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它能够及时监测电气设备的温度、
电流、电压等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警,有效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下面将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进行介绍。
首先,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与维护规范》等。
这些标准从不同角度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系统组成、技术要求、安装位置、维护周期等方面的内容,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
重要意义。
标准化的设计和安装能够有效减少系统故障率,提高系统的监测和报警能力,保证系统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此外,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的实施还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化
的设计和安装能够提高系统的互操作性,降低设备的兼容性问题,为行业内不同厂家的产品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有利于促进行业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总的来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者、安装者和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确保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符合规范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监测和报警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是为了保障电气火灾安全而制定的一项技术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电气火灾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提前发现和及时处理潜在的火灾风险,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的出台成为必然之举。
本文将对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
首先,将介绍该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工作流程,以便读者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其次,将针对该系统的技术标准要点进行分析和归纳,包括系统的监测范围、监测手段、报警方式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要点的解读,读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技术标准。
在文章的结论部分,将对整个技术标准进行总结,并探讨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对于火灾安全的意义和影响。
同时,将展望未来关于该技术标准的进一步研究方向,以期能够进一步推动火灾监测与预防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对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的全面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够提高人们对电气火灾安全的重视程度,并能够通过该系统的应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件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一重要的技术标准。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在概述部分,将简单介绍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在文章结构部分,将详细说明本文的章节安排和内容分布。
在目的部分,将明确本文旨在分析和总结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以及展望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正文部分主要包括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介绍、技术标准要点1和技术标准要点2三个小节。
在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介绍部分,将详细介绍该系统的原理、功能和工作流程。
在技术标准要点1和技术标准要点2部分,将分别阐述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的关键要点,包括标准内容、标准要求以及标准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1. 引言1.1 目的和背景1.2 文档适用范围2. 定义与缩写词解释2.1 关键术语定义及注释2.2 常见缩写词解释3 系统概述3 .l 功能描述- 描述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所具备的功能,如实时报警、数据记录等。
4 设计要求- 列出设计此系统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兼容性。
5 系统组成- 对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行详细说明,并各部分组件名称和作用。
6 总体设计- 阐明了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结构上是如何布置并相互连接起来工作。
7 软硬件需求- 分别介绍软件和硬件方面对于这一设备提供支持所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标准指数值得条件.8 接口技术这里主要讲述了接入其他相关子模块之间通信方式,比如传感器节点通过网络给服务器端.9 数据采集与处理介绍了数据的获取方式以及如何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滤波、去噪等。
10 报警系统设计- 阐述了当监控到火灾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所触发的报警机制和流程。
11 数据存储- 对于从传感器节点上来的各种类型信息,需要将其保存在数据库中.12 系统测试列出针对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执行哪些测试,并详细描述每个测试步骤。
13 维护保养+ 进行日常巡检并定期清洁设备.14 安全性要求描述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必须遵守安全方面相关法律规定15 法律名词及注释- A类:指某国家关于建筑消防管理条例第X章节第Y款Z 项之定义16 引用文献[1] XXX标准编号17 附件列表:a) 设计图纸一份;b) 规格书一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二)202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二)引言概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监测和控制电气系统中的火灾风险。
本文将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正文:一、系统设计要求1.1 回路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用途,确定合适的回路数量和布局。
1.2 报警器位置:根据火灾风险区域和设备分布情况,合理安装火灾报警器。
1.3 供电要求:保证系统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采取备份供电和过载保护措施。
1.4 数据传输:选择可靠的数据传输方式,如有线或无线传输,以确保实时监测和报警。
二、设备选型和安装2.1 火灾报警器: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火灾报警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类型和品牌。
