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手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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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手册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经省公安消防总队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学,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五市辖区内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旨在推动和落实我国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消防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为社会培养和储备高技能消防专业人才,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办学地址:(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院内)。

联系电话:综合处:

教务处:

财务处:

网址:

1、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

学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下设综合处、财务处、教务处等部门,教职员工30余人。学校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与完整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职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食堂管理、住宿管理、设备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

2、师资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

学校拥有一批具备较高消防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教学师资队伍。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优势,提高培训学员的职业道德、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学校充分利用市公安消防支队原培训中心场地资源,投巨资完善学员住宿、食堂和教学等设施设备,建成了实训教室,安装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消防设备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模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中控室模拟操作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模拟系统、固定灭火器材等,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最完备、先进的硬件保障。可以满足消防技能课堂理论训练、实际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

3、教学模式科学,办学理念先进

以“树德、强能、为民”为办学宗旨,针对我省及川东北地区消防从业人员和社会学员对职业技能日益增长的需求,紧紧围绕职业技能鉴定需求,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夯实教学基础,完善课程体系,力争树立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教学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后辅导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操教学相结合,模拟训练与考试考核相结合;学校实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和学员操守考核评定学分制度。

(二)学校宗旨

树德、强能、为民。

(三)团队精神

敬业意识、团队意识、协作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学习意识、成本意识、危机意识。

二.工作时间及假期

(一)工作时间

根据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和实际,按学校需要实行连续工作制,以法定节日休假和每周单休时间计算,工作和休息时间由学校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休息时间全年统计结算,尽量安排调休或补休。

(二)作息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2:00;下午2:30—6:30。

冬时制: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三)教职工应在当班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会安排加班工作,教职工应当服从。

(四)全年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日常管理

(一)考勤管理

1、采用指纹识别和人工记录相结合的方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勤;

2、确因公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说明原由经考勤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考勤登记;

3、临时因公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者,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或先到学校办理签到手续后,向综合处负责人说明情况作好登记后方能外出;

4、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须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作好考勤登记;

(二)请销假管理

1.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2.请销假流程

(1)职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或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一般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副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由部

门负责人、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或校长授权人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在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副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副校长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或校长授权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处备查。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3.事假

请事假一天扣除日工资(以实际工作日/月计算,下同),原则上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超过者取消当年或半年优秀职工评选资格。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病假

(1)职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市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

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日工资的40%扣款/天,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市外就诊的原则上不超过3天,按日工资的40%扣款/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2)职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需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校领导同意后方能准假。

(3)职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日工资的40%, 5天及以上的按事假计算。累计超过30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职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扣日工资的40%,超过5天的按事假计算。

(5)病假和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6)病假职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

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处。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5.婚假

职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到15天(包括节假日)。

6.丧假

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丧假3天。

职工本人生大病住院5天以上及父母死亡,学校安排专人看望,并送慰问金或祭礼400元。

7.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或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15天的护理事假。

四、纪律管理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工作牌佩戴应符合学校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穿背心等上班和参与集体活动,违者每次扣款20元。

2、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睡岗或扎堆聊天的;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调岗、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不服从管理、无理顶撞领导的,每次处予当事人50元扣款,情节严重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下同),造成损失的双倍赔偿;

3、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同事或其学员发生不礼貌言行的,每次扣款50元;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乱倒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的,每次扣款20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违者每次处予当事人50元扣款,情节严重的扣款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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