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古镇历史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乐古镇历史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文本
1 总则
1.1 为指导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周边镇区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古镇各项改造与建设,提供历史街区保护和改造更新的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受平乐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
1.2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标准技术的要求。
1.3 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守国家及四川省的相关法规规定。
1.4 本规划经邛崃市人民政府、平乐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建设者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大调整,需经平乐镇人民政府批准。
2 项目概述
2.1 平乐镇是全国重点镇,是2002年9月四川省旅游局、建设厅、文化局联合推出的四川省十大古镇游之一。
在2005年4月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同时已被审批通过成为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本次规划是平乐镇府委托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进行的一次详细规划。
本规划力求在充分研究平乐的历史变迁和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发展提出建设、制定措施,为政府的保护发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2 本次规划在梳理镇区各项系统的基础上,对核心保护区的古镇空间形成做了仔细的推敲,选取五个重点地段做节点设计,以期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保护并发扬古镇的历史文化环境,增强平乐古镇的商业活力和旅游吸引力、引导、带动整个平乐古镇的保护和发展。
2.3 本次规划参照2005年编制的《邛崃市平乐镇规划》、《邛崃市平乐镇历史保护规划》,从2005年3月起,经过前期调研、现状分析、规划设计、图则编制等几个阶段,于2005年8月完成最终成果。
2.4 本次规划在深入现状调研的基础上,重新评价核心区现状建筑的质量和风貌、现状街巷空间及绿化水系存在的问题,制定新的院落、建筑保护更新措施,调整用地结构,梳理道路交通系统水系网络、和绿地景观系统,并结合整体规划思想,制定分地块图则。
3 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3.1 规划依据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细则》(1992年5月)
3.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1.5 《邛崃市平乐镇规划》(2005)、(邛崃市平乐镇历史保护规划)(2003年)
3.2 规则指导思想
科学保护古镇历史街区和田园风貌,局部合理、有机更新,激发传统商业活力,提高空间环境品质。
3.3规划原则
3.3.1 整体保护原则
首先要考虑人工建成环境与生态农业区域自然环境的关系。
应综合考虑区域、街巷、地块、建筑等各个层次的保护问题,综合考
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的关系问题,坚持风貌保护的整体性。
3.3.2 动态保护原则
应坚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克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保护更新观念。
3.3.3 小规模、渐进式的原则
面对大规模改造的弊端,小规模改造的方式具有灵活性、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资金流向和建筑环境质量控制、能经济适用地满足居民的现实住房要求,缓解社会矛盾以及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优点。
