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广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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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的广播稿
【篇一:法律广播稿】
学习法律知识,做跨世纪合格公民
甲:红领巾广播站今天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小主持人:沈妍竹乙:大家上午好!我是小主持人:王鹏。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习法律知识,做合格公民。
甲: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法
制教育。广大少年儿童应当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乙: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
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之处。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
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合格公民。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
法制将会不断地完善,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少年儿童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
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
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乙: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
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
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
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
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腾飞。
甲:为了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全国青少年法制宣传
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约请了国内有影响的少
年法制教育的专家学者编写了《“三五”普法少年法律知识读本》。
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深奥的法律知识讲得浅显易懂,将严密的条
文规定阐述得生动有趣。该书的出版凝聚了编者和作者的辛勤汗水,但愿少年朋友们能从中获得启发,吸取营养。
甲:感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篇二:有关法律的广播稿】
篇一:401 法律广播稿
第十
周红领巾广播 (法律专题)
401班
合:亲爱的老师、
同学们,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a:同学们: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
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今天,要
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广播,同学们能够多
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
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
自己。
b:《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
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
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
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
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
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
为。
a在这几种不良行
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3、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
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b:为什么不能旷课?
不能夜不归宿?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
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
的深渊。夜不归宿是指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
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
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
的攻击对象。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
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
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
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某校有两个学生和
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
民币100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2年。
a: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这些场所主
要是营业性歌舞厅、带有
赌博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网吧等。为什么这样说?可以举几个例子:2004年1月20日在
银川市某中学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
同意。四个来到路边,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
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
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
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他们为
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
b:生活中有的同学
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
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
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
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
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
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
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
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
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a:
同学们,在加强自
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
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行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
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b: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
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
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
一行,最后祝同学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合:今天的红领巾
广播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周再见。
篇二:法律广播稿
学习
法律知识,做跨世纪合格公民
甲:红领巾广播站
今天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小主持人:沈妍竹乙:大家上午好!我是小主持人:王鹏。今
天广播的题目是:学习法律知识,做合格公民。
甲:常言道:“没有
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