的,由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同志签署意见,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后,由市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

三重要工作任务销号制度。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明确的重要工作任务目标实行完成销号制。

对已完成任务目标的,经市政府督查室核实,报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后予以销号;对未完成的任务目标,继续督促调度。

四专项督查制度。

对一些牵扯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进行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落实。

五督查专员制度。

督查专员制度是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市政府行使督查职能。

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市政府全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办的重大督查事项的限期落实,及时调度督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准确掌握督查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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