3.3.4 居民参与原则
应通过政策导引、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
3.3.5 可持续发展原则
应坚持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市政条件,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街区环境,从而增强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规划范围与现状评价
4.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参考平乐镇总体规划规定的古镇核心区,同时纳入一定的河西农家田园风光地带。
具体边界为:东沿骑龙街一线,西至平乐中学东界,北至粮仓北界,南至水厂北界。
规划范围面积为25.40公顷。
4.2 现状评价
4.3 区位条件
平乐古镇位于四川成都邛崃市西南18公里处,东接临邛、成都,西连雅安、康藏。
以平乐古镇为中心有芦沟、齐口、金华山、金鸡沟、李家大院、秦汉驿道等景点。
与成都市交通联系便利,具有得天独厚的商业、旅游区位优势。
4.2.2 历史文化价值
平乐古镇的历史街区具历史真实性、生活延续性和风貌完整性。
其价值主要在于:物质结构的保留和民俗文化的延续,包括自然、人工环境相融合的传统人居环境;完好的木结构传统民居组群、历史遗存;农村传统集镇文化生态系统。
4.3 问题与隐患
4.3.1 现状建筑中,体现传统风貌的木构建筑日趋破败,建筑质量和卫生情况都令人堪忧,质量较好的建筑,往往采用现代的建筑材料,无视当地的传统建筑风格,造成有悖于古镇风貌的突兀的视觉效果。
街区内部建筑凌乱无序。
4.3.2 面对目前旅游经济热潮,古镇的开发方式与开发强度是一个急待研究的问题,摆正保护和开发旅游的关系,避免急功近利的野蛮开发、避免机械复古的单元雷同问题,避免不顾历史的延续性,片面保留历史静态场景的问题。
4.3.3 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风格与传统风貌相悖,滨水卫生环境质量差,绿化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足。
4.3.4 乐善古桥仍然担负机动交通的主要路线,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十分不利。
5 规划总体定位与土地分区构想
5.1 规划的总定位
规划地段的主要功能定位为:传统商业、民俗文化旅游及生活居住相综合的综合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规划的核心内容包括:
整体层面——研究建成区和非建成区的关系、自然景观的保护、周边景点的组织,提出整体分区结构建议。
街区层面——对核心区空间格局的进行保护与梳理,在对街区的风貌、交通、建筑、人口、绿化、市政方面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以图则的方式对街区提出具体的保护、整治措施。
重点地段——规划对影响古镇空间格局、功能结构的向个重要地段进行深入设计。
建筑层面——总结平乐镇传统民居特点,结传统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和现代建筑的改造提出意见。
文化生态系统——以文化生态和文化综合作用的视角,研究传统文化与古镇自然、人工环境的关系,进而通过物质遗产保护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5.2 保护原则:
1)整体保护原则
2)动态保护原则
3)小规模、渐进式的原则
4)居民参与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5.3 土地分区
5.3.1 非建成环境
1)生态保护区:范围主要是平乐坝四周山丘林区,该区生态环境十分敏感,又是古镇的自然背景,要做好退耕还林、保育植被的工作,严格控制建设。
2)农业耕作区:主要是平乐坝上的农业生产用地,该区要保持土地耕作状态,严格控制建设。
3)沿河绿带:沿河绿带对于古镇景观视域十分重要,要在一定宽度范围内维护两岸田园绿地的自然景象。
5.3.2 建成区环境
1)历史核心是:是本次详细规划的重点,对其提出具体的保护整治措施。
2)风貌协调区:该区内城镇建设活动要与镇核心区风貌相协调,同时逐步对破坏古镇风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行处理。
3)家田园风光区:展现农村居住环境,在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民用工业农家乐旅游项目。
