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保小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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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治与安全工作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区、市政法会议精神以及公安部门的指示,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

2.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治保会议,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主动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隐患。

3. 开展创安活动,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临时工管理工作。

4. 积极贯彻上级有关指示,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案件。对内部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要注意保护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 加强寄宿生管理,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商定解决办法,确何寄宿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排除校外的干扰,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7. 协助做好后进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 负责放学护队的协调工作。

9. 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所在地派出所、中心校办公室报告保卫工作情况,负责年终总结评比。

10. 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开展好各项综合治理工作。

治保(门卫)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受理群众报案,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传达、报告各类案件和信息。把接到的事件立刻传送到负责人处理,并做好登记、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离开岗位必须有人替代,换班时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4、遇到群众危难求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应立即通知工作组前往救助。

5、重大情况可越级报告。

6、值班人员不得用电话闲谈聊天。

7、严守保密制度,值班员不得将公安机关或治保会的清查行动或有关情况向外通风报信。

学校治保人员工作责任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学校的安全防范,治保人员和教职员工应认真做好平时校门管理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现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每天准时上岗,礼貌待人,以理服人,不得随意离岗或干其他事。工作时间认真负责,若发现异常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2.配合值周老师做好学生进出校门口管理和家长的管理。

3.负责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家长、外来人员等进校,应主动出来打招呼,问明情况,核实后填写会客单给予放行,离校时应将被会见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室。严禁各类推销人员进校。外来车辆进校,需经核实后给予放行,并指定停放地点,以保证学生安全,不影响正常教学。

4.学校物资器材出校需通过总务处核实后方准离校。

5.保持门卫室内外、校门内外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无积水。

6.劝阻摊贩不在校门口设摊,劝阻家长及行人不在校门外乱停放车辆,保持校门口的畅通。

7.晚间值班门卫人员对学校各楼面、校内操场、走道等进行巡视,检查门、窗、灯、电、水等是否关好,及时锁好门。

8. 晚间值班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或请人代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门卫室。

9.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校长室或学校治保小组通报,并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具体情况。

10.遇到突发暴力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与110联系,及时报警,并做好校门的管理封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1.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定时对校园内进行巡视,同时应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来人、来电检查,做好值班记录。

草庙乡中心学校

安全主任:

治保员:

年月日

学校综治与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组长:贾应彪(电话:)

副组长:张志荣(电话:)

王世慧(电话:)

成员:王正文(副校长)

郭耀荣(总务主任)

甄怀林(治安员)

刘青岩(治安员)

陈江国(宿舍管理员)

马占学(宿舍管理员)

班主任

学校路队护送人员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路队护送管理,确保放学时校园内的秩序井然和学生离校的安全,路队护送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1、路队要坚持每天护送参加护送人员为值待周教师、班主任、护队教师,并且在护送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路队纪律,做到整齐、安静、规范。

2、放学乐声响后,各班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组织好学生,在教室门口按要求站好路队,并清点放学人数,做到心中有数(哪些是值日生,哪些有其它事留下等)。学生未到齐或没有站好队的不要急着走。

3、各班可选好路队长,积极发挥路队长的作用,要实行路队举牌制。护送老师在队伍前,路队长在后,。

4、各班放学时学生路队要按照出校门后向左和向右的方向行走的路线排成两队。

5、负责护送的教师应始终随队护送,路队要护送到指定区域(天气异常除外)。

6、在区域内整好队后师生互道“再见”后方可让家长逐个接走,直到接完了老师方可离开接送区域回办公室。

7、对于骑自行车的学生班主任另行组织安排并作好安全教育。

8、班主任应对未能随班准时离校的学生也作好教育:不管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五个人等,离校时也需要排成一个小队伍,有序出校门,不能在校园内自由奔跑。

9、放学路队在校园行走,当两个班级相遇时,主动避让,不得并列而行。一个班级原地等待,直到另一个班级通过,再紧跟其后。10、每天的值带周及护队人员放学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的岗位指挥各班级放学。

11、如遇雨天,各班级分别组织放学,请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放学工作。

课间巡视检查人员职责

为了建立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草庙乡中心学校课间巡查工作职责。

一、精神文明监督岗职责

1、各班建立文明监督岗,负责对本班责任区内的公共财物的保管;负责责任区内学生的行为习惯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责任区的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2、各班要制定详细的精神文明监督岗的工作计划、值勤安排表和值勤记录,明确执勤同学的责任,对值勤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总结。

3、班主任要对值勤同学的工作方法进行指导,每两周一次培训,提高学生的值勤效率和工作能力。

4、各班精神文明监督岗的值勤同学要及时到位,课间不准脱岗,认真值勤。如有脱岗、到岗不及时、值勤不认真负责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值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少队执勤巡查职责

6、课间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都要安排学生会的同学值勤。负责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7、少队执勤的成员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如有脱岗、到岗不及时、值勤不认真负责的情况按学生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少队执勤同学在值勤过程中,要热情为同学服务,一丝不苟的完成值勤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教师巡查职责

9、班主任教师课间要对本班文明监督岗的值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所有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都有义务进行教育和制止,如因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或对学生会、监督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而发生严重问题或给学校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对相关教师要追究责任。

10、保卫处和德育处主抓纪律的教师每节课间对精神文明监督岗及学生会的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和课间巡查,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不让问题过夜。如涉及其它部门,必须及时向在关部门或学校反映,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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