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个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品牌个性
目录
品牌个性的定义
品牌个性的维度构成
品牌个性的定义
品牌个性的维度构成
展开
编辑本段品牌个性的定义
尽管品牌个性这个名词很早就有学者提出(Gardner & Levy,1955),但一直以来,品牌个性理论的研究进展比较缓慢。自20世纪80年代,Sirgy (1982)提出任何品牌或产品都应该具有个性,以及Aaker(1997)运用心理学中的“大五”人格理论模型对品牌个性维度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开始涉足品牌个性的研究,品牌个性已经成为营销学、心理学研究领域的焦点之一。品牌个性(又名品牌人格)作为一个较新的专业术语,既根植于心理学的经典人格理论,又体现了品牌所特有的人格特征(Milas & Mlacic,2007)。虽然很早就有学者运用人格的定义对品牌个性进行定义,但学术界对品牌个性概念界定还存在一些分歧。其中最主要的分歧表现为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关系,这种分歧导致品牌个性定义分为两大派系。
a.品牌形象论
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部分学者认为品牌个性就是品牌形象,并将品牌形象定义为“购买者人格的象征”(Birdwell,1968;Freling & Forbes,2005),甚至有一部分学者直接将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统称为“品牌性格”(Bellenger,Earle,& Wilbur,1976)。品牌形象论过分强调了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一致性,而没有加以区别,它主要存在于品牌个性理论研究的初期,并已经逐渐被学者们所否定。
b.品牌形象维度论
目前,大部分学者比较赞同“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品牌表现、品牌个性、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构成维度,而非唯一构成维度”的观点(Keller,1993;Hayes,2000)。然而由于视角的不同,品牌形象维度论者对品牌个性的定义也存在一些分歧。
有些学者从消费者视角进行定义。例如,Batra,Lehmann和singh(1993)将品牌个性定义为消费者所感知到的品牌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征;Keller (1993)认为品牌个性体现的是消费者对某一品牌的感觉,与产品特性相比,它能够提供象征及自我表达的功能;Pitta(1995)则提出品牌个性可能源自创意广告,是消费者对生产者及使用情境所做的推论;Hayes(2000)也认为作为品牌形象重要构成维度的品牌个性,是指人们对品牌所联想到的人类特征。
还有部分学者则从企业视角进行定义。例如,Sirgy(1982)认为品牌个性是品牌所具有的个性特征,可以用一些形容个性特征的词来描述,如友善的、摩登的、传统的、年轻的;Goodyear(1993)将品牌个性定义为品牌所创造的自然和生活的特质;Blackston(1995)则认为品牌个性是指品牌所具有的人的特质。Aaker和Fournier(1995)总结归纳认为品牌个性是指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人类特征。这里的人类特征既包括个性特征,例如可靠的、时尚的、成功的;又包括其它人口统计特征,例如性别、年龄、社会地位。Azoulay和Kapferer(2003)在批判Aaker等人定义的同时,提出了一个更窄、更精确的定义,指出品牌个性是一套适用于品牌且与品牌密切相关的个性特征。其中Aaker等人的定义被广大学者所认可、推崇。
此外,还有个别学者综合认为品牌个性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品牌被呈现出来的方式,如产品本身、包装、名称、销售渠道等;二是品牌最终是如何被消费者理解的(Plummer,1985)。
综上可以看出,学术界比较赞同品牌形象维度论关于品牌个性的定义。虽然定义的视角还存在一些分歧,但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在大部分品牌个性研究的过程中,学者们更多的偏重于基于消费者视角的品牌个性定义,即品牌个性是消费者所感知的品牌所体现出来的一套个性特征。
编辑本段品牌个性的维度构成
对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直接关系到如何将品牌个性理论应用于品牌管理的实践之中。在“维度”概念出现于品牌个性研究中之前,品牌个性的测量一直处于比较混乱、无系统的状态。营销人员或者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具体品牌设计进行品牌个性描述,或者直接把心理学研究中的个性
词表用于品牌个性测量。上世纪90年代,品牌研究学者开始以品牌个性概念本身及其与个性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借鉴人格理论进行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基于不同人格理论的借鉴,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其二是基于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前者多采用演绎法,后者多采用归纳法。
a.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
目前,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处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的非主流地位,它的方法主要是用人的一个或少数几个特质来描述品牌个性,如内向、外向,比较注重抽象、分类以及品牌个性在文化上的普适性。它的主要研究成果是把精神分析学家的理论运用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其中最著名的是弗罗伊德人格和阿德勒人格的运用。
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初期,部分学者将弗罗伊德人格运用到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将品牌个性划分为Expression(神气)与Repression(压抑)两个维度。其中Expression体现了品牌消费中所获得的乐趣和快感,具有这种维度的品牌可以满足人们情感方面的需求。而Repression维度则体现了品牌能够满足人们对产品基本功能或功效的需求,并能解除人们的忧虑或压抑。此理论还指出大多数品牌的品牌个性位于这两个维度之间。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弗罗伊德的理论比较适于解释男性的人格心理,对于在消费品领域出现了大量的女性化品牌,弗罗伊德人格维度理论不完全适用。这些学者运用阿德勒人格理论提出品牌个性包括Assertiveness(独断)与Conform(顺从)两个维度,其中Assertiveness突出了个人化色彩,例如专家、个性化;而Conformism则更多地表现为群体性导向,例如分享、关怀。
在此基础上,Heylen,Dawson,& Sampson(1995)综合弗罗伊德维度与阿德勒维度,构建了一个新的品牌个性二维模型(简称Heylen模型)。该模型指出任何品牌的品牌个性都可能位于这两维图中的某个位置。Heylen模型就是目前国际上非常流行的“阴阳二重性” 品牌个性理论的雏型。后来,荣格人格维度也被运用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其理论中的阿尼玛和阿尼马斯概念可以帮助解释男性消费者消费女性化品牌,以及女性消费者消费男性化品牌的现象。
可以看出,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已经在开始借鉴“阴”、“阳”理论,但由于此类研究只是从潜意识认识人格的角度去理解品牌个性,而未能从人格的原型去阐述品牌个性,其操作性不强。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