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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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依据2017年12月7日(招标编号:XXXXX)采购结果通报函,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养护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XXXX内道路、绿地的清扫、保洁;绿地养护;垃圾的收集、转运、垃圾桶的清洗;重大检查评比、庆祝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重点保洁任务的完成等工作。(工程量见下表,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xxx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工程量清单统计表
4、合同期限:自2018年 4月1日起至 2019年 3月31日止。
第二条乙方作业内容:
1、乙方负责责任区域内绿化养护,组织浇灌、修剪、除杂、整穴、施肥、病虫害防治、乔木扶正、浇灌系统维护、绿地卫生清理、绿地及附属设施保护等养护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桶(箱)清洁,织收集、清运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清运到垃圾中转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负责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及时清理。
4、乙方负责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5、乙方负责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
6、积极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破坏公共绿地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
7、乙方负责承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工人的作业安全。
8、乙方负责其它与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有关的工作。
第三条合同款及支付方式
1、根据乙方投标报价,年度养护保洁费用为人民币858.4573万元(原中标价为858.4609万元,经核实由于乙方计算失误,实际总价应为858.4573万元),季度养护保洁费用为人民币214.6143万元,实际拨付金额以考评、考核结果为准。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基本工资,社会医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过节费、设备维修费、工具费、税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2、支付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当季度每月考评成绩,季度服务费用基数和奖罚金总和为当月应付款,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0日前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第四条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
1、环卫作业时间:按保洁时制巡回保洁及完成两次普扫,8小时工作时制内早班:早晨6:30-10:30不间断巡回保洁,午班:13:30-17:30不间断巡回保洁,16小时保洁时制路段作业时间为6:00-22:00,18小时保洁时制路段作业时间为6:00-24:00,(所有路段每天7:30前及14:30前必须完成普扫一遍)
2、绿化作业时间:实施8小时养护,早班:早晨7:00-11:00,午班:14:00-18:00。
3、乙方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备绿化养护工人 21 名,清扫保洁工人每班次不少于 180 名,巡查管理人员5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内业员1名,养护设备按投标文件中《养护设备配置明细表》
中所列设备配置,进行日常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乙方应按规定配齐作业工具,并将管理、养护、保洁、巡管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报甲方处备案。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安排,制定作息时间,保证作业质量,但不得违反劳动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成立不少于20人的应急抢险小组,并与110联动部门保持联动,接报后必须第一时间(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5、环卫作业标准:作业质量参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标准》及同安区有关市容环境保洁作业规定。
(1)道路(含人行道、地下通道、候车亭等)保洁,实施机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保洁方式,主车道机扫路段应配备机扫车辆,实施每日2次机扫作业。
(2)保洁范围内道路(含人行道、地下通道、候车亭等)及环卫设施等的乱张贴、乱涂写的及时清理。
(3)保洁时制内,在责任范围内白色垃圾等污染物及时清扫,保洁范围内果皮箱的按位摆放、外观整洁、及时清掏。
(4)突发事件(如台风、道路污染等)应及时处理恢复。
(5)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任务。做好市、区等市容考评及其它重大检查评比(如文明城区检查等)、庆典活动期间的市容保障任务。
(6)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按《同安区环卫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与管理考评标准》及各级相关作业标准执行。
(7)一、二级道路实行两扫作业模式。三级道路每天两次普扫,07:0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夏季15:00、冬季14:3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8:00起实行8小时巡回保洁。清洗时间根据道路污染情况每周定时进行清洗。
(8)人工和洗(扫)车辆等机械设备严格按定额标准配备。
(9)作业质量达到路见本色,无污泥、浮土、积尘、积水、污渍等。
(10)清洗路面要文明、规范、安全,耐心做好宣传、劝导等工作,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11)清扫作业要求精细化,不故意扬尘,不污溅行人,不直推扫,不漏扫。
(12)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喇叭口、绿地。
(13)日常保洁一、二级主干道和重点区域按每33000平方米配置1部巡回保洁车,三级路按38000平方米配置1部巡回保洁车,进行巡回保洁。
(14)清扫质量达无积水、无污迹,无堆积物、无垃圾(包)、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宠物粪便、无沙土等。
(15)保持垃圾收运车车容车貌整洁、无悬挂、无撒漏。
(16)垃圾收集车辆不逆向行驶,不影响交通,作业中安全规范停靠。
(17)禁止焚烧垃圾。
(18)主、次干道实行机械化联合作业,洗、扫、冲洗。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
(19)按市要求逐步更换提升果皮箱档次,并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颜色、标志符合《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20)果皮箱要求每天清洗,外观要求整洁,摆放周正,垃圾及时清理,周边无污迹,无臭味。
(21)果皮箱坏及时维修、更换,拆除后地面无铁钉等。
6、绿化作业标准:作业质量参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同安区有关绿化养护作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