2.2 火灾探测器:根据场景需求选择烟雾、温度、气体等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并确保其正确安装和灵敏度调整。
2.3 控制面板:选择功能全面、操作简便的控制面板,能实时显示和记录火灾信息,并能进行远程控制和监控。
2.4 电源和电缆:使用符合规范的电源和电缆,合理布线和接地,以减少火灾风险和电气故障。
2.5 防护装置:设置防护措施,阻止非授权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破坏或错误操作。
三、系统维护和检修3.1 定期巡检:制定巡检计划,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和连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报警。
3.2 故障排查: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报警,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3.3 维护记录:建立系统设备的维护记录,包括巡检、维修和更换情况,以备参考和查证。
3.4 保养清洁:定期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敏感度和可靠性。
3.5 固件升级:及时更新系统固件和软件,以提高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四、培训和演练4.1 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处理火灾事件的能力。
4.2 演练活动: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活动,检验系统的响应时间和报警准确性,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改进意见。
4.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的处理流程、应急联络人员和疏散路径等,并做好改进和更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什么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想必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了。
但是如果说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可能很多电气设计人员都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于刚刚接触电气设计行业的新手更是一问三不知了。
我们都知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又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或“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测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人员消除这些隐患,并通过远程控制切断负荷电源。
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的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如电流大小、温度变化、电压稳定性等,以及对设备周围环境的状态进行监测,如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是否有过量负荷等情况。
这些数据会被传输到控制器中,经过处理后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存在,则会立即触发报警器,并将预警信号发送至管理人员的手机或者电脑上,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大型工厂、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
那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如何设置?设置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设计人员一些参考。
0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1、电气火灾临控设备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则器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独立式电气火灾临控探测器可接入火灾报警器。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0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位置:一、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未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标准是指用于指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够有效地检测和报警电气火灾,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负
责接收和处理探测器发送的报警信号,并向控制中
心发送报警信息。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责检测电
气火灾的发生。
2.探测器类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主要有剩余电流
式、测温式和故障电弧式三种。
剩余电流式探测器
是根据电气设备的漏电电流来检测火灾的发生。
测
温式探测器是根据电气设备的温度来检测火灾的发
生。
故障电弧式探测器是根据电气设备的故障电弧
来检测火灾的发生。
3.探测器布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根据被保护电
气设备的类型、规模和布置情况进行布置。
一般情
况下,应在电气设备的入口、出口、转折处、重要
部位等位置布置探测器。
4.报警方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声光报警、联
动报警和远程报警等功能。
声光报警是指在发生火
灾时,系统发出声音和光信号进行报警。
联动报警
是指在发生火灾时,系统自动启动消防设备进行扑
救。
远程报警是指在发生火灾时,系统将报警信息
发送到消防控制中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标准是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
在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设置范围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范围。
对于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报警值设置范围应在20mA和1000mA之间。
同时,探测器报警值应在报警设定值的80%~100%之间。
在具体应用中,如公寓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总进户电源处的剩余电流报警值应当设置在400mA到800mA,而分支线路电源馈出线路上剩余电流报警值则应当在100mA 到400mA。
此外,在两级或者多级的监测系统中,上级探测器的报警值应当是下级探测器报警值最大设定值的1.5倍,并且不能大于1000mA。
对于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最大范围应为45℃到140℃。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能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发送报警信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范围可能会因具体设备和应用场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设定和调整,以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及设计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及设计—刖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和工程应用的不断普及而得到改进,与此同时人们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又在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推进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应用的发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等各项技术活动,制定本规程。
