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朝代-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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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廷继承了元代对工匠的管理制度,但作了调整,工匠不 再象元代那样须终年在官府服役了。明代工匠基本上分成住坐 和轮班两种。轮班匠每三年赴京服役三个月,住坐匠每月服役 十天。因病不能服役者可纳钱代役。工匠较元代有了较多的人 身自由。
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朝代-元 明
蒙古的对外扩张概述
蒙古军事扩张的范围几乎遍及整个 欧亚大陆 前后持续近70年 草原帝国向外扩张的社会原因
罗大草
行帐原
记穹
》 插 图
《 马 可
庐 及 车
波载
蒙元
• 等级制度 • 行政建置 • 文化(元曲) • 蒙古统治者变本加厉向汉人收取各种名目
繁杂的赋税,民族压迫十分严重,汉人被 掠夺更为常见。
《天净沙·秋思》马致远
• 枯藤老树昏鸦, • 小桥流水人家, • 古道西风瘦马。 • 夕阳西下, • 断肠人在天涯。
明朝
明朝概况
明朝(1368—1644年)由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的朱元 璋建立,共历16帝,277年。
太祖
洪武
英宗
天顺
宪宗
成化
熹宗
天启
思宗
崇祯
明朝帝系
惠帝
建文
代宗
景泰
孝宗
弘治
光宗
《明史》卷128《宋濂傳》
刑律
1373年(洪武六年),以《唐律》为蓝本,编定《大明律》,后又经
三次修订,于1397年(洪武三十年)正式颁行。全书计30卷460条。 《大
明律》有相当多的内容沿袭唐律,但对直接危害国家统治的谋反贼盗以及
重大经济犯罪,其量刑重于唐代。条例简于唐宋律,但精神又严于唐宋律。
空印案(1375) 下令处死户部尚书,全国各地衙门
主印长官及署字签名者,佐贰官杖百 戍边。
明代乌纱帽
抑制豪强
朱元璋对大地主富豪势力十分警惕。建国后利用朝中几次政治、 经济 大案以诛杀和流放手段打击豪富。
他还针对地主富豪多聚族而居的特点,经常大量地把他们迁徙出本乡, 如1370年,徙江南民14万户于凤阳,其中就有不少地主豪富; 1391年,徙 天下富民5300户于南京,1397年,又徙富民14300余户于南京。使这些豪强 失去原有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实力。
圣 旨
大理寺负责复审都察院和刑部案件。
学校与科举
明代学校分三类:中央国子监、府 州县学和民间办的乡村社学。国子学改 名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称监生,分官 生和民生两种。官生指功臣子弟、少数 民族土司子弟和海外留学生。民生由各 地推举。
科举:明定制三年一科。府(州)、 县生员,即秀才,先赴省参加三年一次 的乡试,及格者称举人。隔年, 举人赴 京参加会试,及格者再参加皇帝亲自主 持的廷试(或称殿试),中选者为进士, 分一、二、三甲。
明梅花图玉香炉
明金绣龙凤袍纹样
明初发展社会生产的措施
缓和人身依附关系。
元朝奴隶较多,1372年(洪武五年),朱元璋以诏令的形 式,规定以往因战乱“而为人奴隶者,即日放还”。他还下令 由朝廷代为赎还因饥荒而典卖的男女。同时,《大明律》还规 定,除官僚外,“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 良”。1372年颁布了“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之礼行之”的命令,用宗法家 长制的少长关系冲淡良贱的隶属关系。
明廷还设立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 “喉舌之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 章奏出纳和封驳。
明代御史象牙腰牌(正面) 明代御史象牙腰牌(反面)
明初特务侦察无所不在
明
初 名
臣
宋
(宋)濂性誠謹,官內庭久,未嘗訐人 過。……嘗與客飲,帝密使人偵視。翼日,
濂 像
問濂昨飲酒否,坐客為誰,饌何物。濂具以
實對。笑曰: “誠然,卿不朕欺。”
续设置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
省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
三布(者政省使合)司称“三司”府,互不统属,州分别归中央有关县部门管辖。明
朝(廷直和隶民州间)在、口县头(布上州仍)政然二使以级司“地省方”政民称权呼,政。长、布官财政称政使知司府之(下知又州设)府、
同时,纲常名教进一步融汇于明律之中,完成了理学的法典化。
1385年(洪武十八年),明太祖又颁布亲自编撰
的惩治豪强、官吏、百姓的刑法案例汇编《大诰》,
接着又颁行《大诰续篇》、《三篇》。《大诰》充分
明
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其中凌迟、枭示、
太
族诛者有几千案,弃市以下一万多条。
祖
为了进一步完善监察审案制度,明初创立了三法 司制度,即由都察院负责监察、刑部负责审案、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 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监察制度的变革
