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步概念的现代诠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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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步概念的现代诠释(一)
摘要列举了传统社会进步内涵的种种弊端,进而分别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分析了马克思社会进步概念的辩证意蕴和人文向度,指出了只有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的的发展,才符合社会进步的本来含义。
关键词社会进步二律背反人文精神科学精神科技革命的飞跃发展和工业文明的高度发达极大地刺激了社会进步。可是社会进步却把人类带入了两难境地:一方面,高度的物质文明伴随着严重的精神匮乏;另一方面,社会的向前推进伴随着历史的巨大灾难。社会进步竟是这样充满了辩证意味和二律背反。那么,社会进步的根据何在?社会发展的合理性何在?美国哲学家L·劳丹说过:“二十世纪哲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是合理性问题。”社会进步的合理性问题就是我们“时代的口号和呼声”。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面对社会发展的二律背反向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提出的尖锐挑战,必须站在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高度对社会进步概念给以现代审视,重新确立社会进步概念的本真含义和哲学命意,从而向传统的社会进步观念告别。
1社会进步概念的传统诠释
一般说来,历史上具有辩证精神和历史感的哲学家对社会进步命题的理解具有较多的合理性,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进步概念的辩证意味。伏尔泰“在论证人类历史中不断的社会进步时,还接近了社会进步的矛盾性这一思路。他所理解的历史进步是不断性并非连续的。发展并不是和平地、平静地、毫无震荡地、没有revolutions(革命)地进行的。……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善同恶是携手前进的,进步本身是幸福和灾难的结合,也就是说,是一个矛盾的现象”。但伏尔泰只是外在地理解社会进步的矛盾性,并且他认为罪恶与灾难只是社会发展为了克服自身单调性而产生的“调味品”,还没有达到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有力杠杆的观点。卢梭确立起社会在对抗性矛盾中进步的思想,认为社会发展充满了进步与退步的对抗,甚至干脆把“文明社会的发展史”说成是“人类的疾病史”。但他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关于社会进步的辩证发展观。康德对比自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差异时指出“大自然的历史是由善而开始的”,而“自由的历史则是由恶开始的”。但他没能提示出社会进步的矛盾本性。黑格尔认为,进步不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全盘否定,而是旧事物的“年轻化”。历史进步是社会矛盾的内在发生及其解决,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否定性是肯定性固有的环节。他说:“从不完美的东西进展到比较完美的东西,便是‘进步’,但是不完美的东西决不能被抽象地看作只是不完美的东西,而应该看作是牵连着或者包含着和它自己恰巧相反的东西。”尽管社会进步的矛盾总是在他的思维视野之内,尽管他“把历史观从形而上学中解放了出来,使它当年成为辩证的,可是他的历史观本质上是唯心主义”。
然而,从总体上看,关于社会进步概念的传统诠释却是非辩证的,缺乏历史感,科学主义多于历史主义,自然主义多于人文主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形而上学地将社会进步与社会退步绝对对立起来,认为社会进步就是绝对地向文明、道德、自由、平等迈进,就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绝对向上的直线推进。机械的传统的社会发展进化模式论就认为,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并不必然伴随着文明与野蛮、道德与粗俗、理性与愚昧、自由与必然、平等与剥削的残酷斗争。它回避社会进步的矛盾对抗性,对人类前景充满了盲目乐观情绪,对历史发展缺少辩证态度。因此,在传统观念看来,社会进步概念是与社会退步、历史灾难、矛盾冲突等绝不相容的、彻底纯粹的向前运动,它拒绝承认“历史进步必须付出巨大代价”这一痛苦的真理,断然否定“社会发展往往与某种程序的社会退步相伴随”这一确凿的事实。这样,它便把社会进步概念简单地等同于历史的绝对必然的自然发展过程,而把作为社会进步内在固有环节的矛盾对抗、相对倒退从中抽取出来,结果社会进步概念变成了理想化的不切实际的幻想物和抽象物。其二,形而上学地将社会进步与个体的发展绝对对立起来,认为社会进步就是经济发展、物质富有、货币增值。传统哲学习惯于在抽象的逻辑质点
上推演社会进步概念,对社会进步问题“只是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从而忽视了社会进步概念内含的生命内核和情感价值,失去了对人的真切关心和终极关怀。结果社会进步概念成了没有主体、没有主体丰富实践内容的空壳,出现了“主体的空场”,这导致了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偏离即重物的尺度轻人的尺度、重事实判断轻价值判断、重客体价值轻主体价值。如崇尚科学精神的理性主义发展观和实证主义社会发展模式论就把社会进步和理性进步、知识进步带来的物质、经济增长直接等同起来,排挤社会进步概念中的人文精神内核,偏于追求消费价值、经济价值,结果激活了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泯灭了精神品位和生命意味,真可谓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所说的“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社会进步概念的传统诠释把社会进步理想化为没有矛盾、对抗、灾难相伴的绝对完美境界,特别是把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联系任意阉割,使其丧失价值主题和情感意义,在如今迅猛发展的工业文明时代,受到了理论上(如生态文化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等)和实践上(如社会进步中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深刻对抗等事实)的双重挑战。雅斯贝尔斯认为,技术进步并没有创造出一个完善的世界,反而把新的困难不断地带到这个世界。池田大作认为,科学进步和人的文化进步并没有直接关系。有感于社会进步特别是现代科技进步的深刻悖论,池田大作敏锐提出:“‘进步’这一概念究竟在哪些范围内具有意义,有重新评价的必要。因此对支持所有科学家的‘进步’这一概念,必须重新进行探讨。”然而,关于进步概念的探讨并没引起理论界足够的重视。下面就从内涵与外延两个逻辑层面给社会进步概念做出诠释。2社会进步概念的内涵
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关于社会进步概念的内涵,传统理论站在形式逻辑的视角上,形而上学地断定社会进步就是并且仅仅就是社会进步,于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社会进步概念本来内含着的矛盾冲突等内容,不能把握社会进步与退步之间的辩证关联。而站在辩证逻辑的视角上,社会进步既意味着社会进步又不意味或不仅仅意味着社会进步,即社会进步不单是时间的前后相继,而且也是内在矛盾的自我展开。社会进步本身是充满矛盾的,因此把握社会进步问题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方法。辩证法作为唯一符合哲学本性的思维方法,反对将社会进步与社会退步、社会发展与历史灾难等绝对对立起来,相反,它正是要将它们二者置于一种辩证思维视野中加以把握。辩证法的革命批判性在于它在对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事物的否定理解,因为认识一切对象的矛盾性乃是哲学思考的本质。恩格斯曾经指出:“所有的两极对立,它是决定于相互对立的两极彼此的相互作用。”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含摄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相互含摄,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对立之中”。社会进步和一定程度上的相对退步作为对立两极“如果单独来看,没有一个是真的,只有二者的统一才是真的”。所以,只有在辩证思维中才能达到社会进步概念的研究的“真正的出发点”(马克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