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理流程.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一、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2)
二、办理参保单位注销 (2)
三、办理单位成建制转移申报 (2)
四、办理公共基础信息变更 (3)
五、办理参保人员新增 (3)
六、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3)
七、人员基础信息维护 (4)
八、人员合并 (4)
九、办理缴费申报 (5)
十、养老保险 (5)
十一、失业保险 (7)
十二、工伤保险 (9)
十三、生育保险 (10)
十四、医疗保险 (11)
附件一:重庆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表 (14)
附件二:各科室联系电话 (16)
一、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所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近3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近3个月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附原始凭证)
5、法人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单位新参保时需专项签字)
7、填写《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参保人员本人签字或工会盖章.(附U盘)
二、办理参保单位注销
所需资料:
1、工商部门关于单位注销相关文件
2、地税部门关于单位注销相关批文
3、其他法律文书或其他原因文件(如有前1、2条可免这条)
4、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5、注销当月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到各险种查询费用完清情况。
三、办理单位成建制转移申报
所需资料:
1、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2、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3、更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4、《重庆时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一式两份)
5、当月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到各险种查询费用完清情况(转出时需要,转入
不需要)
四、办理公共基础信息变更
(一)办理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6、《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时所需资料:
1、需变更的原件及相关证明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附U盘)
3、《渝劳社综合9表》用于修改参保时间或缴费基数(一式两份)
五、办理参保人员新增
所需资料:
1、《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附U盘)
2、农民工新增养老保险:《农民工增加表》(一式两份,附U盘)
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农民工养老保险签字表》(注:只限农民工新增时)
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当月参保,以参保时间增加,可补缴;
工伤保险:当月参保,以参保办理时间增加;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办理时间的下月开始增加。
六、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所需资料:
1、《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附U盘)
2、农民工减少养老保险:《批量终断表》(一式两份,附U盘)
3、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者死亡证明材料
注:
减少时间: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减少时间减少,例:7月1日办理,6月30日时间减少,则减少到6月,7月产生费用,但6月将费用退回。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办理时间减少。
办理接续卡:
携《人员减少表》、《接续卡》(如果减少职工原有接续卡)至养老保险窗口打印接续卡:
上年社平工资公布前:
1、工资申报之前打接续卡:1)缴费基数高于前年社平工资,按实际数打;2)缴费基数低于前年社平工资,统一按前年社平工资数打。
2、工资申报之后打接续卡:1)缴费基数高于前年社平工资,按实际数打;2)缴费基数低于前年社平工资,统一按前年社平工资数打。
上年社平工资公布后:按实际缴费基数打。
七、人员基础信息维护
所需资料:
1、《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一式二份(附U盘),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等相应资料.
2、参保时间和工资维护,《渝劳社综9表》一式二份.修改参工时间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资维护附上年度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人员合并
所需资料:
1,《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一式二份(附U盘),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等相应资料
3、《人员合并表》.
九、办理缴费申报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一式两份)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2 XXX年度在册工资明细表》(一式两份)附U 盘
3、《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2 XXX年度减少工资明细表》(一式两份)附U 盘
注:每年1-3月在公共参保科拷贝申报明细,每年4月前,对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毕)
以上资料提交需用A4纸书写或复印
一至九办理时间:每月1-20日,联系电话:62982955、62910552
十、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
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20%,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
我市目前实行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 %一600 %。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具有本区户口的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含农转非人员个人接续参保)、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40一600%.办理参保时需带以下资料:
1)已参保失业职工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