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门分包合同样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防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华南分公司

承包人(乙方):省天科人防防护设备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工程名称)分包给乙方。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要求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地点:市天河区广氮地块

1.3 工程容:按照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第2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管理、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包验收通过。

第3条工程价格

第4条工期要求

具体的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随施工需要增加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进度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除不可抗力和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外,不得顺延。

第5条工程质量

5.1乙方分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5.2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拆除返工或整改,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材料费,工期不予顺延。

5.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的检查验收,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的标准,乙方必须承担返工费用和相应罚款,款项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6条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6.1 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十天,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乙方,计¥元(大写:)。

(2)在门框进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十天,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给乙方,计¥元(大写:)。

(3)在门扇进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十天,甲方支付至暂定总价的20%给乙方。

(4)在乙方提交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且双方估算总价完毕后十天,甲方支付结算总金额除5%保修金以外的剩余价款给乙方,甲方扣暂定总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6.2 支付方式:银行电子汇款或支票,乙方在收取上述工程款时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分包发票。

6.3 单次工程款支付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甲方可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乙方,若乙方需贴现的,贴现息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乙方指定以下为收款,工程款均需通过该支付。如乙方须变更收款,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7条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7.1 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进场前应提前通知甲方,材料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场,甲方的验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材料进场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材料合同证、检测报告及材料准用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进场材。

7.2 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材质、质量等级等均应满足甲方及业主要求。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并按照5万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7.3 若乙方需甲方代购材料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代购材料费外,还应同时向甲方支付材料采保费。甲方代购材料质量由乙方进行验收,甲方对所代购的材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乙方需按工程需要自备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机械设备、照明灯具、配电箱、开关箱等,机械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及测量仪器等必须在型号、规格、感观和使用功能上满足甲方要求,并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才能进场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7.5 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机操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第8条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 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把关,并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以便顺利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

8.1.2 负责向乙方提供市人防办审定的人防地下室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因资料不准确或计划变更修改等造成停工或返工,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消耗的工程量支付适当费用。

8.1.3 在门框需要进场安装前10天,门扇需要进场安装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以便乙方进行排期生产。

8.1.4 向乙方提供作业面并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8.1.5 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垂直运输。甲方提供总配电箱及一级配电箱,之后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用水接驳点,接驳点后的用水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使用水电应当节约,不得浪费,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次~500元/次的罚款。

8.1.6 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应当在甲方项目核定的水电度数使用水电。超过核定度数的,乙方按照项目标准向甲方另行交纳水电费。

8.1.7 按人防施工图要求配合乙方安装,并要求土建单位按人防规的要求留好绑扎钢筋的孔洞,预埋人防门维修吊环。

8.1.8 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扰乱现场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予以辞退;

8.1.9 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达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并有权视情况调整乙方承包围。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8.1.10 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8.2 乙方权利义务

8.2.1 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代表乙方进行现场管理。甲方对乙方现场代表及乙方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不限于通知),均视作已通知至乙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