洪武十三年(1380),罢御史台, 洪武十五年,置都察院。长官是左右 都御史。都御史与六部长官均为正二 品,明人称为“七卿”。都御史下分 十三道设道监察御史。每一布政司为 一道,共设一百一十人。
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 道官”, 共一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 “言官”,专职弹劾百司。
泰昌
成祖
永乐
英宗
正统
武宗
正德
神宗
万历
仁宗
洪熙
宣宗
宣德
世宗
嘉靖
穆宗
隆庆
明前期 —— 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 专
明 朝 历
制强化
内部斗争激烈
统治中心变化 经济恢复
国势强盛
明特征形成
明中期 —— 正统、景泰、(天顺)、成化、
史
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
分
政治败坏 “南倭北虏”
国库困窘
期
流民剧增 内部改革 雇佣劳动的大
三 知县(知州)。 都指挥使司
军政
司 提刑按察使司 监察、司法
丞相制度的废除
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 部。但从明初开始,朱元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 相多不满员,僚属也大为削减。
1380年(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名杀左丞相 胡惟庸,罢中书省,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尚书执行皇 帝的命令,直接对皇帝负责。其后,宣布不许再议置 丞相。秦汉以来行之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
《明状元图考》插 图
明代进士题名碑
明代国子监牌坊
严惩贪官
• 朱元璋元末亲眼目睹了元末吏治腐败对百姓的危害,为了杜绝官 吏贪赃现象,他下令官吏因枉法而贪赃的,一概发往北方边地充 军,官吏贪污钱财六十贯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 明太祖把府州县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叫做“皮 场庙”。
线
量出现
文化与社会风气变化
索
明后期 —— 万历、泰昌、天启、崇祯
政治黑暗 满族的兴起
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
大起义
明朝前期的政治与社会
明太祖朱元璋的两幅画像
专制集权的强化措施
地方机构的改革与三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创设
明建立之初,统治机构基本沿袭元朝体制,朱元璋在首先
改革地方机构。1376年(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
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朝代-元 明
蒙古的对外扩张概述
蒙古军事扩张的范围几乎遍及整个 欧亚大陆 前后持续近70年 草原帝国向外扩张的社会原因
罗大草
行帐原
记穹
》 插 图
《 马 可
庐 及 车
波载
蒙元
• 等级制度 • 行政建置 • 文化(元曲) • 蒙古统治者变本加厉向汉人收取各种名目
繁杂的赋税,民族压迫十分严重,汉人被 掠夺更为常见。
《天净沙·秋思》马致远
• 枯藤老树昏鸦, • 小桥流水人家, • 古道西风瘦马。 • 夕阳西下, • 断肠人在天涯。
明朝
明朝概况
明朝(1368—1644年)由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的朱元 璋建立,共历16帝,277年。
太祖
洪武
英宗
天顺
宪宗
成化
熹宗
天启
思宗
崇祯
明朝帝系
惠帝
建文
代宗
景泰
孝宗
弘治
光宗
《明史》卷128《宋濂傳》
刑律
1373年(洪武六年),以《唐律》为蓝本,编定《大明律》,后又经
三次修订,于1397年(洪武三十年)正式颁行。全书计30卷460条。 《大
明律》有相当多的内容沿袭唐律,但对直接危害国家统治的谋反贼盗以及
重大经济犯罪,其量刑重于唐代。条例简于唐宋律,但精神又严于唐宋律。
空印案(1375) 下令处死户部尚书,全国各地衙门
主印长官及署字签名者,佐贰官杖百 戍边。
明代乌纱帽
抑制豪强
朱元璋对大地主富豪势力十分警惕。建国后利用朝中几次政治、 经济 大案以诛杀和流放手段打击豪富。
他还针对地主富豪多聚族而居的特点,经常大量地把他们迁徙出本乡, 如1370年,徙江南民14万户于凤阳,其中就有不少地主豪富; 1391年,徙 天下富民5300户于南京,1397年,又徙富民14300余户于南京。使这些豪强 失去原有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实力。
圣 旨
大理寺负责复审都察院和刑部案件。
学校与科举
明代学校分三类:中央国子监、府 州县学和民间办的乡村社学。国子学改 名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称监生,分官 生和民生两种。官生指功臣子弟、少数 民族土司子弟和海外留学生。民生由各 地推举。
科举:明定制三年一科。府(州)、 县生员,即秀才,先赴省参加三年一次 的乡试,及格者称举人。隔年, 举人赴 京参加会试,及格者再参加皇帝亲自主 持的廷试(或称殿试),中选者为进士, 分一、二、三甲。
