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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说明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168 【字体调整:大中小】(一)为全面反映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服务业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科学技术专业活动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暂不包括产业活动单位。
(三)本制度行业代码及注释: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指为了增加知识,以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验活动。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
不包括:
――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
――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的生产活动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C(制造业)相关类别中;――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关的市场开发、转让、交流、推广,列入77(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相关类别中;
――名称为研究机构,但实际上主要不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单位,应按主要活动的性质归入相关的行业类别。
751 7510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天文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752 7520工程与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工程和技术科学基础科学;测绘科学技术、材料技术、矿山技术、冶金技术、机械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技术、能源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技术、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等。
753 7530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农学、林学、畜牧和兽医科学、水产学等。
754 7540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等。
755 7550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包括:
――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哲学、宗教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与情报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管理学等。
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
771 7710技术推广服务
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
包括:
――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
――各种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交流、推广单位;
――以技术推广为主的技(科)、工、贸联合公司;
――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业和社会公益等技术的推广、扩散和转移等活动。
不包括:
――以生产制造为主,兼营科、贸活动的企业,列入C(制造业)相关的行业类别中;
――以技术开发、交流、推广的名义,实际从事商品买卖的,列入H(批发和零售业)相关的行业类别中;
――单纯的科学技术研究,列入75(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的行业类别中;
――专业产品、工艺设计,列入7690(其它专业技术服务);
――技术市场的管理,列入7720(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博览会的活动,列入9050(博物馆)。
772 7720科技中介服务
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
包括:
――科技信息和文献服务;
――科技咨询服务机构;
――科技项目招标、评估和鉴证机构;
――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技术市场管理;
――其他科技中介服务。
不包括:
――专利代理,列入7450(知识产权服务);
――科技风险投资活动,列入7412(投资与资产管理)。
779 7790其他科技服务
指除技术推广、科技中介以外的其他科技服务。
包括:
――科普活动及科普展览;
不包括:
――技术博物馆、天文馆的活动,列入9050(博物馆)。
(四)本制度所指的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五)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业企业(单位)的财务(业务)收支情况、资产情况和机构人员情况三个方面。设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劳动者报酬、业务收入、业务支出、预算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业务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单位数、从业人员等统计指标。
(六)本制度设置三张综合表,三张基层表。KFZ401表、KFZ402表和KFZ403表分别综合汇总按服务业行业小类分组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企业(单位)”、“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的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的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来填报。KFJ201表,由各基层企业(单位)填报。KFJ202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填报,KFJ203表,由“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的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填报,KFJ204表,由“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的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填报。
(七)表中计量单位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基表中经济指标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综合表中均以“万元”为计量单位,其中“千元”保留整数,“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八)本制度为季度调查制度,从2003年第4季度开始实施。营业收入等时期指标分别为上年度、本年度二年1、2、3、4季度累计数;单位数、从业人员等时点指标分别为上年度、本年度二年中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的时点数。各省辖市科技局分别在季后10日前报出。
(九)本报表制度由江苏省科技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