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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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技能人才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培植工会工作亮点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室的总体目标是:弘扬劳模精神,打造劳模品牌。
通过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创新能力强、层次高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同时加强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强公司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三条工作室的职能职责:
1、围绕公司年度发展目标、明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攻关项目;
2、及时了解和掌握前瞻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情报,及时收集新技术需求信息;
3、集中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活动,明确目标任务;
4、围绕技改攻关项目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思广益,培育集体凝聚力,形成富有战斗力的团队;
5、发挥劳模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和带领全体人员为工厂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争做贡献。
6、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工会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措施与要求
第四条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弘扬劳模精神、丰富劳模时代内涵、推动公司创新模式研究提升的场所,为保证工作室工作正常运行,希望工作室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第五条忠于团队,履行责任,遵章守纪,乐于助人,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团队声誉及利益。
第六条工作室成员除完成工作室分配的任务外,还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
第七条工作室成员之间要互相协作,发现问题互相提醒,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之间需要以礼相待,对他人热情有礼,并耐心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工作难题。
第九条工作室做好活动记录,全面反映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对各种资料按要求保管存档。
第十条工作室活动经费要按照公司工会的规定严格管理和支出,款项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工作室成员要对公司技术问题上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并参与分析和措施的制定。
对频繁出现的技术问题制定创新开发方案,从创新的角度进行彻底解决。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劳模工作室常设机构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