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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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改

革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深发[2011]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中共深圳市委

【发布日期】2011.04.15

【实施日期】2011.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深发〔2011〕10号)

各区委、区政府,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

今年是我市改革发展新三十年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继续弘扬“敢闯敢试”的精神,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总体要求,继续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四个先行先试”的优势,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全面推进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深圳的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强大体制机制保障,为全国改革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重点改革项目

(一)不断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加快社会组织立法,明确社会组织法律地位,规范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为,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运行机制。加快社会组织扶持体系建设,完善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管理职能和购买服务体制机制,构建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加强社会组织在社会领域的监督工作,完善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模式,促进社会组织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规范发展,使其发挥更大作用。(此项改革由市改革办牵头,市委办公厅(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委、编办、法制办、民

政局,市社科院参加。)

(二)继续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化职位分类,开展岗位职责规范试点,构建科学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体系。探索公务员薪酬体制改革,建立公务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建立公务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畅通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通道。(此项改革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三)推进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区管理架构。加快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整合职能相近部门,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关系明确清晰的区级党政组织架构。理顺市、区事权关系,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科学划分市、区管理权限,强化区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此项改革由市编办牵头,各行政区参加。)

(四)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和行政服务途径,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和再造,合理设置审批的前后置关系,减少审批环节,以政府投资项目跨部门协调办理为突破口,建立跨部门协同的一体化审批运作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细化审批标准和条件,适当简化审批条件和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推进政府行政审批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组织架构,促进各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构建多层次、多平台、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整合各部门资源,简化登记和审核程序,建立法人登记中心,统一联合办理法人登记,提高政府行政服务效率。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各类证照办理和便民服务,构建“政府搭台、网络支持、群众受益”的社区服务新平台。加强对审批主要环节的监督,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此项改革由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行政服务大厅参加。)

(五)率先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改革现有将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捆绑的商事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商事登记立法,建立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此项改革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法制办参加。)

(六)创新户籍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深圳特殊人口环境要求的服务管理新机制。以居住证为载体,以入户积分参数为依据,建立非户籍人口向户籍人口转变的合理门槛和常态通道,提高户籍人口比重,逐步实现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居住证为平台,集合社会保障、个人诚信及社会管理等信息,加强人口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统一的人口管理政策和服务管理机制。(此项改革由市改革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参加。)

(七)加快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民生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流转体系。创新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退出机制,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循环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征信和信用使用制度,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加大违规作弊的惩处力度,强化保障性住房监督机制。(此项改革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

(八)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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