二术语1.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网络接入模块、通信网络组成的远程监控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及传感器组成。
3、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以下简称主机)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4、电气火灾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接收电气火灾探测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5、剩余电流传感器测量被保护线路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为剩余电流互感器。
6、电流传感器测量被保护线路中各线缆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
7、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主机与各电气火灾监控器之间传输数字信号的物理传输介质。
8、通信网络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有线传输网络。
9、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
10、监控节点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监控器件的设置位置。
IL设置场所(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保护对象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
(2K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规定保护对象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其它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三系统设计1.保护对象选择(1)规范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护对象。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2023最新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⒈系统概述⑴系统简介: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系统组成:详细系统所包括的设备和组件。
⑶系统工作流程:描述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功能。
⑷系统性能指标:定义系统的关键性能指标和标准。
⒉设计与工程⑴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展性等。
⑵系统拓扑结构:描述系统的整体拓扑结构和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⑶设备选择:介绍选择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标准。
⑷设备布置:详细描述各个设备的布置位置和安装要求。
⑸系统接口:定义系统与其他设备或系统之间的接口标准。
⒊功能需求⑴火灾监测功能:说明系统中的火灾监测设备和技术,并描述其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报警与通知功能:介绍系统中的报警和通知设备,包括声光报警器、短信通知等。
⑶数据记录与存储功能:详细说明系统中的数据记录和存储方式,包括传感器数据、报警记录等。
⑷远程监控与控制功能:描述系统支持的远程监控和控制方法,包括方式App、网页平台等。
⑸故障诊断与维护功能:说明系统支持的故障诊断和维护功能,包括故障报警、远程维修等。
⒋安全与保密要求⑴系统安全性:详细说明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和防护措施,包括防止非法访问、数据加密等。
⑵数据保密性:描述系统中的数据保密要求和措施,包括数据传输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⒌测试与验收⑴系统测试计划:制定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测试内容、方法和标准。
⑵测试环境与设备:定义系统测试所需的环境和设备要求。
⑶验收标准:明确系统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⑷验收文件:系统验收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⒍维护与保养⑴维护计划:制定系统的维护计划和周期,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等。
⑵维护记录:详细记录系统的维护情况,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⑶紧急故障处理流程:确定系统发生紧急故障时的处理流程和。
⒎文档及附件⑴本文档涉及附件:列出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名称和说明。
⑵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列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并提供相应的注释。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设备说明本规格书适用于崇凭铁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制造、敷设、实验、开通、验收,并作为投标人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本技术规格书未明确,但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本文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并应对质量负全部责任。
如未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和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按本技术规格书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2. 系统参数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U0):8.7kV;系统标称电压(U): 10kV;系统最高电压(Um): 15kV;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控制电压:各种电气设备的回路电压,采用如下标准值:(1)控制回路:AC220V、DC110V/ DC220V(2)保护回路:AC220V、DC110V/ DC220V(3)信号及显示回路:AC220V、DC24V在上述标准值的 80%~115% 的范围内,各种电气设备应能保证可靠动作。
(4)所用交流自用电电压:AC220/380V、50Hz防雷和接地:防雷和接地(电气设备), 要求严格做好防雷接地保护系统,保证所有电器设备在重雷区(Td>60)不被雷击损坏。
3. 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的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安装在检测对象上的电气火灾探测器、数据集中器及现场总线、专用软件等部分组成。
