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桩基检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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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合同基本条款 (16)
第四章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17)
第五章评标办法 (18)
第六章商务部分(格式) (21)
第七章技术部分(格式) (25)
第八章资信部分(格式) (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腾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设备制造园区倒班宿舍及研发生产调度楼桩基检测项目已由晋发改备案【2014】38号文件批准备案,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华腾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设备制造园区倒班宿舍及研发生产调度楼桩基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华腾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设备制造项目园区倒班宿舍及研发生产调度楼工程桩桩基检测
招标编号:RJ2015062419
项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倒班宿舍建筑面积约9606㎡,研发生产调度楼建筑面积约8109㎡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同时具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人工地基工程检测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CMA计量认证;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桩基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丰富经验且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投标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145号4层402室报名。
2、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资质证明:人工地基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CMA计量认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检测人员岗位(桩基类)合格证
④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华腾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劲松北路31号焦炭交易大厦八层
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145号4层402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工程桩桩基检测能力,社会信誉良好、承认并履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均可报名。
1.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山西省现行的技术规定执行,以下规范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 GJ106-2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50007-200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 GJ8-2007 J719-2007)
其它未注明部分执行当前国家最新验收规范。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计量单位
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符号和缩写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共八个章节。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基本条款
第四章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资信部分(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
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待于相关部门协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将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通知各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5.4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同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编写
6.1投标人认真编写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书格式和相应的表格格式的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6.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说明一律采用中文书写。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7.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