要引导和控制房层建设、改造,理顺房屋、道路、园地、农田的关系,完善生活基础设施。
4)新城发展区:在布局上处理好与老城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建筑风貌要符合古镇特色。
6 保护整治策略与措施
6.1 土地使用功能规划:
主要用地性质调整:
1)在小学拆迁后的校址上恢复王爷庙,由地性质变更为宗教用地;粮站改建为综合展览、观演、餐馆住宿、会议等功能的游人接待中心,交结合滨水码头和仿古进行商业街,形成商业服务性街区。
2)拆除红艳超市,恢复为川王庙,变这宗教用地。
明代遗址处建设公共游园,与恢复的戏台围合出文化娱乐用地。
同善堂东,结合水景观,开辟一片文化娱乐用地。
3)银家大院在保留现有建筑院落的基础上,恢复其“七星抱月”的传统格局,该范围作为文物古迹用地。
4)以福惠街上段与骑龙街的交叉口,营建游人中心,以满足来自天台山方向游人的接待和停留,将原来的工业用地改为商业服务性用地。
6.2 人口调整
大部分地段维持目前的常住人口密度是比较合理的,但干需要解决局部拥挤的情况。
控制核心区常住人口的机械增长,考虑一定数量人口外迁。
在外迁人口时,尽量
考虑保留老住户,外迁新住户。
对在政府补贴下,仍无力维护老建筑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6.3 道路交通系统梳理
在保留古镇鱼骨状道路网络的同时,形成外围机动车道路、紧急行画道路和步行道路层层相扣的系统,满足居民生活和旅游要求,保护核心区的古镇风貌。
上游加建索桥,形成旅游环线。
6.4 保护与更新
保护与列新模式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建筑及外部空间提出分区保护和改造措施,分为五类:
1)保护——维持历史原貌,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
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沿河沿街传统风貌建筑带中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较好的历史建筑,采取保护及修缮的方式,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修缮,修旧如旧。
2)改善——原有建筑结构不动,局部修缮改造,主要对明清民国传统建筑较集中成片的区域,彩用成片保护的方式,在保护建筑的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修旧如旧的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采光通风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厨卫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3)保留——对80、90年代兴建的建筑较集中的区段,建筑多为砖混结构,质量较好,同时如果与环境冲突不大,采取保留的态度,维持现状,并对其以后的粉刷和外立面装修提出要求。
远期采取拆除、改造与逐步淘汰的办法。
4)更新——对古镇传统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更新的措施,新建筑依照风貌保护的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层数及尺度。
5)整饬——对位于重点地段的一些新建的、近期难以拆除的风貌较差,尺度较大,高度过高的私人住宅与办公建筑,采取外立面整饬、层数削减的措施,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6.4.1 传统民居
修缮现有木结构屋困、层顶,内墙体可改造成砖墙抹灰。
按木结构做法恢复其原有立面,拆除影响风貌的广告牌和其它与传统风格不和谐的外饰。
房屋内部居住条件和设施可进行现代化改造,性状其采光、通风、排污条件。
改善二层阁楼的居住条件。
房屋质量太差的可以进行落架复建,内部可采用砖木结构,但屋顶形式、屋脊、屋檐的高度必须与现状相同。
立面需严格按木结构民居形式复建。
6.4.2 经风貌整治后的砖房
原则上不对已完成的建筑外立面仿古装修做大的改动,在重要地段的仿古装修可进行适当完善和补充。
6.4.3 普通砖房
沿街地段、重要地段的砖房要进行整饬,对立面进行仿古改造应达到一定标准;
对地段内部的砖房进行坡屋顶改造,裸露砖墙、外饰瓷砖刷浅色涂料,门窗可添加传统民居符号。
6.4.4 体量及风格不和谐建筑
根据建筑所处位置情况,分别采取遮挡的办法:如幼儿园院子前加建仿古墙;外立面仿古改造的办法:如竹器社;少量改造成本太高的房屋,如平乐中学的宿舍,现暂不作处理,待条件成熟时可进行更新。
6.4.5 关于新建、更新建筑的控制