4. 系统监测对象(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为了预防电气设备由于过热、剩余电流而引起火灾而设置的实时监测、预警、报警和管理的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指针对电气设备可能发生的火灾危险,采用先进的监控技术和设备,进行全面、实时的监测和预警,以及对火灾进行有效控制和应急处理的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标准是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火灾风险的重要保障,对于确保电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在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全面的监测能力,包括对电气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同时,系统应能够对设备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如温度、湿度等,以及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进行监测,如短路、过载等。
监测数据应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设备和环境的状态,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风险。
另外,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可靠的预警和报警功能。
一旦监测到设备或环境出现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够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能够通过声光报警装置、手机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预警信息应包括异常情况的具体位置、性质和严重程度,以便相关人员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此外,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还应具备有效的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系统应能够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如喷淋系统、灭火器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设备和人员的损害。
同时,系统还应能够提供详细的火灾报警信息,包括火灾位置、火势大小等,以便消防人员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灭火。
最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标准还应包括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应有详细的维护计划和记录。
此外,系统的管理要求也应包括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系统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总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标准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火灾风险的重要保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全面的监测能力、可靠的预警和报警功能,以及有效的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1总体要求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应由厂家自主研发生产、产品成熟可靠。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品牌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体现品牌商具备生产资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传输端口无偿开放。
2技术要求2.1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技术要求: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当供电回路中,发生剩余电流、温度超标等故障时,监控设备进行声光报警、记录,24小时实时显示被监测回路的剩余电流值、温度数值及故障点位置;2)监控设备应至少具有2路标准总线接口用于上传信息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他监控后台;3)通过软件远程设置现场监控探测器的地址编码及故障参数,方便系统调试及后期维护使用;4)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之间连接采用S-BUS总线,为保证系统稳定装置通过总线供电,单台通信容量满足消防验收规范;5)系统通信方式采用总线通信;6)应具有密码功能,设有多个操作级别,适用于不同级别操作人员分级操作;7)具有开机自检、自动定时自检、手动自检功能,并把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数据库中;8)具有丰富的IO接口,提供不少于4路D1(无源干接点采样)、不少于2路DO (容量不小于5A);9)技术参数:电源:220VAC显示:中文液晶显示+1ED指示灯显示存储:NIOOOOO条2.2分体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根据设计图纸配套配电柜内使用):D电气火灾探测器采用柜面嵌入式安装,可根据采集剩余电流回路数量选择接入剩余电流互感器数量,最多可接入8路剩余电流互感器;2)电气火灾探测器应至少具有1路标准总线接口用于上传信息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3)电气火灾探测器应对应配置温度传感器;4)电气火灾探测器配套剩余电流互感器可测量主回路O~4000A,可根据图纸设计满足不同电缆或铜排尺寸;5)电气火灾探测器配套剩余电流互感器可测量剩余电流30〜1500mA;6)技术参数:电源:220VAC,功耗V3VA显示:液晶显示+1ED指示灯显示2.3剩余电流互感器(搭配分体式电气火灾探测器使用):1)可选择电缆穿孔(最大电流IOOOA)或铜排穿孔规格(最大规格4000A)。
261810_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国家相关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一)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该标准分三个部分,分别对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定义、性能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做了详细规定,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
(二)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和住宅应采用分级保护,建筑物电源端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满足防电气火灾的功能要求。
对于城镇配电网,在用电单位内采用分级保护时,还应考虑采用防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标准中的引言、术语和定义中的3.26条、分级保护中的4.4.5条,都强调了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防止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的作用,并对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装置及动作参数都作了明确规定,在附录中有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装置的模式图。
