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部门综合协调工作思路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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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思路浅谈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是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首要职能。协调工作能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各项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实。综合协调是一门艺术,内涵十分丰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的日常工作主体,决定着食品安全工作效率的高低。要使协调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协调人员就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面广量大,牵涉的范围和涉及部门很多。就目前来说,基层县市级的部门有26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宣传、应急和处置等等,涉及执法的主要有6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因此食品安全就出现多龙治水,而且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出现了诸多监管盲点,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流通、餐饮三个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分别为质监、工商、食药监,但实际上会经常遇到职能交叉的情况,如常常会有生产、流通和餐饮同时存在的情况,这就给监管、审批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由于机构改革的滞后与以《食品安全法》为代表的法律出现了错位。以浙江省为例:从今年6月1日起省级已实行了机构改革,与中央体制已经理顺,但在市、县一级的机构改革正在启动之中,与省级并不能对口,省级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省卫生厅,餐饮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市、县一级则刚好相反,所以目前关于食品这一块的文件和政策刚好变成了错位,这就给综合协调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而且目前市县级机构改革到底什么时候会到位,基层执法人员都心中无数。以餐饮监管为例,目前卫生部门在监管餐饮环节时,与《食品安全法》直接相违背,执法主体错位,因此,基层卫生部门

在执法时,尽量不采用主动处罚物措施,以避免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这就直接导致消弱了执法力度,同时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也是非常不利的。

3、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法》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方面的安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食品安全的标准问题、检测问题,多头检测、重复检测、无人检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济的问题,只能以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的方式进行整治。

二、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措施

1、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就要做好政府的抓手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政府部门抓食品安全的抓手,所有政府的各项食品安全政策、法律都是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这个平台实施的,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还是经常存在的,部门利益之上的衙门作风依然盛行。有时候甚至工作还是靠个人面子去做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要始终抓牢政府的手,善于“四两拨千斤”。要想做好政府的抓手,首先要抓牢政府的手,牢牢把握协调的支撑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我们每年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每年度的政府重要工作中去。定期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例会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县政府还同各乡镇、街道、各监管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具

体分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并做到领导分工调整后,机构成员及时调整到位。把食品安全工作均纳入县政府综合考核,成为全县15个综合考核项目之一,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更加明确,职能更加细化,这就为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进行换位思考

从综合协调的位置来看,食安办处于一个组织中心枢纽的地位,其工作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运转的方方面面,有着广阔的发挥协调作用的天地和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进行协调的潜力,处于领导联系最密切,既是传达领导意图的办事机构,又是组织收集、处理、反馈信息的窗口,更是联系各级、各部门的纽带。因而它能比较准确地把握方向和有关方针政策,把握协调分寸,在具体的协调事务中,能发挥较大的影响力。由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不同,理解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往往存在着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不同局部利益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分歧,这些矛盾和分歧时常造成食品安全工作上的推诿、扯皮,这就需要综合协调要按照原则和领导的要求,综合分析矛盾和分歧产生的原因,认真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那么,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协调人员究竟应该把自己置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做好这项工作呢?一般来说,在综合协调工作中,要进行换位思考,决不能以领导者的姿态进行指手划脚。更不能态度蛮横,使部门产生反感情绪。协调工作重在打开“心门”,要投入真挚的感情。打开自己的心门,才能打开对方的心门。使协调对象能够感觉到你为他们付出了真情,从而达成理解、形成共识。

3、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必须坚持原则。

综合协调既要符合原则规定,又要灵活机动。不能讲起话来轻描

淡写,敷衍了事,使部门不为所动;部门各方有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把分歧化为统一,把矛盾化为乌有,把思想统一起来。既要让各部门各执己见,又要把意见统一起来,更不能以牺牲原则为代价,多方迁就,应该及时反馈各方信息,勤联系多沟通,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提出照顾多方利益的合理解决方案,最终达成共识。因此在协调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其一,尊重客观事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中出现的矛盾,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掌握大量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协调意见,作出协调决定,进行协调工作。其二,服从全局利益。协调的最终目的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理顺关系。其三,注重说服教育。既要以事实为根据解决实际问题,又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说服教育,用思想认识上的一致带动工作行动上的一致。

4、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要多做补台,少拆台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有时候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有时候文件刚到,报表马上就要报,因此各部门或多或少都有怨言,协调时要注意补台,不能拆台;多说好话,多介绍优点,不在各方之间说长道短,不在大庭广众之下揭某一方的短处。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方相互取得信任、理解和支持,愉快地接受协调。素质,而且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平时要注重与人交流沟通。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做起这项工作肯定会困难重重,无法开展。食安办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并不是直接对当事人进行监管,而是通过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开展相对的监管,因此对各部门要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处事公正、互通有无。

5、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必须熟练掌握各部门的职责和一定的专业知识。

要想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就必须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各部门的职责、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如果在综合协调过程中,对起码的职责都搞不清,那么,综合协调工作就会出现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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