在符合地块控制图则各项规定,满足规划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对非传统民居进行更新,在布局时应配合地段内整体秩序,留出通行道路。
6.4.6 屋顶平面与建筑高度控制原则
1)传统民居改善、复建必须维持其原有高度。
2)在连排传统居民地段,改建、新建房屋的屋脊、屋檐高度必须与该地段其它现状传统民居统一。
独立地段新建或改建建筑一层檐口高度不超过3m,二层不超过
5m。
3)建筑不超过两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6米。
4)重要地段中的几栋标志建筑采用本规划设计中的高度。
5)核心区内的平屋顶改成却步屋顶,不得在平顶上加层、搭建临时性塑料棚。
6)河西农宅高度不应超过2层,檐口高度应小于5.6米,江畔岸线、山水边缘尽量少建或不建建筑,需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批。
6.4.7 水系改造与整治
水系是平乐镇的主要特色之一,水系改造涉及景观视线内的界面整治、街巷格局梳理、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规划拟作以下工作:
1)自沫江水坝的改造:为了使水利设施的功能性要求与古朴自然的视觉效果结合,规划水坝的形态提出改造意见。
2)白沫江下游修滚水坝:在进行充分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后,在下游恢复水坝,提高白沫江水位。
3)治理禹王堰:包括重新选择水道走向、拆除占用水道的违章建筑、整治两岸步行线路和驳岸。
4)打造骑龙水街:为了使协调区和核心区的风貌有机结合,同时给外镇区带来新的活力,规划拟从骑龙山麓引水,在现骑龙街路面中心线开凿水渠,与禹王堰在竹器社汇合。
5)恢复毛家堰至白沫江,配合整治核心区内外其他现在和历史水道。
6)打塑造水景节点:为了丰富古镇水景观,在竹器社、禹王楼建两个各具特色的水景节点,丰富古镇空间环境。
7)恢复古码头:码头是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恢复白沫江沿岸一系列的古码头,并新建功能性的游人码头。
6.4.8 市政基础设施改善规划
在保护的前提下,核心区内应采取灵活的技术标注和手段改善区内的设施条件,在局部地区可采用特殊的技术手段。
管网的敷设原则如下:
1)扩大市政管线容量,适度超前,满足核心区旅游开发的需要;
2)市政管线敷设在主要步行街,主干网形成环状,地块内部采用枝装管网;
3)各项管线应统筹考虑、系统敷设,避免重复施工使路面开挖次数过多,造成古建筑物损害;
4)雨污分流原则,在白沫江两侧敷设污水截流管,通往下游污水处理厂;
5)应研究共管共沟的可能性,如果条件许可,将市政管线,包括供电和通讯线路以下敷设综合管沟的方式设置。
7 规划控制导则说明
7.1 综合地段现状情况、规划功能定位、控制政策三方面因素。
规划以主要街道为划分边界,将核心区划分为11个地块,针对每个地块提出规划控制导则。
7.2 导则内容
1)现状信息——对地块现状情况的评价,内容包括建筑质量、建筑风貌、建筑高度和街巷空间分析。
(由于实地调研时间限制,收集全面信息的困难较大,故现状评价结果应作为规划控制的参考依据。
评价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评价标准校正、核对,将其作为最终控制依据。
)
2)控制导则——对相应地块提出的控制和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水体、保护整治、高度控制、街巷空间。
3)规划总平面——直观反应地块建设意向。
4)沿街立面整治改造方式
7.3 现状信息内容说明
7.3.1 建筑质量分类说明:
一类:近年新建质量较好的砖混房屋
二类:质量一般的旧砖房
三类:木结构房屋
四类:搭建房屋
7.3.2 建筑风貌分类说明:
一类:传统木结构民居
二类:经过传统风貌整治后的砖房
三类:体量与形式较为和谐的坡屋顶砖房
四类:体量或外饰与传统风貌不和谐的房屋
7.3.3 建筑高度
对地块内建筑按层数进行分类。
7.3.4 街巷空间分类说明:
1)主要街巷:街坊四周宽度在3米以上,人流量较大,路面情况较好的街道。
2)次要街巷:街坊内部宽度较窄,人流量较小,路面情况一般或较差的巷道。
7.4 控制内容说明
7.4.1 绿地水体规划——对相应地块内绿化、水面的建设和控制提出意见,内容分为:
1)古树:按照古树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和保养。
2)一般树木:按照规划设计保留和新栽植的树木。
3)公共绿地:政府建设、控制、维护的绿地。
4)宅间院落绿地:由政府倡导,居民自建、维护的绿地。
5)水体:需要建设、维护的渠道、水景。
7.4.2 保护整治模式
7.4.3 高度控制规划