(三)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9.5.1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9.5.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9.5.2.1 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9.5.2.2 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9.5.2.3 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9.5.2.4 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四)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2.7 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 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 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厂房(仓库);3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5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GB14287-2005.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2005.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日期:2009-6-25I CS 1 3 .2 20. 2 0C 81遏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 4 2 8 7 . 1 - 2 0 0 5代替( ; 1 3 1 4 2 8 7 - - 1 9 9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 1 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Al a r m a n d c o n t r o l s y s t e m f o r e l e c t r i c f i r e p r e v e n t i o n -P a r t 1 : A l a r m a n d c o n t r o l u n i t s f o r e l e c t r i c f i r e p r e v e n t i o n2 0 0 5 - 0 9 - 01发布2 0 0 6 - 0 6 - 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1 4287 .1 - 20 0 5目次前言1 范围· · · · · · · · · · · · · · · ·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3 术语和定义· · · · · · · · · ……4 一般要求· · · · · · · · · · · · ……5 要求与试验方法· · · ……6 检验规则· · · · · · · · · · · · ……7 标志· · · · · · · · · · · · · · · · · · ……GB 1 42 87 . 1 - 20 05月U 吕本部分的第4 , 5 , 6 , 7 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GB 1 4 2 8 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 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一第2 部分: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第3 部分: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1. 引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用于实时监控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预警火灾隐患的重要设施。
本规范旨在指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施工,以及系统的验收工作。
3. 设计规范3.1 设计原则安全性:确保系统设计满足电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可靠性: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保证长期稳定运行。
实用性:系统设计应考虑实际应用需求,便于操作和维护。
3.2 设计内容系统总体方案设计。
监控点位布置。
系统设备选型。
电源及接地设计。
通信网络设计。
3.3 设计要求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4. 施工规范4.1 施工准备施工前应详细审查设计文件。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施工规范。
4.2 施工流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施工过程。
4.3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
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验收规范5.1 验收条件施工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施工记录和相关文档齐全。
5.2 验收内容系统功能测试。
系统性能测试。
施工质量检查。
5.3 验收标准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
施工质量应达到规范要求。
6. 维护与保养6.1 维护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维护工作应有记录。
6.2 保养内容清洁系统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态。
检查系统软件,及时更新。
6.3 故障处理建立故障快速响应机制。
定期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7. 安全与环保7.1 安全监督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
应有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安全事故。
7.2 环保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3 健康保护施工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1、系统概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为了对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进行监控和报警而设计的一种安全监测系统。
其主要功能包括监测电气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检测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
2、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1) 传感器模块:用于监测电气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并将监测结果传输给控制器模块。
(2) 控制器模块:负责接收传感器模块传输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当监测结果超过预设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
(3) 报警模块:接收控制器模块发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提醒现场人员注意火灾风险。
(4) 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传感器模块采集的数据,以便后续分析和查询。
(5) 控制终端模块:用于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行操作和设置,可以对监测参数和阈值进行调整。
3、系统设计要求(1) 可靠性要求:系统设计应具有高可靠性,能够实时监测电气设备的状态,准确判断是否存在火灾风险,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2) 响应速度要求:系统应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响应,确保火灾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3) 易用性要求:系统应具备简洁明了的操作界面,方便操作人员使用,并提供操作指南和用户手册,以便操作和维护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 安全性要求:系统设计应考虑安全性问题,包括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设备的防火性能等。
