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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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

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价费[2010]4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04.06

【实施日期】2010.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10〕49号)

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的实际情况,现对湘财综[2005]16号文件予以重新明确,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码号资源分配管理权限,省通信管理局可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电信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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