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
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价费[2010]4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04.06
【实施日期】2010.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10〕49号)
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的实际情况,现对湘财综[2005]16号文件予以重新明确,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码号资源分配管理权限,省通信管理局可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电信网单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