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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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光源的选择及照度标准

医院的建筑包括病房、门诊、医技及各种医疗服务设施,对照明的要求也各异。因此,医院照明设计不仅要满足医疗技术的要求,充分发挥医院医疗设备的功能,有效地为医疗服务,而且也要考虑为病员创造一个宁静和谐的照明环境,有益病员的治疗和康复。

医院照明灯具有极高的功能性、清洁性和精密性。照明设计时应了解其工作性质和照明要求,采用各种措施来满足各医疗部门的要求。

一、光源的选择

色彩对于病员起着重要的心理治疗作用,光源与建筑装饰巧妙地配合,合理利用自然光,将有助于创造一种促使病人康复的气氛和环境。而色彩对于医护人员更为重要,光源应能真实地反映病人的肤色,也应满足手术及治疗的要求。不同功能的医疗部门对照明有着不同的要求,对于诊疗室、仪器检查室、手术室、ICU(监护中心)等部门必须考虑光源的显色性,应该选用显色性高的光源。

不同地区的医院环境照明,对光源色温的要求也有所区别,气候较寒冷地区的医院宜采用暖白色(低色温)光源,可给环境带来温暖的感觉。而热带地区的医院则应采用冷白色(高色温)光源,可给环境带来凉爽的感觉。因此,视觉环境既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要求,必须经过判断之后才能进行正确的照明设计。

照明光源应选择高效节能,光效高、显色性好的光源。医院大多数房间及应用场所应选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配高品质的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

二、照度标准

照度标准值和单位功率密度值参见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有关部分。

三、照明负荷等级

医院各部门的照明负荷等级,见表9—1。

表9—1医院各部门照明负荷等级

负荷

等级

部门名称

一级手术室、产房、血库、监护病房、CT诊断室、核磁共振诊断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急诊室、疏散照明及疏散标志等

二级普通病房、门诊诊室、x线放射科、治疗室、婴儿室等

辅助用房:营养部、供应室、解剖室、太平间及洗衣房等附属用房:变配电室、热力站、锅炉房、集中供氧站等

三级一、二级以外的建筑

门诊部是医院的中枢,门诊部的照明设计,一般应以诊疗科室为单位来选择照明的方式和确定照度标准。门诊部的使用时间绝大部分是在白天,所以设计时要考虑与自然光的结合。

大厅包括门厅、挂号厅、取药厅、候诊厅等场所。此类场所是人员较集中的地方,病员从挂号开始到候诊、治疗、交费、取药需要等待一个较长的时问。因此,照明设计要给病员创造一个安静的气氛,不宜选择豪华的装饰灯具,应以简洁明快的灯具为主。大面积的功能性照明,当采用荧光灯且灯具数量较多时,应采用三相配电或电子镇流器,克服荧光灯的频闪现象和噪声。有条件的场所应尽可能充分利用自然光,并设计照明节能控制。例如采用间隔和分区控制方式或者采用照度传感器,根据厅内亮度的变化,自动控制灯的点灭。

当大厅部分采用自然采光时,要注意照度分布和克服眩光等问题。同时,应考虑到日落后整个大厅照度的均匀性,厅内不应有太大的照度差异。例如,采用顶棚自然采光的大厅,在采光顶棚应均匀布置照明灯具。层高较高的大厅,由于维护较困难,应采用寿命长的光源,如无极荧光灯、陶瓷金属卤化物灯等。此外,大厅四周的宣传栏内可设置内照式荧光灯具,灯具的设置不应产生眩光。

二、取药房、挂号室及病案室

取药房的药品储存柜,旋转取药架的照度为500 1x,取药商口内及灭平秤等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工作灯,工作照明灯宜采川下反射型壁灯或顶灯方式,避免使用妨碍工作的台灯