明梅花图玉香炉
明金绣龙凤袍纹样
明初发展社会生产的措施
缓和人身依附关系。
元朝奴隶较多,1372年(洪武五年),朱元璋以诏令的形 式,规定以往因战乱“而为人奴隶者,即日放还”。他还下令 由朝廷代为赎还因饥荒而典卖的男女。同时,《大明律》还规 定,除官僚外,“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 良”。1372年颁布了“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之礼行之”的命令,用宗法家 长制的少长关系冲淡良贱的隶属关系。
明廷还设立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 “喉舌之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 章奏出纳和封驳。
明代御史象牙腰牌(正面) 明代御史象牙腰牌(反面)
明初特务侦察无所不在
明
初 名
臣
宋
(宋)濂性誠謹,官內庭久,未嘗訐人 過。……嘗與客飲,帝密使人偵視。翼日,
濂 像
問濂昨飲酒否,坐客為誰,饌何物。濂具以
實對。笑曰: “誠然,卿不朕欺。”
续设置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
省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
三布(者政省使合)司称“三司”府,互不统属,州分别归中央有关县部门管辖。明
朝(廷直和隶民州间)在、口县头(布上州仍)政然二使以级司“地省方”政民称权呼,政。长、布官财政称政使知司府之(下知又州设)府、
同时,纲常名教进一步融汇于明律之中,完成了理学的法典化。
1385年(洪武十八年),明太祖又颁布亲自编撰
的惩治豪强、官吏、百姓的刑法案例汇编《大诰》,
接着又颁行《大诰续篇》、《三篇》。《大诰》充分
明
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其中凌迟、枭示、
太
族诛者有几千案,弃市以下一万多条。
祖
为了进一步完善监察审案制度,明初创立了三法 司制度,即由都察院负责监察、刑部负责审案、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 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监察制度的变革
洪武十三年(1380),罢御史台, 洪武十五年,置都察院。长官是左右 都御史。都御史与六部长官均为正二 品,明人称为“七卿”。都御史下分 十三道设道监察御史。每一布政司为 一道,共设一百一十人。
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 道官”, 共一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 “言官”,专职弹劾百司。
泰昌
成祖
永乐
英宗
正统
武宗
正德
神宗
万历
仁宗
洪熙
宣宗
宣德
世宗
嘉靖
穆宗
隆庆
明前期 —— 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 专
明 朝 历
制强化
内部斗争激烈
统治中心变化 经济恢复
国势强盛
明特征形成
明中期 —— 正统、景泰、(天顺)、成化、
史
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
分
政治败坏 “南倭北虏”
国库困窘
期
流民剧增 内部改革 雇佣劳动的大
三 知县(知州)。 都指挥使司
军政
司 提刑按察使司 监察、司法
丞相制度的废除
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 部。但从明初开始,朱元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 相多不满员,僚属也大为削减。
1380年(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名杀左丞相 胡惟庸,罢中书省,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尚书执行皇 帝的命令,直接对皇帝负责。其后,宣布不许再议置 丞相。秦汉以来行之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
《明状元图考》插 图
明代进士题名碑
明代国子监牌坊
严惩贪官
• 朱元璋元末亲眼目睹了元末吏治腐败对百姓的危害,为了杜绝官 吏贪赃现象,他下令官吏因枉法而贪赃的,一概发往北方边地充 军,官吏贪污钱财六十贯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 明太祖把府州县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叫做“皮 场庙”。
线
量出现
文化与社会风气变化
索
明后期 —— 万历、泰昌、天启、崇祯
政治黑暗 满族的兴起
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
大起义
明朝前期的政治与社会
明太祖朱元璋的两幅画像
专制集权的强化措施
地方机构的改革与三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创设
明建立之初,统治机构基本沿袭元朝体制,朱元璋在首先
改革地方机构。1376年(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