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甲方:平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平林镇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所承担的春耕春种、夏收夏种、秋耕秋种、日常工作等公益性事业的职能要求,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进行政府购买,有关协议如下:一、乡镇农机技术公益服务内容、经费概算及考核办法
(一)农机推广公益服务内容
1、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与咨询。
2、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耕作制度改革和资源合理利用所需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
3、指导、组织农业机械社会化生产及安全生产。
4、宣传贯彻落实农机化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农机化信息统计等。
(二)经费概算
全市以2005 年度农业机械统计的农机总动力60万千瓦为基数,按每千瓦1.5 元服务费的标准,确定全市农机公益性服务最低工作经费为3.52 万元。
(三)考核拨款办法计分计款方法:考核执行以量化计分计款制,总分为100 分,款为3.52 万元。实行奖惩分(款)方式,扣分(款)保底,奖分(款)不封顶。
考核拨款方法:考核由甲方会同市农机办共同组织实施,由甲方及农机办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机手代表组成若干个考核专
班,对各项目进行分项考核,各项得分(款)汇总后即为乙方总得分(款)。
考核标准:
1、农机技术培训、咨询,总分15 分,款5280 元。每个考核年度内在春耕、三夏、秋播及农闲期间,对机手进行四次培训,每次得3 分,款1056 元。机手对农机技术、政策法规咨询满意率达到95%的,得3分,款1056元(每少10个百分点的扣1分352元)。
2、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推广,总分30分,款10560 元。
①自主引进一种(项)新技术(新机具)的得10分,3520 元;
②积极组织农民(农机户)参加本地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应用的得10 分,3520 元;
③积极协助市农机推广站在本镇实施一项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的得10 分,3520元。
3、指导、组织农业机械进行社会化生产及安全生产,总
分35 分,款12320 元。
①在春耕、三夏、秋播、抗旱、救灾等重要农事活动期间,组织督促农机参加农业生产,农机具参与率达到95%以上的得15分,款5280 元;
②协助政府创建农机协会、农机服务队、农机安全村等服务组织,并协调组织进出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服务工作,完成任务得10分,款3520 元;
③受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委托,协助开展机车挂牌、审验、
年检工作。挂牌率达到75%以上,驾驶员培训率达到90%,年检率达到95%以上。同时搞好安全生产,纠正违章,全年农机事故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死亡一人的实行一票否决。出现安全事故的,要在24 小时内向政府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报告,达到要求的得10 分,3520元。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各村刷写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标语不少于2 条,并在辖区的主要路口及集贸市场竖立永久性固定宣传牌,并及时准确报送农机化年报报表及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含各种统计报表),完成任务的得10 分,3520 元。
5、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总分10 分,款3520 元。如抗灾、抢险等。
二、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才有效。
3、本协议自2010年1月1日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终结。
甲方:平林镇人民政府(章)代表人:(签字)刘宝霞
乙方:平林镇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章)代表人:(签字)
苏洪波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