三、放射室

放射室的设备容易给病员造成一种压抑感。因此,在照明设计时应尽量创造一种舒畅、轻松的气氛。除工作照明外,还应附加一些装饰性照明,如设置壁灯等。x光检查室照明应满足机器维修、调试时所需要的照度,建议照度值为200 1x左右,透视检查时室内不需要太高的照度,可根据需要进行有级或无级调光控制,使病员的视觉有一个明暗适应的过程。x线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科扫描室和y照相机室等房间,应该设置防止误进入的LED红色信号灯标志,其电源信号应与机组连通,开机工作时红色信号灯标志亮。

放射线室的灯具一般在设备的四周均匀布置,并注意避免给病员造成的眩光,灯具不应布置在机器的正上方。放射线室的暗室(洗片室)除了设置顶灯外,还应设置暗室红色工作灯。红色工作灯一般设在冲片池的上部,一般采取壁装方式,安装高度距地面1.6~1.8m,灯具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暗室的门外上部还应设置LED红色信号灯。

四、眼科诊室

眼科诊室分为明室和暗室。明室照度一般低于其他诊室,建议照度值为200 1x左右,明室视力测试表及检查仪器设备均配备照明光源或照明灯具,在检查仪器设备位置预留2~3个电源插座。暗室一般需要连续调光照明,使病员的视觉有一个明暗适应的过程,调光应是连续平滑的,避免出现频闪现象。

五、耳鼻喉科诊室

耳鼻喉科除听力检查室外,对照明没有特殊要求。听力检查室内建议照度值为100 1x左右,听力检查室内绝对不能有噪声。因此,一般采用白炽灯,如采用荧光灯时,应将节能电感镇流器安装在室外或采用电子镇流器。

急诊室是对各种疾病患者施行紧急诊断处置和进行简单手术的综合诊室。因此,需要设置施行小手术的照明设备及各种检查急救用的应急照明设备。急诊室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的诊室。不同规模的医院对门诊急救的处理方法亦有所不同,设计时应充分征求医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核磁共振检查室

核磁共振检查室是强磁场室。为了防止电磁感应影响仪器的图像和片子质量,照明灯具一般应采用卤钨灯,灯体为非磁性材料,如铜、铝、工程塑料等。

核磁共振检查室的照明电源一般应采用直流电源,如果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方式,金属外壳应集中一点接地。灯具应采取屏蔽措施,可采用直径为0.8nun、网眼为5~10mm的磷青铜丝网将灯具罩上,并将铜网接到等电位的接地母线上。

在检查机器病人头部一侧的上方,距地面1.2~1.4m处,一般都设有闭路电视摄像机,在摄像机的两侧设置照明灯具,照度应满足摄像机的要求。摄像机及灯具的金属外壳应采用大于2.5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

室内照度值建议为150 1x左右。

控制室的灯光应连续可调,机器在病检时,控制室内灯光需要有级的或无级的连续调光,照度为100~300 1x。

第三节病房的照明设计

病房楼是病员进行诊治康复的场所,主要由各类病室、病房走廊及护理站三部分组成。

一、病室

病室照明应满足治疗、护理及病员康复的要求,一般应考虑如下几点:

(1)设置治疗和护理用的照明灯光不应对病员产生眩光。

(2)设置地脚夜灯,一般距地面0.3~0.5m,供夜间医护人员查房护理时或病员夜间使用,光源应采用白光LED。

(3)设置局部照明灯,应采用一床一灯的方式,灯具一般安装在病员床头的上方,距地面1.4~1.6m的高度。电源宜为低压电源,如果采用交流220V电源时,接地应可靠,配电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病员床头灯具分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亦可将灯具与医疗服务设备组合在一起,如监测器、呼唤信号装置、医用气体装置及电源插座等。但不宜与给氧管道组装在一起,如果组装在一起,应采取隔离防火措施。活动式灯具,一般采用伸缩式或摇臂式壁灯,一般应用在重症监护病房。

(4)病室的顶灯不宜安装在病床的正上方,以免对病员产生眩光。病床单侧排列的病室,在护理通道上设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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