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生认定步骤标准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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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学校复核
家 访 函 调 抽 查 2013年,共向438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共1517个县(市、 区)发函,调查学生家庭实际状况。部分学生个人描述与地方反馈差别 较大,最终27人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极个别“假困难生”学 校将进一步处分。
院系审核 及学校认 定
院系审核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存档。学校进行认定审 批,最终确定本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新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认定机构
班级
小组成员
由班主任、辅导员 助理、专兼职辅导 员、班级代表(建 议每个宿舍一位) 组成
成立以班主任 任组长的班级 评议小组
“全员化”资助体系
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申请成为困难生的同学,必须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需 要当地乡镇一级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经办人要签字,留下联系方 式; 申请材料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要与学工在线上的申请内 容保证一致; 成立班主任任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一定要联系各班辅导员助理、 辅导员老师,小组成员要包含一定数量的普通同学代表(最好每个 宿舍有一个代表); 注意认定方式和公示范围: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意保护隐 私。 务必要避免“为用足名额,把非困难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档案”的情况。
困难生认定步骤、标准及原则
资助育人工作
——工作理念
济困助学,扶弱励志
资助工作既是一项温暖工程、一项育人工程,以“济困”为基 础、以“成长”为目标,坚持物质帮助和精神帮扶并重,在解决 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素质。 一、生存: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 辍学 二、生活:既要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更 要关注学生心理、精神困难 三、发展: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要为 学生成才提供支持。
资 助 的 三 个 层 次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困难分类
困难类型
类型一:
类型二:
家庭经济特 殊困难一等、 二等(一般
不超过学院 总人数的5%)
家庭经济困 难一等、二 等(一般不
超过总人数 的25%)
学工在线系统 调整为四档: 特困一等 特困二等 困难一等 困难二等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认定标准
1、本人月生活费低于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 据青岛民政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崂山 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 2、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遇突发性事件造成本人经济困难; 3、本人因患疾病,医疗费数额较大,家庭无力承担; 4、父母双亡、残疾或长期患病; 5、其他原因造成本人经济困难。
选项条件
B特困二等 C困难一等 D困难二等
系统根据分类测评中的选项,建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对家庭人均年收 入、个人消费、获得资助等内容仅做提示,仅供参考。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认定原则
事实原则
“三 公” 原则 动态 认定 原则 人文 关怀 原则
以事 实为 依据
公开、 公平、 公正。
每学年 重新认 定,随 时可调 整。
尊重 保护 隐私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认定程序
登陆学工在线填写申请,包含:诚信承诺、家庭信息、 学生个人 家庭经济状况、个人获得资助等情况;提交《家庭经 申请 济困难证明表》等材料。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认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班级评议 及等级,并在班级中进行公示后,报送学院。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
A类情况:□1.孤儿且无“有固定收入亲友”资助;□6.家中遭受重大灾害或突 发重大变故,损失严重。 B类情况:□2.孤儿,有“有固定收入亲友”资助;□3.单亲,父母一方亡故且 另一方未再婚,缺少经济来源;□4.父母离异,本人由其中一方独立抚养且其 未再婚,缺少经济来源;□8.父亲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母亲大部分 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5.除本人外,家中另有2人以上(含)在读,且其中1 人以上(含)为高中以上(含)在读;□18.家庭为特困户、低保户。 C类情况:□7.家中遭受较大灾害或突发较大变故,损失较大;□10.父亲长期患 病在治疗且开销较大;□11.母亲长期患病在治疗且开销较大;□12.本人或其他 家人患病在治疗且开销巨大的;□13.家庭需要独立赡养2人以上(含)无收入 老人;□16.除本人外,家中另有1人高中以上(含)在读。 D类情况:□5.烈士子女;□14.家庭需要独立赡养1人无收入老人,或联合赡养2 人以上(含)无收入老人;□17.除本人外,家中另有1人以上(含)高中以下 在读;□19.家庭位于农村,收入较低,不足以支持本人求学;□20.家庭位于城 镇,收入较低,不足以支持本人求学;□21.其它情况(学生填写的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项目选择 (说明:只出现被 学生选择的项目内 容)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
建议困难
等级
A特困一等 一个或多个A类情况选项,其他选项不限;无 A类情况选项,二个及以上B类情况, 其他不限; 一个B类情况选项,其他选项不限;无B类情况,三个及以上C类情况,其他不限; 一个或二个C类情况选项,其他不限; 一个D类情况选项。
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
系统建议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分类测评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 分类测评的评价标准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满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青岛市城 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为每月660元,即家庭人均年收入 需小于7920元);特别注意,年收入指的是不减去支出的收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消费:原则上,特殊困难学生需低于700元 /月,如超出,则相应降一个等级;困难学生需低于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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