1)暂时维持现状高度:现状建筑高度对风貌影响较大,但因经济因素现状难以拆除,所以暂时维持现状高度,条件具备降低其高度。
2)保持现状高度:主要针对传统木构建筑,以及部分高度适宜的现代建筑。
该类建筑在改造、复建时要与现状高度一致。
3)控高一层:在允许更新、新建建筑地段,建筑高度控制在一层,具体檐口高
度在分地块图则中规定。
4)控高二层:在允许更新、新建建筑地段,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具体檐口高度在分地块图则中规定。
5)二层提高檐口高度:在允许更新、新建建筑地段,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因营造建筑组群秩序的需要,局部提高檐口高度。
6)规划高点:规划较高的要标性建筑,具体檐口高度在分地块图中规定。
7.4.4 街巷空间规划
1)主要街巷:重点铺装石板;完善沿路基础设施;对维持传统风貌有较高要求。
2)次要街巷:保持道路畅通,路面进行铺装,改善环境。
3)建议开辟路线:建议条件成熟时开辟步行路线。
7.5 沿街立面整治改造措施
7.5.1 图则基于对现状沿街立面类型的划分,从三方面提出改选整治措施:一是解决现状街道貌岸然立面的常见问题;二是对特定路段提出的改造整治方式;三是特殊性意见。
7.5.2 现状沿街立面类型
1)风貌保持较好的街道立面
2)风貌保持较差的街道立面
3)经整治后的现代建筑街道立面
4)未经整治的现代建筑街道立面
7.5.3 现状街道立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1)一般木质建筑立面存在的问题:
传统建筑构件缺失
建筑木质部件老化
新置窗扇不符传统样式
招牌颜色太艳,尺寸过大
电表外置影响风貌
电杆、电线影响风貌
在建筑外放置杂物
建筑二层闲置破败
2)住户自行改善建筑出现的问题:
油漆颜色不符传统风貌
构件修补粗糙
使用瓷砖贴饰外墙,表皮未经处理
店面装修样式不符传统风貌
使用卷帘门
建筑细部被覆盖
3)既有立面整改中的问题:
檐口缺乏高低错落
建筑构件缺乏细节
裙板部位处理粗糙
窗扇未作处理
门扇未作处理
连续开间整改采用相同方式,效果欠佳
7.5.3 沿街立面整治改造方式
1)保留:针对维护较好的传统建设立面,措施是略加修善
2)改善:针对立面维护较差的传统建筑立面,措施是结合建筑结构处修整、内部居住条件改善,恢复传统风格。
3)整饬:针对现代建筑立面,措施是进行立面仿古改造;对已进行整治的现代建筑立面进行深化处理。
4)更新:针对建造质量较差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建筑,措施是参照立面设计建新
建筑。
7.5.4 根据相应街道立面特点,提出需要注意的特殊性问题。
8 农家田园风光区规划建议
8.1 目前白沫江以西的农村居住点整体形态疏松、与自然绿地相互渗透;农宅虽然从单体上来看并不具都有浓郁的传统风格,但由于体时较为和谐,珠光体视觉效果比较符合古镇风貌。
在农家乐旅游开发的吸引下,农民自发建设的热情高涨,急需一系列的控制引导措施,是否古镇的整体风貌面临威胁。
8.2 农家田园风光区现存主要问题:
1)地段内空间缺乏秩序,农宅布局散乱,道路不畅通。
宅、路、院、园地之间关系不明确。
2)农民新建、改造的住宅外观没有参照传统风格,采用了一些与古镇风貌不相称的房屋形式、材料。
还有部分农户因为缺乏资金维护、改造房屋,导致房屋外观破败。
3)地段仙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处于缺乏状态:供水、供电能力、通讯线路、环卫设施有待完善和改造。
8.3 配合古镇核心区的保护,在农家田园风光区内展现古朴自然的农村风貌;同时为开展农家乐旅游创造优雅的物质环境;发送农民居住环境。
这需要从规划布局、农宅设计、基础设施、绿化景观四个方面来系统考虑。
8.3.1 规划布局:
1)地段内空间缺乏秩序,农宅布局散乱,道路不畅通。
宅、路、院、园之间关系不明确。
2)农民新建、改造的住宅外观没有参照传统风格,采用了一些与古镇风貌不相称的房屋形式、材料。
还有部分农户因为缺乏奖金维护、改造房屋,导致房屋外观破败。
3)地段内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处于缺乏状态:供水、供电能力、通讯线路、环卫设施有待完善和改造。
8.3 配合古镇核心区的保护,在农家田园风光区内展现古朴自然的农村风貌。
同时为开展农家乐旅游创造优雅的物质环境;改善农民居住环境这需要从规划布局、农宅设计、基础设施、绿化景观四个方面来系统考虑。
8.3.1 规划布局:
1)农村居民点的街巷空间按鱼骨状形态进行梳理,对地段内道路进行重新组织。
由于现有土地边界较为混乱,导致改造难度加大。
建议充分论证适合农家乐接待的院落用地规模,在此基础上重新划分各家农户用地边界,理顺该片区的空间结构。
2)确定既能保持建筑与自然环境相互渗透,又符合使用条件的建设密度、容积率。
3)建筑外观设计既要各谐统一又要杜绝千篇一律,各单元在形式、体量、细部上要有所区别,确保空间丰富。
