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 溶解性总固体(称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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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确认报告

标题:生活饮用水溶解性总固体称量法

编写: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1. 方法原理

水样经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包括不易挥发的可溶性盐类、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性微粒等。

2. 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

3. 方法依据

方法依据 GB/T 5750.4-2006/8.1

4. 主要仪器、设备及试剂

4.1分析天平,感量0.1 mg

4.2水浴锅

4.3电恒温干燥箱

4.4瓷蒸发皿,100 mL

4.5干燥器:用硅胶作干燥剂

4.6中速定量滤纸或滤膜(孔径0.45tam)及相应滤器

5. 测定步骤

5.1 溶解性总固体(在105℃士3℃烘干)

5.1.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士3℃烘箱内30 min。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30 min。

5.1.2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定质量(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 4 9)。

5.1.3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过滤。用无分度吸管吸取过滤水样100 mL于蒸发皿中,如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5.1.4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105℃士3℃烘箱内,lh后取出。干燥器内冷却30 min,称量。

5.1.5将称过质量的蒸发皿再放人105℃±3℃烘箱内30 min,干燥器内冷却30 min,称量,直至恒定质量。

6. 技术指标

7. 结论

本方法使用的仪器可以满足GB/T 5750.4—2006/8.1《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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