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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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市民投资理财意识的提高,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工程项目开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购物返利等名义,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遇到投资集资活动时,请您务必:

一看投资回报,非法集资大都利用高收益、高回报诱骗投资者;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告诫: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

二查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是否注册备案,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牌照;

三搜相关报道,搜索企业是否有负面报道,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四找家人商量,遇到金融消费活动提高警惕,多找家人、朋友商量;

五向专家咨询,咨询金融专业人士意见,如实在无法判断,可向有关部门咨询查证。

请您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拨打县处非办电话6080053进行举报。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感谢市民朋友们对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大力支持!

霍邱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

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二、“套路贷”有哪些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违法犯罪分子对外以“小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贷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三、如何防范遭遇“套路贷”?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借钱要谨慎,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小广告,即便借款也要通过所在地金融管理部门核实,贷款公司及借贷业务是否正规。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选择规范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是避免被“套路贷”的基本手段。

三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要牢固树立“收款有收据”的意识,不要随便签署空白借款合同,不要签署与实际借贷金额不符的协议,对放贷方交付资金后又以“手续费”“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方式收回部分资金的,一定要求其出具相应收据。

四是身陷危机时及时求助。如果已经陷入了套路贷的陷阱,应该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各级扫黑除恶部门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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