4)整理初一些空地修建公共设施,运用场所概念,营造外部公共空间。
8.3.2 农宅设计:
1)风貌样式:新建、改建农家乐要采用川西传统民居风格,内部可以采用现代结构。
建筑不超过2层,屋脊高度不超过7.8,檐口高度不超过5.1米。
2)接待功能:建筑设计既要满足农民居住要求,又要考虑游客吃、住、娱乐的需要。
在农宅中引进“标准间”概念,确保接待质量。
3)环保节能:推荐使用当地的原始材料如石材、木材、竹材等;推广建筑的。
4)节能设计;卫生设施达到都市标准。
5)内部风格:装修风格应采取古朴、适用、适度的原则。
不推荐采用花冈石、瓷砖、铝合金等非传统材料。
8.3.3 基础设施
1)电力电讯系统:对线路、设备采取增容措施;设置综合管沟,对线路埋地处理。
2)供水系统:扩大供水能力、保证供水质量。
3)排水系统:逐步建立集中的排水污水和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经地替载电阻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达标后,作为浇灌用水排入农田。
8.3.4 绿化景观
1)严格保护组团外围生产绿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2)建设沿江休闲景观绿地,突出自然风貌。
3)农会宅间控制一定比例的园地,保证外围绿化与组团内绿化的连续性。
倡导居民进行院落绿化,鼓励栽值花卉和观赏树种。
9 实施政策建议
9.1 本规则划作为下一步建筑、场地深化设计的指导依据。
根据本规划制定《平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办法》,通过法律手续完善平乐古镇的保护工作。
9.2 完善以古镇保护为核心工作的管理机构,出台建设、水利、市政、园林、文化、环卫剖门的协调机制。
9.3 多种渠道筹集的古镇保护资金,但应严禁以发展旅游业为名进行破坏性建设,各项建设工作需在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监督下有序进行;
9.4 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发展民间古镇保护团体,维护公众利益。
建立政府、居民、开发商的合作机制。
9.5 通过社区组织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一支精通社区工作方法的队伍。
加强对古镇居民的教育宣传。
9.6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与古镇物质空间建设并举。
开展文化调研工作,建立保护非物质对象的机制。
9.7 制定白沫江以西农村居住点改造和农家乐发展规划,引导农家乐项目的有序进行。
以及旅游公司为龙头,培育、挖掘传统产业,与农民合作开展农家乐项目的建设。
平乐古镇历史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文说明书
1 项目背景及规划范围
1.1 项目背景
平乐镇是全国重点镇,是2002年9月四川省旅游局、建设厅、文化局联合推出的四川省十大旅游古镇之一。
在2005年4月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同时已被审批通过成为第二次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本次规划是平乐镇府委托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平乐古镇历史历史街区进行的一次详细规划。
本规划力求在充分研究平乐历史变迁和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发展提出建议、制定措施,为古镇的保护发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参考平乐镇总体规划划定的古镇核心区,同时纳入一定的河西农家田园风光地带。
具体边界为:东沿骑龙街一线,西至平乐中学东界,北至粮仓北界,南至水厂北界。
规划范围面积为25.40公顷。
2 区位关系与历史沿革
2.1区位关系
平乐古镇位于四川成都邛崃市西南18公里处,东接临邛、成都,西连雅安、康藏。
对外的交通联系线路为:县道卧夹公路(卧龙镇—夹关镇)由东南向西横穿镇域,路面宽10米,为水泥经路面,沿卧夹公路东至卧龙镇可接国道318线。
另有县道卧下公路(卧龙镇—下坝乡)穿过镇域。
西有游览道自乐善桥从镇区延伸至芦沟遗址,路面为碎石。
北有水泥路面游览道通往李家大院,但路面较窄,会车不便,需做局部拓宽处理。
邛崃市内经过平乐的旅游线路通常是:邛崃—火井—天台山—平乐—邛崃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