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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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
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做好相关工作,实现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改善的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明确要求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实施严格管控措施。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重要手段,是科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基础,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按照“保护优先、源头预防,全面协调、系统完整,优化空间、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区分策”的原则,科学划定并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使我省的生态优势更突出,白山松水更秀美,经济发展更健康,人民生活更幸福,让吉林大地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二、准确把握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特征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树立绿色理念、维护绿色底色、坚持绿色形态、推动绿色方式、增进绿色福祉,准确把握我省突出的生态特征,保护好生态区域、生态要素和生态资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添加强劲的“绿色动力”。
(一)突出保护好国家确定的重点生态区域。我省东部长白山地区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是我国第一批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留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三江”发源地和东北“水塔”,是“世界基因库”,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全局影响。中部平原是享誉世界的三大“黄金玉米带”之一,拥有最宝贵的黑土地资源,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生态环境对粮食生产具有极端重要性。西部是科尔沁草原、松辽平原黑土地和大兴安岭森林生态系统的过渡带,是全球气候变化东北样带和调节气候变化的重要区域,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发展潜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优先保护好国家确定的这些重点生态区域,以我省最重要的生态区域为基础,有效维护全省生态安全。
(二)突出保护好最有价值的生态要素。我省森林覆盖率高,东部保存有欧亚大陆北半部最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和木材储备基地。水资源作用十分重要,域内松花江、辽河两大重点流域,图们江、鸭绿江两大国际界河,对我省国际声誉和区域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湿地分布较广,向海、莫莫格是国际重要湿地,对调节气候、净化水体、调蓄水量、保持水土具有重要作用。西部草原是防止“三化”的重要生态防线,具有良好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以我省最有价值的生态要素为重点,切实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突出保护好支撑绿色发展的优势生态资源。我省生态资源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生物多样性维持较好,珍贵野生动物类型丰富,珍稀濒危植物种类繁多,东部长白山是东北虎、东北豹的栖息地,西部纵横交错的草原和湿地是重要候鸟栖息地,自东向西形成东有虎豹、中有梅花鹿、西有白鹤的生态连廊,丰富的生态资源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以我省最具优势的生态资源为依托,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加快推动生态产业,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品牌。
三、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一)全面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事关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要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两衔接、两结合”,即与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衔接,与吉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有效衔接,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有机结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有机结合,逐步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生态保护红线是构建我省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基础,要以“东西两带”(东部生态保护带、西部草原湿地恢复带)和重要水系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生态资源,预留发展空间,构建人口、经济和资源相协调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要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健康服务等绿色产业,使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后发优势,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真正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打造系统完整的生态连廊。生态保护红线是按照生态要素对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把生态系统作为有机整体,统筹研究、系统分析、科学划定、合理布局,打破区域界限,打造生态连廊,防止生态空间碎片化、孤岛化,将“山水林田湖”等各类生态要素串联起来,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和生态区,推动生态系统发挥整体作用,提高生态系统各类服务功能,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三)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依据我省生态环境实际,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区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按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洪水调蓄等生态功能重要性划定红线,重点区域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科尔沁草原生态功能区。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要根据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价结果,依据《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划定红线,重点划定区域是科尔沁沙地沙漠化敏感区、松嫩平原北方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区、黑土地保护示范和水土流失防治区。在禁止开发区域,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