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书回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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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回复格式

检察建议书回复格式

检察建议书回复范文【1】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XX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检察建议书复函【2】

检察建议回复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2X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

等电力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

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

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

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检察建议书范例【3】

申请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不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X年11月11日作出的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认为该案的原被告恶意串通,制造虚假债

务以牟取不当利益,该调解书内容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之合法权益。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系违法,错误的调解书,特申请贵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或提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调解书后依法审理判决.

事实及理由:

一,申请人系无锡太湖威尼斯花园业主.威尼斯花园于1994年许开发建设,至今已成为无锡知名国际小区.小区内居住了许多在无锡经营的知名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人员,亦成为无锡对外投资环境的亮点.其中,小区中心内湖更是小区的核心景观设施.

二,但近二个月来,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却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日前,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公司)以其对小区中心内湖享有土地使用权及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为由,纠集数十人员欲强行进入小区对内湖进行建设.

三,据知,202X年5月13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曾作出锡政会纪(2009)94号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此用地上进行商住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及易道公司"应在规划部门批准下实施该地块建设事宜".而经查询,易道公司并未取得规划局,建设局等对内湖进行建设的`许可,故易道公司所谓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实为违法.

四,由于易道公司如对内湖进行开发建设将严重损害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的权益,故申请人经查询,得知:

202X年10月2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易道公司与无锡市杨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公司),香港金马国际联合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国际公司)间企业借贷纠纷案后,经主持调解而达成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详见附件1):杨氏公司,金马国际公司同意将太湖威尼斯花园内湖及沿湖绿地面积为*****.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易道公司,等.

为此,但据申请人查知:

在调解书所述杨氏公司向章兰胜(易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

2700万元的202X年期间,杨氏公司系易道公司股东(详见附件2),故前述所谓借款有明显的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及恶意串通之情形.

经查易道公司的工商档案(详见附件3),杨氏公司在上述202X年期间,经营金额式微,何以需要,何以存在如上2700万元借款且经了解,杨氏公司,易道公司及金马国际公司均未就该调解书所述借款,担保,还款,土地等事项向税务等部门依法申报!(贵检-察-院完全可以向税务等部门查核)

经查易道公司工商档案(详见附件4),杨氏公司股东黄俊午,杨洋同时系无锡市顺安房屋拆迁公司(以下简称顺安公司)以及无锡金汇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顺公司)股东.而金汇顺公司(即杨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午所拥有的公司)与易道公司的企业住所均注册在无锡市西新街18号,两公司实际上位于同一住所.

如上可见:易道公司与杨氏公司,章兰胜等均系关联公司,易道公司,章兰胜与杨氏公司之间不可能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金马国际公司亦无需为杨氏公司提供任何担保,更遑论实际履行担保债务.

故此,易道公司与金马国际公司,杨氏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案件,实际上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形成的一个虚假诉讼,目的就在于通过诉讼"合法"地取得太湖威尼斯花园内湖及沿湖绿地面积为*****.4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五,虽然上述内湖及沿湖绿地土地使用权以(2006)苏民终字第0055号民事调解书等确定归属于金马国际公司,但是金马国际公司作为威尼斯花园的初始开发商,其明知内湖地块及大门左侧地块*****.6平方米已公摊到威尼斯花园一期所有房产中.对此,202X年11月11日无锡普信会计事务所的明确证实.

故此,虽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06)苏民终字第0055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确定了内湖等争议地块的归属权,但是该内湖等地块已作为一期开发的公摊面积而系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权益的公共配套设施,故金马国际公司所有的该内湖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权,金马国际公司不享有对该内湖等地块的完全的排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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