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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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
为规范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的编写,制定本指南,各有关验收监测机构应参照执行。编制单位可根据具体项目,对《指南》内容在报告书中的章节和表格形式作适当调整。
1验收监测与评价章节
1.1固体废物监测
1.1.1种类和属性
对照环评报告预测结果,列表(见样表1.1.1)说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的种类和属性情况。主要包括:(1)试生产阶段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与环评预测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变化情况;(2)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属性情况(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若环评报告中要求需作危险特性鉴别的,说明鉴别结果。
样表1.1-1固体废物种类和汇总表
评预测结果对照,试生产阶段固体废物种类增加的,在“新增固体废物种类(名称)”一栏中说明。
1.1.2固体废物产生量
列表(见样表1.1-1)说明试生产阶段已产生固体废物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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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种类(名称)、产生工序、属性(是否属危险废物)、产生量记录和折算(或估算)产生量等内容。若环评预测的固体废物在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的,以列表(见样表1.1-2)说明这些固体废物的种类的预计产生情况。
样表1.1-1固体废物调查统计汇总表
样表1.1-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估算表
1.2固体废物监测结果
根据1.1,综述评价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产生工序、属性和产生量等情况。企业自建填埋焚烧设施的,还需说明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结果。
样表1.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2环境管理章节
2.1 固废污染防治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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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分别根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主要建设指标,说明建设项目贮存设施(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标志标识、防渗、污水和废气导排、包装容器等内容。建有固体废物填埋或焚烧等处置设施的,则需说明设施是否满足“三同时”运行要求。
2.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对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等,列表(见样表2.2)说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有变化的要说明原因。属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需说明接受单位的资质情况。
样表2.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表
栏,填写接受单位名称;属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接受单位资质”一栏中,填写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一栏,填写对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方式和流向的评价结论。
2.2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说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和管理台帐、转移计划和联单、申报登记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说明试生产阶段危险废物转移的批次、数量、转移计划和联单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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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和建议章节
3.1 结论
根据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照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总体评价建设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的合法性、可行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 建议
可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1)未按要求建设固体废物贮存,或使用的包装容器不适宜,固体废物贮存(堆放)方式不合理;
(2)未按要求建设固体废物填埋、焚烧设施,或填埋焚烧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监测超标;
(3)委托利用处置方式不符合环保要求,接受单位的资质和能力未能满足无害化利用处置要求;
(4)未按要求执行管理台帐、转移计划及联单、申报登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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