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一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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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一、开庭
书记员:请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检查出庭人员的到庭情况,并到案前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身份等情况)
全体肃静,现在选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将通信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七、审判人员入庭、退庭及宣判时应当起立
八、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一下),xxx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被告人由法警押解到庭并对其实施看守。被告人戴手铐、脚镣等戒具的,先由法警解除其戒具。)审判长查明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所等基本情况
2、是否曾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3、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种类、时间
4、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应查明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罪一案于…(时间)以…(起诉书文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经审查,于…(受理时间)决定受理本案(本案系附带民事诉讼、再审案件、合并审理案件的,还应当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本庭按照第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本院受理本案后,由审判长严映泉和审判员王正、马瑞芳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王淑担任法庭记录。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xxx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xxxx委托,xx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xxx出庭为被告人xxxx辩护。
现在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
(逐一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等四个阶段进行。
二、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
下面由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害人参加诉讼的,在被告人陈述后由被害人及其代理人陈述)
公诉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发问?
(需要的)由公诉人询问被告人。。。。。。。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就公诉人询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发问?
(需要的)由辩护人询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其他当事人发问。控辩一方向其他当事人发问的,经审判长准许,由法庭指示当事人答问)
法庭认为控辩双方讯问、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控辩双方认为对方讯问或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法庭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
法庭如果需要讯问被告人或者询问其他当事人的,也可以讯问和发问。
在控辩双方陈述和答问陈述的基础上,法庭应当进行庭审归纳小结。
首先,归纳案件事实的争议情况。
审判长:根据控辩双方的陈述和当事人的答问陈述,法庭对本案事实的争议情况归纳如下: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持有异议的有……(列明有争议的事实)。
在归纳时,主持人应当先征询控辩双方的意见,经确认无异后予以确认。控辩双方争议的事实往往是法庭进一步调查的重点;但法庭调查的重点不以此为限。
其次,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重点。
审判长宣布:本庭根据控辩双方争议的事实,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现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重点如下:……(列明法庭调查的重点)。
审判长:现在法庭调查进入举证阶段。首先由公诉人举证。
。。。。。
当庭质证一般以“一举一质”或“类举类质”的方式进行。
公诉人、被害人、原告人等举证方出示证据并说明完毕后,主持人宣布:由被告人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质证。
质证的程序一般为:
(1)质证方对当庭出示的证据作出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如认可或者承认,则对该证据的质证活动结束;如不认可,应说明具体的反驳理由。
(2)在质证方提出反驳理由的基础上,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展开质辩。即主持人宣布:请……(举证方)说明。举证方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说明之后,主持人宣布:请……(质证方)辩驳。质辩至少进行一个轮回;法庭认为有必要进行多轮质辩的,可以组织多轮质辩。
(3)在质证中,质证方提出相应的反驳证据的,法庭可当庭组织举证和质证。
控告方的证据举证质证后,被告方也可以当庭举证,交由控告方质证。
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员以及专家出庭作证。
在当庭举证过程中,控辩双方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向法庭提出。经法庭审查准许后,主持人即宣布:传证人…到庭。
证人到庭就座后,主持人宣布:请证人报告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说明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在确认其知道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请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