(5) 可扩展性要求: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对传感器的数量和位置进行灵活的调整和改变。
4、系统安装与维护(1) 安装要求:系统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相关的安装规范,确保各个模块之间的连通性和相对位置的准确性。
(2) 维护要求:系统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对传感器进行校准和更换,对控制器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
(3) 备份与恢复: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导致的监测中断。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1. 介绍电气火灾是由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具有发生率高、破坏力强的特点。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可以实时监测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火灾风险的系统。
本规范旨在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2. 设计要求2.1. 系统结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主机、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设备等组成。
系统采用分布式结构,具备高可靠性和自动化管理能力。
2.2. 探测器布局:探测器的布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确定适当的探测器类型、位置和数量。
应尽量避免误报和漏报情况的发生。
2.3. 电源保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备用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系统正常运行,以及保证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4. 数据存储: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包括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历史数据等。
同时应具备数据备份和远程监控功能,以便实时获取和追溯数据。
3. 安装要求3.1. 设备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各个设备应按照厂商提供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2. 探测器安装:探测器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安装位置应选在易发生故障的设备和线路附近,以及易积聚烟雾和火焰的区域,确保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
3.3. 布线要求:系统的电气接线、信号线等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布线,确保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应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线路的干扰。
3.4. 报警设备:报警设备的布设应考虑到周围的环境条件和人员密集程度,确保报警信号的及时传递和人员的疏散安全。
4. 维护要求4.1. 定期维护: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和故障排除等工作,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2. 报警测试:定期进行火灾报警测试,确保系统的报警设备和探测器正常工作,同时可以评估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度。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一)引言概述:电气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火灾类型,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提高电气火灾的预防和监控能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提供有效的火灾监控功能。
一、系统设计和布局1.确定监控区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控区域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室、配电室、控制室等。
2.选择监控设备:根据监控区域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监控设备,包括电气火灾报警器、摄像头、烟雾探测器等。
3.布局监控设备:合理布局监控设备,确保监控区域全面覆盖,并避免监控死角的存在。
4.电源和通信线路布置:合理布置电源和通信线路,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供电和通信畅通。
5.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监控设备免受外界环境的损害,如防水、防尘、防电磁干扰等。
二、系统安装和调试1.安装固定监控设备:根据设计布局要求,将监控设备固定在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可靠。
2.连接电源和传输线路:根据布置要求,连接监控设备的电源和通信线路,确保正常供电和通信。
3.设置监控参数: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监控设备的参数,包括监控范围、报警阈值等。
4.检查和调试:对安装后的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各设备正常工作,并与其他系统协调配合。
5.记录和备份:记录安装和调试的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备份监控系统的配置文件和数据,以便后续维护和管理。
三、系统运行和监控1.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测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温度、电流等参数的变化。
2.故障报警:监控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警,包括设备过热、漏电、短路等故障。
3.远程监控:监控系统应支持远程监控功能,通过网络等方式实时查看监控设备的状态和报警信息。
4.数据记录和分析:监控系统应能够记录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为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系统接口和集成:监控系统应支持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和集成,如消防报警系统、建筑管理系统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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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YL1-2006
壳架电流 (A)
型号
额定电流 (A)
额定绝缘 电压 (V)
额定电压 (V)
100
L7M-100 10,16,20,32,40,
50,63,80,100
225
400
L7M-225
L7M-400
100,125,140,160, 180,200,225
200,250,315,400
上海市企业标准
Q/SXYL1-2006
智能型电气防火漏电报警控制系统 (电气安全监控装置)
2006-1-18发布
2006-2-18实施
上 海 用 安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发布
前言
Q/SXYL1装置及系统,主要用于防止在供电线路中产生的过电流、短路以 及对地剩余电流而造成的电气故障及电气火灾,并能在漏电跳闸前进行预报警,避免不必要的停电,从而 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分闸操作。(只能分闸操作,不能合闸操作)
7.1.3 声音报警信号应能手动切除,红色漏电报警灯光信号只有在漏电电流该降至 I△n0 以下时自动切除。
7.1.4 系统应可安装消防专用报警输出触头。
7.1.5 系统的控制点最多为 1024 个,并应符合下列优选数系:64、128、256、512、1024。
0
低温试验
持续时间,h
16
正常监视状态
相对湿度,%
92
恒定湿热试验
温度,℃
40
持续时间,h
96
正常监视状态
温度,℃
60
高温贮存试验
持续时间,h
4
不通电状态
5
低温贮存试验
温度,℃ 持续时间,h
-40 4
不通电状态
试验名称
表3 试验参数
扫频范围,Hz
试验条件 5~35~5
振动(正弦)试验 冲击试验
驱动振幅单振幅, 扫频速率
本标准由上海用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用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于 2006 年 2 月 18 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Q/SXYL1-2006
智能型电气防火漏电报警控制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B-5000系列智能型电气防火漏电报警系统(以下简称防火漏电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
作电流 I△no 时,1min 内不应动作。
7.2.2 报警装置应能经受表 3 中规定的有关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无结构损坏或松动的
现象,试验后应能满足与 7.2.1 相同的动作特性要求。
表2
实验名称 高温试验
试验参数 温度,℃
持续时间,h
实验条件 40
16
式样状态 正常监视状态
温度,℃
的耐压试验;其二次回路和带电子器件的控制回路与底版之间,应能承受电压为 500V(50HZ),持续时间为 1min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绝缘击穿、电子器件损坏等现象,试后应满足 7.2.4 的动作特 性要求。
B)该报警装置与底板绝缘的外部接线端子与底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0MΩ(端子额定电压超过 50V 者)或 20MΩ(端子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 者)。 7.2.4 动作特性
4
6.2.5 主装置为三级时其三相负载不得有中性线,否则将误动作。
Q/SXYL1-2006
6.3 智能防火漏电预警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为 IP00 级
7 技术要求
7.1 系统的技术要求
该系统由 L7M 智能型防火漏电报警装置,通讯转换控制卡,通过 CAN 总线及 RS485 接口与主控机相联。
该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660
380
630 L7M-630 400,500,630
飞弧距离 (mm)
额定极限短路 分断能力
Icu(kA)
通
操作
电
性能
(次)
不
通
电
0
35(仅S型)
S型50;H型65
1500
1000
1000
500
8500
7000
4000
2500
额定
漏电
动作
电流 I△n (mA)
延 时 型
额定剩余 不动作
电流(mA) I△no
举例:L7M-100S-A/4P 300 表示 L7M 的额定电流为 100A,分断能力 S 级,具有漏电报警及事故进一步扩大后的分断主电路的功能,
3
手柄直接操作,四极型 4P(N 极与其余三极一起动作)。复式脱扣器,不带附件。 Q/SXYL1-2006
5 标志 5.1 铭牌
智能防火漏电报警装置上应有包括下列内容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且不会因为日久而模糊不清的铭 牌。
L 7 M-
-
/
壳架电流
(A)
100
225
脱扣 器方式及 附件代 号(见表四) 极数 见1 )即4P或3P +N 操作 方式见2) 功能 代码,A为 报警+跳 闸,B为仅 报警 额定 极限短路 分断能 力等级,分S, H 额定 电流( A)(见 表1) 智能漏电报警装置 设计代号,带剩余电流保护、通信功能 用安公司企业专用产品型号
额定漏电短 路接通
(分 断 )能 力 I△m(kA)
板前
接线方式 板后
欠电压
附 脱扣器
件
分励
脱扣器
(可调) (50/100/200/300) (可调) (50/100/200/300)
(可 调) 100/200/300/500(800) (可 调) 100/200/300/500(800)
I△ n o =I△ n / 2
该报警装置当漏电电流为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I△n 时,1s 内应动作;当漏电电流为额定漏电不动作电 流 I△n0 时除,1min 内不应动作。
该报警装置的额定漏电预警动作电流(I△n)为主装置的额定漏电脱扣动作电流(I△n)主装置的 0.65 倍。即(I△n)/预警=0.65(I△n)/主装置额定漏电脱扣动作电流,详见表 4。 7.2.5 基本功能
在共振频率(无共振频率时为 扫频上限频率)上保持时 间,min
振动方向
加速度 冲击脉冲波形 脉冲持续时间
冲击次数
0.35 1
10
X、Y、Z 50g 半正弦波 11 6 个面,各 3 次
Q/SXYL1-2006
式样状态 不通电状态
不通电状态
7.2.3 介电性能 A) 该报警装置的主回路与底板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为 50HZ。电压有效值为 2000V,持续时间为 1min
表1
400
630
型号
L7M-100
L7M-225
L7M-400
L7M-630
额定电流 (A)
10,16,20,32, 100,125,140,160, 200,250,315,400 40,50,63,80, 180,200,225
100
400,500,630
4.2.1 三相四线型 3P+N(N 极为直通导体适用于 TT 系统和 TN-C 系统即 N 线和 PE 合一或不需隔离 N 线系统); 四极型 4P(N 极与其余三极一起动作,最适用于 TN-S 系统)。 4.2.2 手柄直接操作无代号,电动操作用“P”表示,转动手柄操作用“Z”表示。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一般要求
GB16917.1-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带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一部分一般规则
GB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确良 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28-93 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
GB/T14048.1-2000 低压装置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6829-1995
Q/SXYL1-2006 8.1.2 除有特殊规定外,试验数据的容差为±5%。 8.1.3 除有特殊规定外,试品台数一般为一台。
注:本章所述各项试验均是对 L7M 智能型防火漏电预警装置而言,涉及到对系统的要求,则尽可能采用模拟的方式予 以印证。
8.2 动作特性 技术要求见 7.2.4。当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I△n 为多档可调时,如无特殊申明,则一般选用最低档数值
包括:术语、特性、正常工作和安装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被保护线路的额定电压至380V(50HZ),额定电流至630A的配
电系统中,作为电气的防火漏电报警之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a)制造厂名和商标 b)产品型号、名称和出厂年月(或编号) c)产品符合的标准号 d)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及额定频率 e)污染等级和安装类别 若不能标明以上全部数据时,至少应标明 a、b、c 三项
5.2 接线端子的标志 5.2.1 主电路进线端标志为:1/、3/、5/、N
出线端标志为:2/、4/、6/、N 具体应按产品极数选取 5.2.2 报警辅助触头用图形符号“ ”表示,并辅以字母“F” 5.2.3 通讯用接线端子在相应部位标明其型号、规格。
7.1.1 声光报警功能:当系统工作正常时,各监控点在屏幕上均应有绿色的图标显示,当发生漏电报警时,
相应图标应变为红色闪光信号,并发出报警声响;如漏电流进一步上升至跳闸整定值时,该对应监控点应
能自动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